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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
离开伦敦后,他们又去了佛罗伦萨,最远时,曾抵达丹麦的加尔赫峰。
十九世纪的车马慢得简直像一种折磨,但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可以细细赏玩每个地方的风景,不会错过任何一处美好的景致。
从丹麦回来后,他们在佛罗伦萨的教堂举行了婚礼。
婚礼上,埃里克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当着神父的面,摘下自己的白色面具,为她吟唱早已谱好的《婚礼弥撒曲》。
教堂宏阔的穹顶上,是神圣美丽的彩绘画。
薄莉的眼里,却只能看到埃里克冷峻而残缺的脸庞。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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