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连昌,从小就生活在风铃市山崖村,是村里出了名的调皮王。
偷过隔壁阿叔家的鸡,踩烂了王奶奶家刚种下的苗,把死老鼠偷偷扔进村口大爷的米缸里。
我是大人眼中的坏孩子,我不求上进,不思进取,不爱学习,唯一的快乐就是奔跑在天地之间,在群山中歌唱。
我在七岁的时候被妈妈带去城里生活,我原本以为我会喜欢上大城市,它是繁华的代名词,是各种新奇事物的集合地。
然而,我并不觉得这里的人过得快乐。
人们走在街上,坐在办公楼里,他们像是永不停歇的机器,他们不再抬头看向蓝天,也不再注意飞起的红色气球。
他们的注意力糜烂在了各种不值钱的事物中,我看不懂为什么一个手提包能卖到几万块钱,我看不懂为什么人们憧憬住在豪华的大楼里。
难道他们不喜欢印着奥特曼的小书包吗?难道他们不喜欢抬起头就能看到星星的树下摇椅?
我的生活离不开绿油油的麦地,我放不下每个夜晚偷偷跑去的山丘。
最主要的是,我听不懂城里孩子的话语,他们总是高高在上的说我是土包子,说要带我见识一下新奇的东西,然而我从未在他们的书包里见识过,他们只是张着口,手却老实的下垂着。
我慌乱地逃回了我的小村,我跑回了爷爷奶奶的怀抱,我翻滚在那一堆堆的草垛中。
大人好辛苦,忙着赚钱,忙着努力,做小孩子就能无忧无虑。
我记得我十一岁那年,做了个梦,梦到我再也没从梦里醒来。
梦中的一切远比现实快乐,即使是贪婪的大人也能享用无尽的财富,我虽然不喜欢那些唯利是图,忘记生命中真正重要东西的人,但我还是希望所有人获得快乐。
如果,所有人能在一场愉快的梦中永不醒来,你会愿意吗?
当然,这只是小孩子的遐想。
当我到了十六岁时,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她漂亮,有双大眼睛,一头乌黑而亮丽的长发,我总是忍不住捉弄她,趁机抚摸她的头发。
她的名字也很好听,叫林芬芳。
我追了她一年多,终于,一个盛夏的小河边,她问我。
“你能让我一直快乐吗?”
我回答。
“永远。”
我们都二十岁的时候,我亲爱的老婆怀孕了,那天我从村头跑到村尾,全村人都听到了我的欢呼,他们说我是傻子,说我疯了,但他们不明白我此刻的幸福。
在我妻子的温床中,一个新生命在那孕育,我能感受到自己与ta的连接,ta有一半是属于我的!
我也要让ta永远快乐!
我为妻子举行了“盛大”的婚礼,我们获得了家里人的祝福。
结婚后,我开始感受到了压力,之前的我一直靠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养着,现在的我,必须要负担起一个家庭的责任。
家里的农田收成不好,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转移到城市去。
于是乎,我告别了我的妻子,独自去往我讨厌的地方。
当再次回到城市时,我傻眼了,才十几年,这里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新奇的事物等着我探索和学习。
小时候的我能够逃避,现在的我为了生活必须面对。
我们都是艰苦生活的人,我们都是为了明天奋斗的人。
我在朋友的介绍下,进了一家制药工厂打包装。
流水线的作业,流水线的人们,流水般的时间。
日复一日的生活让我感到无聊,最终的薪酬也让我难堪,最底层的我只能拿着最底层的工资,而我却负担着一家几口人的生活。
我开始迷茫,我开始害怕,我不知道前面的路在哪,我也不知道我还能否让妻子幸福。
于是,我开始抽上了烟,喝上了酒,用一份罪恶麻痹着自己,告诉自己,大家都一样,大家都一样……
我每周都会和妻子打视频电话,看着她渐渐变大的肚子,我深深的不安,在我眼里,新生命不再承载希望,ta确实有一半属于我,但ta的全部也压在我的身上。
我计算着妻子检查的费用,将来生孩子时要花多少,孩子出生后的奶粉钱、尿布钱、衣服钱、上学的钱……
我整个人向后倒下,原来大家并没有忘记蓝天,也没有忘记红色的气球。
人们只是不敢去看罢了。
不堪的我们怎敢妄想头顶的美妙。
有一天,我的工友传授了我赚钱的法子,偷药去卖。
“你一次就拿一小瓶,没人发现的哩。”
“我们都是这样的,上面的人知道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然,你要怎么活?”
我屈服了,我变成了讨厌的大人样子。
每次偷药时我都会很害怕,心惊胆战,我会做梦自己被警察抓进去坐牢,我的妻子带着孩子看望我,然后埋怨我,问我说好的给她快乐呢?
现在,我连美梦都失去了,我连做个好梦的权利也没有了。
但我又能怪谁呢?
终于到了我儿子出生的日子。
他的小脚丫晃动着,他小小的头在我妻子的怀里就像颗小土豆,他好可爱,一切的压力和负担在那一瞬融化。
我当然愿意为他献上所有。
我当然会让他快乐一生。
然而,我食言了。
因为没钱,我没办法让妻子在优良的医院里生产,没办法让她坐上月子,她必须行动起来,砍柴烧水洗衣做饭。
我美丽的妻子因为农活,渐渐的失去光彩,她乌黑的头发上沾满泥土,她那双大眼睛不再有神。
而我在药厂里的事也败露了,但我的领导可怜我,没给我处罚,只是让我走,并且还给我正常发了工资。
我很感谢他,但后来的多年我才知道,他是最后拿到那些被偷的药,然后再去卖的人。
人心就是这样,没有一层一层的剥开,怎么知道里面是红的还是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