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迎花略一思索,点了点头,“好。但是,那一千两银票……”
杨氏刚要拒绝,就被刘蔚然轻轻扯住衣袖,“娘,姑母一直对咱家照拂有加。如今姑母遇到难处,咱们可不能袖手旁观。”
刘迎花感慨笑道:“侄女儿真是善解人意。”
刘蔚然朝杨氏使了个眼色,“娘,您去将银票拿出来吧。”
杨氏还有些不情愿,被刘蔚然狠狠瞪了一眼。
不知为何,自从半个多月前,自家这个二丫头生过一场大病之后,突然变得与以往不一样了。
言辞不用说,文绉绉的,像私塾里的教书先生。
举止之间也变得端庄大气,那气度,比村头秀才娘子还要威严三分。
二丫头还给自己改了名字,命令所有人都只能叫她“蔚然”,不能叫她二妮。
当时杨氏嘲了她一句“猪鼻子里插大葱—装象哩”,就被她劈头盖脸狠狠训斥了一顿。
唬得杨氏束手躬腰,好半天没敢吱一声。
让刘宝财去秦府是蔚然与小姑敲定的。
宝财被关进府衙,蔚然说宝财必定平安无事。
然后第二日果然就被放了出来。
小姑想让宝财娶秦家大小姐,杨氏不敢。
也是蔚然出面应下来的。
杨氏曾远远见过秦家大小姐一面。
那闺女,人长得白白嫩嫩,跟水葱儿似的,模样儿比画上画得天仙还要美上三分。
若真能娶了秦家大小姐,他们老刘家的祖坟,可不得冒狼烟了?
有了秦大小姐的嫁妆,他们老刘家,是不是也能在县里,买一座官老爷才能住的那种大宅子?
杨氏回到前屋,在炕洞里抽出一块土坯,伸进手在里面摸索了半天,才终于摸出一个黑乎乎的布包。
小心翼翼打开,里面是折叠的一张银票。
杨氏在一家人齐刷刷地注视下,如同托着圣旨般,托着银票回了后罩房。
正好看到刘迎花将她藏起来的烧鸡端到台面上,将仅剩的那根烧鸡腿扯了下来。
然后,递到嘴边狠狠咬了一大口。
杨氏的心也跟着狠狠抖了一抖。
刘迎花将鸡腿衔在嘴里,接过杨氏递过来的银票看了看,塞进袖袋里,含糊“嗯”了声。
然后将鸡腿从嘴里抽出来挥了挥道:“我还有事,先回了。”
说着,顺手拎起粗瓷碗里的烧鸡,站起身就往外走。
杨氏连忙“哎”了声,脸皮子抖了又抖,“小姑,这鸡……”
“你们不是不吃吗?放在这橱里当心放坏了。我正好没吃早饭,这只鸡带路上垫垫肚子。”
谁说他们不吃了?
要不是刘迎花突然来了,他们一家肯定早就吃完了!
刘迎花不知道杨氏内心这么丰富,越过杨氏就往外走。
刘蔚然眼疾手快打掉杨氏伸向刘迎花的手,朝她使了个眼色,拔腿追了上去,“姑母等等蔚然。”
杨氏只好忍气吞声,眼睁睁看着那只才扯了一根鸡腿和一只鸡爪的烧鸡,跟着刘迎花飞走了。
刘迎花一走,刘宝财立刻跑了进来,贴在杨氏耳边小声说道:“娘,二妹妹去拿那只镯子了?”
蔚然也不知道听谁说的,非说秦大小姐手里有一只血玉镯。
还说那只血玉镯是个神奇之物。
只要有了那只血玉镯,他们老刘家,就能飞黄腾达了!
杨氏没读过书,见识也不多。
被蔚然一通描述那只玉镯的神奇之处,便忍不住动了心。
刘蔚然跟着刘迎花上了马车,一路上不断恭维着姑母。
若是以往,姑母早就得意的飘飘然。但今日,她很明显有些魂不过舍、神思不属。
能够牵动姑母情绪的,也就东府里那人人垂涎的巨额财富了。
刘蔚然不动声色,悄悄勾了勾唇角。
到了秦府,刘迎花将银票交给秦景昌。
等他出门后,在刘蔚然一再要求下,两人一道去了东府。
刘迎花顺着抄手游廊一边走,一边问跟在身后侧的侄女儿,“你怎的对那个玉镯这么执着?那个镯子,我替你问过了,就是一只水头有点短的玉镯,值不了几个银子。”
刘蔚然撒着娇,轻轻晃了晃刘迎花的手臂,“姑母,女孩儿家,可不就是喜欢这种颜色鲜艳的奇物吗?侄女儿还从来没见过红色的玉镯,就是想见识见识。”
刘迎花悄悄撇了撇嘴:侄女儿这话说得,好像她见识过其他颜色的玉镯一样。
刘家村地处偏远,村里的百姓别说玉镯,便是最普通的银镯子,也只有村头马秀才娘子才戴过。
要不是这些年,她明里暗里贴补娘家银子,大哥家能吃得起烧鸡?
过了主院,进了花园子。
刘迎花看着紧闭的院门,奇怪说道:“那两个死丫头,不知到哪里偷懒耍滑去了。这大白天的,居然连院门都不开。”
一边忿忿指责着,一边开了院门。
进了正房,房内还保持着昨夜他们来过时的样子。
刘迎花熟练的从妆台底下箱子里,找到内室柜子的钥匙,走到内室,将柜子打开。
一掀柜子,刘迎花顿时一愣:柜子里只有那只香木匣子,别的什么东西都没有。
难道东府那死丫头,在房间里放这么一个大柜子,就单纯只是为了放个首饰匣子?
她心里藏着疑惑,又不方便说,只将匣子抱了出来。
打开之后,拿出那只血玉镯,递给刘蔚然,“呶,这就是那只血玉镯。”
刘蔚然的眼睛瞬间亮了:是了,就是这只!
曾经在她腕上戴过五年的血玉镯!
她的宝贝命根子!
终于,又重新回到了她手中!
只是这只血玉镯,似是没有前世时的温润通透,镯子里面还藏着一些絮状物。
刘蔚然当着姑母,不敢用精力去试探这只镯子,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