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台普斯,此时湖人和凯尔特人的比赛还在进行,但是,此时所有的观众,不管是现场的观众还是电视机前的观众,关注的都不再是球场上的比赛。
因为,此时,球场上的两只球队的球员,现在根本就没有比赛。
湖人队进攻,湖人队24秒运运运,然后失误。
而凯尔特人那边,同样也是24秒运运运,然后也是失误。
这让这场比赛的裁判福斯特任何一点操作的机会都找不到。
在福斯特插手之后,不管是湖人球员还是凯尔特人球员,除了詹姆斯之外,没有人愿意再一场黑哨比赛。
凯尔特人的球员在前面六场已经受够了。
而湖人队这边,同样也是如此。
所以,在疯狂过后,此时的福斯特已经彻底的绝望了,特别是看着光头亚当萧华被大卫斯特恩带走之后,更是清楚了自己现在是一个什么样的处境。
现在,他的处境就是,这个世界上他已经没有任何的尊严了。
作为一个职业裁判,失去了所有执法的尊严,这是最讽刺的事情。
在整个nba的历史上,黑哨林立,但是,真正失去了所有执法尊严的裁判,有且仅有他一個。
他现在也算是耻辱的写进了nba的历史中了。
其实这场比赛进行到现在,两只球队的球员都不想站在球场上。
但是没办法,这场比赛的第四节理论上还是nba的正式比赛。
他们不能结束。
他们知道自己在给整个联盟施压,他们知道自己在对整个nba的善业联盟的老板们施压。
如果他们不在球场上比赛,那么就意味着这场比赛将会失效,将会择期重赛,这个绝对是那些老板和亚当萧华愿意看到的事情。
只有这场比赛持续在进行,才能给与大卫斯特恩重新整肃nba更大的支持。
所以,两只球队的球员才会在此时,在球场上秀秀秀,就是不进攻,就是不身体对抗,就是最后不进攻,24秒违例。
现在,大家都在等待着最后nba的结果。
nba的重大决策,都需要nba的30个老板的共同决定。
nba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由老板个老板指定的代表构成。
而执行nba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总裁办公室,由总裁和副总裁以及nba各个业务部门的领导组成。
nba董事会和总裁及各部门是雇佣关系,董事会拥有决定权。
1984年nba董事会聘请大卫斯特恩出任nbaceo之前,整个联盟23只球队,有17只在亏损,nba已经难以为继,几乎是要像aba等其他的美国篮球联盟一样走向破败。
但是最后大卫斯特恩开启了nba的商业时代,同时引进工资帽和奢侈税,最终开源节流全部完成,让nba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赛道。
正是因为聘请大卫斯特恩的巨大成功,所以nba形成非常制度性的总裁负责制。
nba董事会虽然是最高权力机构,但是平时不负责nba的运营,几乎是只负责聘任nba的总裁或者是副总裁。
nba真正的权力和最终的走向,几乎是全看总裁,总裁拥有绝对的权力。
大卫斯特恩当初的利益和nba的各个老板一致时,大卫斯特恩完全就是nba的暴君,没有人可以阻止大卫斯特恩推行任何的政策。
但是,在大卫斯特恩最后这几年,或者是近三年,在亚当萧华成为大部分老板青睐的人选之后,大卫斯特恩就明显的感觉到了自己的权力已经受到了巨大的约束。
哪怕过去两年nba总决赛那么的天怒人怨,但是大卫斯特恩依旧没办法动亚当萧华。
因为nba的收入依旧是年年巨幅增高,而且是亚当萧华带来的增长点。
联盟收入增高,不止是球队的老板赚钱,其实球员也是赚钱的。
联盟赚钱了,不管是用什么手段赚钱,老板,球员,参与其中的人,其实,所有人都是金钱上的受益者。
至于说nba作为一个篮球联盟,也需要照顾篮球的利益和球迷的利益,这个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只要老板和球员都赚钱了,没有多少人会在乎球迷和篮球。
所以,看到了这样的现实之后,大卫斯特恩当时真的选择了离开,不是退休,而是离开,他从来没有想过退休的事情,而是离开已经和他的篮球理念完全背道而驰的nba。
只是,杜康的出现,给了他希望。
而现在,杜康这个星星之火,终于在整个nba燎原了!
亚当萧华当初用金钱几乎是绑架了整个联盟。
球员,老板,谁不想要多赚钱?
这种风气已经在那个时候开始疯狂的弥漫,已经无法阻挡的弥漫开。
d教练硬是在这样的功利风气下,在nba杀出了一条血路!
d教练代表的是球迷和篮球的利益。
最终,他改变了湖人队,湖人队也得到了整个nba的尊重,nba大部分的球队,球员现在以d教练和湖人队为荣,以詹姆斯和当年的热火以及极致的商业为耻。
d教练重用科比,五大后卫,奥拉朱旺,甚至是乔丹,姚明,把nba的竞争风气,篮球的真正意义带回到了nba。
正是因为d教练带着这群曾经给nba带来一切的老将成功了,所以,nba的世界在慢慢的发生着变化,最终引起质变,最终也得到了对手的认可,得到了神奇蒙蒂这样对手的认可。
而这场比赛,也让nba的老板们发现,nba的时代变了。
只要nba的球员也站在老板一边,那么老板根本就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
在整个nba,唯一可以制约老板的不是联盟总裁,而是球员。
在nba,劳资谈判没有达成一致,联盟就会停摆。
没有哪个老板愿意联盟停摆。
当然也没有哪个球员愿意联盟停摆。
这就是双方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