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顾妙舞脸憋得发紫,明白过来今天所有的一切都是她算计好的——她早就计划好了今日“被撞破”,只是没想到,比原先还多了一个乐正言。
“好久没听你这样叫过我了……”时清歌语气很轻,手上却越来越使劲,“如果我们都没长大过,那该多好……”
“阿……”顾妙舞已经说不出话了,两眼一翻,脱力晕死了过去。
最先去救火的下人们又渴又累,都是直接从水桶里舀水喝的,很快就喝上了被下过药的水。那药粉不致命,但却能麻痹人的手脚,让人虚脱无力,于是不少人出了汗后,就直接倒在了地上。周围着火的地方越来越多,余下还能动弹的下人哪里还顾得上救火,急急忙忙便朝着街门跑去。
可等她们跑到门口,却发现管事浑身是血躺在门柱旁边,大门从里面被锁上了——三把拳头大的铜锁,要这么生生砸开,得费好些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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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光愈盛,原本黢黑的天空都被照得亮堂堂的了。
周围的邻里也都敲锣打鼓跑来了,可宅子里的火势太大,况且大门压根敲不开,只能眼看着火越烧越旺,却束手无策。
乐正言头先被几个下人打晕了,结果火烧过来的时候没跑出去,嗓子被熏坏了,脸上也烧伤了。他疼醒的时候火势已经大了,赶忙把屋里存的水浇在被子上,裹着身体往外跑去。外头四处都是火海,走几步就能看见被烧焦的尸体,还能闻到一股浓烈的焦臭味。
他压根再顾不上别人,见到水就往被子上和身上泼,总算碰见了没喝过水的七、八个下人,一起想法子逃生去,有的拿了梯子翻墙跳出来,有的干脆钻进了池塘里……
这场火前前后后烧了三天,头一晚火势最大,官府先派了差役来扑火,后来实在不行,又急调了洛阳城外的一支驻军进城,用了整整两天,才彻底扑灭了大火。然而事后调查,却发现宅子里主仆共死了七十三口,可其中被火烧死的,只有不足一半,另外一半则是各种各样的死法——有被扎死的、有被勒死的……其状貌惨不忍睹。
在死里逃生的几名仆人的指认之下,官府才发出了对时清歌的通缉令,并于十五日后,在城郊的土地庙将她抓获。她对这件震惊四座的灭门惨案供认不讳,丝毫没有被抓的恐惧和反省。乐正吾拖着年迈的身躯带着儿女从贝州来到洛阳,在州刺史府衙门前跪求严惩凶犯、从重从快。
州刺史将犯女时清歌定为“罪大恶极”,审结之后立刻上报刑部,一个月后,刑部公文发回,最终判下了秋后问斩。
这件案子传到了当时正在筹建“伏虎”的贺伏晟耳中,他派卓晴前去,看看此女是否值得一用。
卓晴在洛阳的死牢里见到了时清歌,问她:“为什么杀人?”
“因为她们该死。”时清歌面无表情回答。
“死的都是你的家人……你不会后悔么?”
“呵,后悔?”她在牢中憔悴了许多,但仍掩不住十几岁的风华正茂,“我只后悔没早点杀了他们。”
卓晴想了想,改问:“你想不想活?”
时清歌似乎思考了一下,反问她:“代价?”
“替我杀人。”
“这算代价么?”时清歌好奇地站起身来,肩膀上的枷锁和脚上的铁链都拦不住她,“对我来说……这是人间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