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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4 / 4)

字,但两人都心知肚明。

裴莺嗯了声,而后在霍霆山的注视下,慢吞吞从袖兜里将荷包拿出来,“将军,我第一回绣荷包,可能绣得不尽人意。”

“无事,凡事皆有第一回,能绣完已不错。”霍霆山看着裴莺手里的荷包。

时人不论男女都常用荷包,区别只在上面的图案和荷包颜色。

女郎常挑鲜艳活泼的颜色,诸如桃红、杏黄等。郎君则更稳重些,常用深蓝或灰黑。

霍霆山看到这只荷包是深蓝色的,他嘴角微扬。

不错,这颜色选得好。

她那大眼睛总算好使了一回。

裴莺瞅他一眼,发觉这人心情似乎不错,于是将荷包慢慢递过去。

递过去时荷包背朝上,霍霆山将其翻过,看到那上面的图案后眉梢挑起:“夫人这晨凫绣得不错,栩栩如生,浑圆可爱,可见夫人在女红方面天赋不浅。”

霍霆山说完,发现裴莺不仅脸颊红了,连耳珠也染了粉,红通通的,一路蔓到颈脖。

不过夸她两句罢了,竟这般高兴?

裴莺臊得慌,“将军,这不是晨凫,是雄鹰。”

霍霆山低头看手里的荷包,再看着那圆头圆脑、连身子也是圆乎乎的灰鸭子,不由陷入沉默。

半晌后,男人轻咳了声,“这雄鹰的伙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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