“明欣!”
江沅失魂落魄跑进屋里。
屋中柜匣大敞,荷包、衣物散落四处;瓷瓶摔得粉碎,青梅酒流了一地,淡淡的酒香早已被血腥味掩盖。
白色的墙壁上,血迹如同浓墨泼洒,格外刺目。
江沅脑中嗡地一声,疯了似的顺着血迹追出门外。
不会有事的……不会的!
血迹从院后蜿蜒向前,一直绵延到通向五龙山的路上。
江沅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跑到血肉模糊的人影身旁的。
几处刀伤深可见骨,有一刀正落在右肩,几乎将臂膀斩断。刺目的血色染得遍身都是,似乎只要轻轻碰一下,原本干涸了一半的血口就会狰狞裂开。
她甚至都不知道该如何把人扶起来。
“花晴!”江沅声音发颤。
她的目光落在花晴的一只手上。那只手伸向道旁,死死攥着一块浅紫色布片。
——我见欣儿喜欢这酒,顺路送些过来。
钱宝儿今日穿的,便是这么件浅紫色妆花裙。
江沅的脑子一片空白。
只那浓浓的血腥味儿,怎么也化不开。
好半天,她猛然回过神,慌忙用手去探查眼前人的鼻息。
只能说,还活着。
“花晴!”江沅不知道这人还能不能听见:“明欣呢?宝儿呢?!”
不知道唤了多少遍,那块浅紫色布料微微动了动。
花晴张开眼帘,挣扎着想转过脸来看她。
江沅顾不得血污,弯下身稳稳托住他的肩颈。
那双凤眸定定地看着她,混浊晦暗,已然没有了往
日的清亮。
好半天,花晴才看清是她。
“沅儿。”嘴唇动了动,声音很轻。
“我听着。”江沅赶紧低下头,把耳朵凑到他的唇边。
声音断续。
江沅的心慢慢揪起,直到揪得生疼。
她扯下几条碎布想要帮花晴包扎伤口,可看着那满身血色,却全然不知道该如何下手,只得声音暗哑道:
“你不要乱动,一定要好好的,我很快就……”
没有回应。
苍白的手掌微微蜷起,原想攥住她的手,却从身侧滑落,只轻轻擦过指尖。
带她们回来。
有风吹过,淡紫色布片倏尔飘走,翻滚着没入草丛中。
……
跳跃的火光映亮一方夜空。
篝火拉长了围聚的身影。无处不在的高声谈笑混杂着酒香、肉香,在漆黑的夜里显得喧闹且怪异。
忽而有女子的尖叫声从草草扎就的营帐里传出,惹来一阵肆无忌惮的哄笑。
这日子,可比当土匪时痛快多了。
以前大伙儿被官差四处驱赶,还得防备突如其来的围剿,终日提心吊胆。那时候谁也没料到,有朝一日,郢川知州庞大人会想着招安他们。
天大的好事儿。
虽说只是“府兵”,比赤林军差的远,可不管怎么说,那也是正儿八经的兵卒。
“披上这身衣裳,咱们可就不一样了。”有人喝的兴起,高声与旁人谈论。
虽说干的还是杀人放火的勾当,却是光明正大。
“那可不?郢川正值用人的时候。庞大人不是说了?
只要好好干,绝亏待不了咱们兄弟。”
这话引来一片附和。
没人想过,为什么庞凡林会突然“招安”一群土匪,更没人想过,为什么派他们到逸城来打头阵。
一帮乌合之众,哪里想得通这个。
不过是操起做土匪时的老本行。反正别人给了好处,让他们干什么,照着干就完了。
“还是逸城里面的好东西多。”有人灌下一大口酒,咂咂嘴道。
逸城虽是弹丸之地,但因着地理位置特殊,水路四通八达,商贾云集,是个远近闻名的富庶地方。
提到这事,围坐的众人开始七嘴八舌议论。
“能占了逸城自然好。”有人不无担心:“就是不知道逸城里面有多少守军。”
像逸城这样的城池,城中虽然没有军队,但按例都募有民兵。这些民兵按照保甲编制,平日与普通百姓一样耕田务农,到了战时则协同官差共同守城御敌。
“有个屁!”旁边的黑高个儿喝多了,照着他的后脑勺胡扇一巴掌。
“你也不想想。真有守军,能远远听见动静就慌着关城门?”
东郊在逸城地界上。
他们杀掠一路,只见四散奔逃的百姓,根本就不见城里派人出来驱赶。
还能是为着什么?
逸城的兵力根本就不够!是以官差只能眼睁睁看着,除了关城门,根本没有其他办法应对。
周围人一边喝酒吃肉,一边听着他的“高论”。
琢磨琢磨,确实是这么回事儿。
“还是老哥说
的对。”旁边有人翘起拇指。
听着吹捧,黑高个儿心里得意。
“甭想那么多,及时行乐!”
他抹了把胡须上的酒液,朝不远处的营帐看一眼,笑得放肆:“等里面乐呵完,就该轮到咱们快活了。”
今日掳来几个漂亮女人,生得那叫一个标致,大伙儿可都瞧见了。
一句话引得众人兴致高涨。
篝火明明暗暗,映红了一张张油光发亮的面庞。
……
酒气把夜色都醺的醉了。
两个高壮的背影摇摇晃晃朝着旁边草丛走去。
离着营帐和篝火远了,四下里黑蒙蒙的。
忽而一声闷响。
黑高个儿扭过头去,正见着同伴身子趔趄,脸朝下翻倒在草丛里。
“不能喝就别喝这么多。”
刚咧嘴笑了两声,他便觉得脖颈处一凉,表情瞬时凝固在脸上。
“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