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英语为“ntractor”,“雇佣兵”的英文为“rcenary”。
其实对于这个ntractor,并非国内所有人都把他们称之为“承包商”,有些人是把他们叫做“雇佣兵”的。但是,“雇佣兵”与“承包商”是不同的。
ntractor之所以称之为ntractor,是因为他们的身份是“承包安全保护/军事项目的商人”,所以才使用了“承包商”这个具有商业味道的称谓。
但是现代的雇佣军,也是非常具有商业味道的,尽管他们干的事情,很多都见光死。
那么,ntractor又算不算是rcenary的一种商业化称呼呢?
如果不是,那他们干的活儿跟rcenary又有什么不同呢?我们先来看几则中铁十四局在阿富汗的新闻:
2004年6月10日,恐怖分子对阿富汗北部省份昆都士中铁十四局援建工地发动袭击,造成11人死亡4人受伤;
2004年9月4日,驻守中铁十四局碎石机的卫兵发现两名可疑分子向碎石机方向移动,卫兵发出警告,两名可疑分子开枪射击,双方交火7分钟,可疑分子逃往附近村庄;
2006年4月1日,一伙武装分子趁夜色潜入中铁十四局在贾拉巴德公路修复项目的工地,被卫兵发现,双方交火,武装分子被击退;
2006年12月2日,中铁十四局在阿富汗北部巴德吉斯省的工地夜遭不明身份武装分子袭击,在保安人员的及时还击下坚守到阿富汗警察救援,中方人员无一伤亡。
其实在2004年的“6-10”事件后,中铁十四局已经决定像其他在高危地区工作的外国公司那样聘请武装护卫了,
比如在2005年2月3日的一则新闻中提到,中铁十四局阿富汗项目部雇佣了美国pi保安公司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这个pi公司类似于武侠小说里的“镖局”,而他们所雇佣的那些武装护卫人员,也就是承包了中铁十四局工地和工人安全的那些ntractor们相当于“镖师”。
在阿富汗的pi承包商,我始终还是找不到在中国工地上的pi照片 而且,根据日内瓦公约对雇佣兵所作出的定义,一名战斗员必须全部满足以下所有六项条件,才能被视为雇佣兵:
在当地或外国特别征募以便在武装冲突中作战;
事实上直接参加敌对行动;
主要以获得私利的愿望为参加敌对行动的动机,并在事实上冲突一方允诺给予远超过对该方武装部队内具有类似等级和职责的战斗员所允诺或付给的物质报偿;
既不是冲突一方的国民,又不是冲突一方所控制的领土的居民;
不是冲突一方武装部队的人员;而且 不是非冲突一方的国家所派遣作为其武装部队人员执行官方职务的人。
虽然美国没有在反对雇佣兵的日内瓦公约上签字,但依照上述定义,美国pi公司为中铁十四局所提供的那些ntractor是不会被视为雇佣兵的,因为他们并不是受雇到阿富汗参加武装冲突的。
但许多人之所以把这些承包保安服务的人当成雇佣兵的另一個原因,是因为提供这些安全承包商的企业有两类,一类是psc,另一类是pc。
psc即私营保安公司(private security panies),提供武装和非武装的保安相关服务,许sc的业务不光在战乱地区,即使在不打仗的地方也承包了不少安全保卫工作。例如美国航天飞机发射的安全保护工作就是由psc承包的,像希腊奥运会这样的一些大型国际盛事也会聘请psc提供安全顾问咨询、安全人员培训或直接参与保安事务。在bj奥运会上,西方国家的政要或代表队的一些外方保安人员中也有不少是psc雇员。有些psc甚至能承包军方的安全保卫工作,例如三角洲部队的早期成员之一eric l haney所著的side delta force中,就提到三角洲部队在布拉格堡基地的保安是承包给私营公司的。
pc是两个词的共同缩写,一个是私营军事公司(private ilitary panies),另一个是私营军事承包商(private ilitary ntractor)。前者是指企业,后者既可以指企业,也可以指这些企业内的员工个人。pc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国家防务、军事训练、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所以pc公司不仅有上得了台面的保安业务,也可能有不曝光的军事行动。那些在pc公司里面的一些雇员,可能在某个刚刚平息战乱的地区替联合国粮食救援处、红十字会或其他类似的国际救援组织提供安全保卫;但其另一些雇员却可能同时在另一个战乱地区秘密地充当某支武装团伙的军事教官、战略顾问、战术指导、战场指挥甚至直接参与战斗。由于美国的pc公司确实会替美国政府到那些五角大楼不方便或不愿意出现的地点,完成向全世界输出美国军事和外交影响力的任务,所以有些美国的pc公司在一定程度上确实算是美国政府的秘密部队。
但是,由于许c都会提供保安服务,而且有许sc其实就是一些大型pc旗下的子公司,pc和psc之间不是那么容易分得清楚的,所以安全承包商被当成了秘密部队或雇佣军就很正常了。此外,对一些伊拉克新闻的误读也对“承包商=雇佣军”的理解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例如当黑水公司面临被吊销在伊拉克营业的时候,美军宣称这将迫使他们增兵。有人会把这句话理解成:“没有黑水公司的雇佣兵在前线冲锋陷阵,驻伊美军就得自己上阵”。但其实这话的真正意思是指:“没了黑水的临时工为伊拉克临时政府部门当保安,老子就得分自己的兵去给那些有钱佬和高官当门卫了。”
那么对于在战乱地区提供安全业务的ntractor们,正确的称呼应该是“承包商”还是“雇佣兵”呢?如本文开头所说,在国内现在两种用法都有,完全是个人喜好(国外也一样,例如黑水秘闻的作者就在他的书中把黑水公司的承包商们称为rcenary)。
按字面翻译叫做承包商绝对没有错,但叫做雇佣兵也不能说是绝对的错误,只是套在个别对象的身上时可能不太严谨。不过这个“不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