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楚国公果真聪明,且装作不知道,让他们跟着,别白费了我的心思。”
“那我们还去朱市吗?”剑歌问。
高瑗坐直了身子,道:“去,为何不去?兜兜转转一大圈就是为了把宁湛引到朱市去,说起来真是累得慌,听了一整日家长里短的话,当真是比朝政还复杂的多。”
一旁的景颐无奈地笑了笑,道:“长主虽是这样说的,可若不是这寻常妇人家的闲会,长主焉能看到程副三司夫人手上那只翡翠环,从而得知程三司副使贪污受贿呢?”
高瑗瞟了她一眼,笑道:“要不说就你机灵。也是,程夫人到底也只是个寻常的妇人——就算是程时,也没有多深的城府——得了好东西,怎能不拿出来炫耀一番?她已经算是稳重的了,翡翠环一直在袖子中,就露出来过几次。”
“今日我看程副三司和程夫人可是都不如何高兴呢,当真像是一对老实人夫妻,比他们平日里演的还真呢。”回想起今日程时夫妇虽看起来没什么不同,但那如霜打白菜一般的精气神,景颐掩口笑了。
高瑗亦莞尔:“如何能高兴?他们家才刚遭了贼,丢的又是了不得的东西,况且那东西丢了又报不得官,只怕正愁的辗转反侧呢。”
景颐知道自家主子近日来心情不佳,又整日忙于谋算,且逗她一乐,也是好的,于是又跟她聊了许多她病中的的趣事,不知不觉中,也就到了朱市。
高瑗看起来像是真的很有兴致的样子,从车上下来,扶着景颐,一个个铺面看过去,直至日头偏西,才启程回宫。
入了夜,宁湛照例召连诚、一诚两个,询问他命人去查探的事情。一诚前去打探的东西简单些,于是率先回了话:“主子让跟着晋阳长公主,长主回宫前去了城南的朱市,一间间铺子看下来,直到黄昏方才回宫,主子,这是长主进过的铺子的名字。至于主子让察的官道上勒马救人的红衣女子,这是五军都督常朗之女,常檀。”
听到这个名字,宁湛眉间微蹙,道:“为何从未听说过五军都督府还有一位姑娘?”
“主子,因为这位常姑娘乃是外室之女,三年前其母病逝,因而被接回常府。这位姑娘因身子不好,加之母丧伤心过度,这三年一直缠绵病榻,从未出来见过人。今日是去惠安寺为其母祈福。”
“为其母祈福?”宁湛本是在批阅着文书,听此一言,不由得手中笔一顿,末了嘴角爬上一抹冷笑,“为亡母祈福身着红衣,真是个懂礼数的。”
一诚不知如何接这句话,于是只在一旁沉默地低着头。
至于连诚那里,事情似乎就要复杂一些了。“贺三司自衡阳长公主薨逝后就没再和什么人来往过,只去过府衙和家,也无人拜访。”
宁湛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程副三司府上近日在招买奴仆,人数不少,另,他与地方上护送钱粮,暂住京中的官员来往也有些频繁,但是那几人与程副三司是同年,本就私交不错。”
一诚听着连诚回话很是无奈,二人虽是有一起长大的交情,可毕竟在一个主子手底下讨生活,连诚这位爷,平日看着不正经,甚至有种村口大娘的感觉,可一到回话的时候,就要多严肃有多严肃,看起来就是比自己靠谱,弄得如今主子一让查正经事就是让连诚去,其余的小事,跟踪个长公主了,查一个官家女儿了,就让自己派人办,显得自己很没用一样。其实他也知道,连诚就喜欢打探些家长里短,不喜欢查什么要紧的东西,刀口舔血一般,经常和自己嘀咕着能不能跟自己换换活干。
“一诚明日去五军都督府下一道帖子,就说三日后我要去上门拜访,亲自谢过常姑娘的救命之恩。连诚继续去查程时,至于贺铭……”宁湛皱眉思忖良久,“先不用管他,随他去就是了。”
第二日早朝与往常一样,各部各司上报了如今手头的事务,高楷见众人无事上奏,便宣布了退朝,只留了几位近臣在内书房商议一些政事。前几日宰辅贺铭上疏,如今政事百废待兴,朝中缺少有识之士,特请高楷下旨开恩科,广纳人才,今日众人所议的便是此事。
整个商议的过程很是愉快,一来是众人都赞成开恩科,二来是开恩科本就有旧例,实行起来并不困难,于是未到正午,便议定了所有事。
宁湛本想直接打道回府,忽然想起昨日高瑗前往朱市一事,于是向外面的一诚道:“先莫要回府,去朱市。”
“朱市?”一诚很是意外,“朱市不过是个市集,主子往那里去做什么?”
宁湛面色未变,反问他:“那你说,晋阳长公主去那里做什么?”
一诚脑子灵光,知道此事不简单,于是忙落下车帘,命车夫往朱市去。
一路上,宁湛仔细看了昨日高瑗去过的那些铺子的名册,都是些普通的铺子,看上去没有什么不同的,可是他还是不愿相信,高瑗撑着大病初愈的身体在朱市流连了一下午,仅仅是为了看这些普通的铺子。
车到了朱市,宁湛不喜人多嘈杂之处,于是只坐在车上,掀开车帘,看着外面的一间间铺面,且让一诚上前细看。
朱市的东西说起来很是精美,称得上是上上品,只是宁湛素来不喜这些东西,自然是看不入眼的,久而久之,竟有些无趣,心想早知如此,只让手下人过来就是了。一诚此时正从一间做古玩生意铺子里出来,神色有些紧张,低声对宁湛道:“主子,有样东西,还得让您看看。”
宁湛知是有要事,于是下车跟着一诚进了铺子。一诚将他引到了铺子的角落处,那里摆着一只犀角杯,雕琢成金龙穿云的样式,下方泛着浅浅的金色,上面则是纯净的白,杯壁晶莹剔透,将其握在手中,隔着杯身都能看得清手掌的纹路,金龙的双目乃是一对熠熠生辉的明珠,即使是在夜晚也能发出光芒。
宁湛看见这只犀角杯,一瞬间面色就冷了,如临大敌,他曾见过这只犀角杯,这是前朝武宗攻破梁国国都时从梁宫得到的至宝,曾摆在高楷御书房的多宝阁上,后来潞王喜欢,便向高楷索要。高楷嫌此物有些俗气,高琏则觉得不过是个杯子而已,也就给了潞王。
这祥龙穿云犀角杯因着从用料到雕工都独一无二,再难仿制,宁湛可以断定,这就是潞王府的那一只,可为何它又会出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