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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后路(2 / 3)

年(1722年),它已成为广州,乃至大秦最大的贸易出口商之一,而邵正源也自然坐上了广州总商会扛把子的交椅。

不得不说,邵正源确实是个商业奇才,有着超越大秦这个时代的敏锐商业嗅觉。他在继承父业之后,将家族产业迅速做强做大。

邵氏不光在国内拥有大量金银、田产、茶山、商铺等资产,还广泛投资海外项目,其中就包括在齐国本土及海外领地的铁路、种植园、矿山、金融以及保险等产业,“泰顺行”甚至一度成为南洋铁路商社最大的个人股东。

据某些人猜测,以邵氏所拥有的资产,很可能已成为大秦最有钱的巨贾,至于是不是首富,不得为人所知,但绝对是富可敌国,家财千万。

传说,邵正源在某次酒后自夸,“泰顺行”的财产总额超过一千九百万银元,随时可动用的现金也高达三百多万银元。

相比之下,这个时期齐国的首富周振贤(周记百业联合商社的东家)名下资产总额不过二百八十万金元,嗯,折合八百九十多万银元,比邵氏足足少了一半还多。若是论现金流的话,更是远远不如。

然而,世人只见他人前显贵,却不曾看到他在人后受罪。像邵氏这样坐拥千万家财的行商,只是依托帝国垄断贸易而生,在真正的显贵权力面前,他们什么也不是。

正如齐国人不无鄙夷(嫉妒)地评论这些大秦巨贾的情形:“此等行商,虽富豪一方,然所遇官府卑微小吏,皆会凛然,若为朝廷逞威,无不骇得瑟瑟发抖。”

而要是见到朝廷大员或者王公贵族,更是只能畏首于侧,甚至面对面时,目光都不敢直视,唯有伏低做小状。

家中堆满金山银山,作为一介行商,邵氏岂能心安?

数百年前,前明巨贾沈秀(沈万三)豪奢之甚,江南为最。却因洪武帝忌之,最终落得家财抄没,自己也被流放云南,客死异乡。

行商巨贾,没有自保之力,何如小儿持金过闹市,引得各方觊觎。

数十年来,各种敲诈勒索、巧取豪夺接踵而至,使得行商之首的邵氏苦不堪言,不胜惶恐。

乾元五年(1687年),大秦对盘踞在漠南的伪清余孽发起攻势,邵氏助饷四十万两白银。

乾元九年(1691年),割据安南凉山、新郑(今越南鸿基港)等地区的郝氏自立建国,朝廷应安南所请,出兵进剿,与齐国爆发武装对峙,邵氏应广东总督要求,与行会诸商共同捐资一百万两白银。

乾元十一年(1693年),江西水患,邵氏捐白银二十万两。

乾元十八年(1700年),大秦于西域发起对准噶尔的反击,邵氏助饷六十万两。

乾元二十二年(1704年),大秦移民三千户于西域,邵氏再次捐金钱和物资计二十五万两。

乾元三十年(1712年),江淮爆发水灾,山西大旱,邵氏捐资五十万两。

乾元三十八年(1720年),北明从朝鲜咸宁北道侵入辽东珲春地区(今延边自治州),爆发第二次秦明战争,战事持续三年,邵氏陆续助饷一百万两。

从前明建平元年(1674年)至乾元四十年(1722年)年间,邵家光是捐资便超过四百万两白银,其余私下勒索更是难以计数。

邵氏第一代当家人邵炳灿生前曾由衷叹道:“宁为一只狗,不为行商首。”

有鉴于历朝历代,巨贾豪商皆没有什么好下场,邵氏除了继续在大陆经营茶叶专营贸易外,还加大了对外投资力度,以分散潜在的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

齐国作为“泰顺行”最大的贸易对象,同时也是其最大的金主,邵氏天然就亲近齐国,不断将近亲家属和财产朝齐国转移,并大量购买齐国国债和大型商社发行的股票。

长安、大兴、威海(今澳洲凯恩斯市)、建业、广宁(今印尼芝勒贡市)、南平(今越南金兰市)等地,皆有邵氏购置的地产和物业。

威远(今新几内亚岛)、宣化(今帝汶岛)、开化(今爪哇岛)、靖平(今苏拉威西岛)、金洲(今苏门答腊岛)、马来半岛等齐国海外总督领地,邵氏拥有的种植园数量不下二十处。

可以说,要是哪天大秦朝廷要借故抄没邵氏的家产,仅凭他们在齐国本土及南洋领地的诸多投资,也能让邵氏家族继续过着豪奢富贵的生活。

更不消说,邵氏几乎将大半的流动资金都存放在广州和上海两地开办的大齐华夏联合银行之中——对了,邵氏还是该银行的第三大个人股东,以齐国之威,一般的秦国官员也不敢去这家银行抄掠他们邵氏的资产。

邵氏在这么多年来,虽然主要贸易业务皆在大秦境内,但其实在资产投资方面,早已跟齐国绑定甚紧。

大齐皇室到访,尤其还有一位嫡皇长孙、齐国未来的皇帝,这如何不让邵氏倾力巴结,尽心接待?

本来还打算趁某个合适的时机,将家中一位漂亮的嫡亲孙女塞到这位皇长孙的枕席之中,以期搭上齐国皇室的关系。

可惜的是,那位皇长孙殿下似乎不太喜欢这种热闹的应酬交际活动,而是喜欢带着一群禁卫军官在南京城游逛,以此体验神州大陆风情,感怀华夏传统文明。

于是,邵正虔只能退而求其次,殷勤款待这位大齐丹王殿下,虽然只是一个不担任何实权的“闲散”王爷,但好歹也是大齐皇室直系子弟,属于齐国顶级核心圈的大人物。

说的不好听一点,要是哪天在大秦待不下去了,最后只能跑路齐国,人家只需要一句话,就能护佑自己整个家族在齐国境内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说到对财产和生命的安全保障,齐国还真的是有钱人的最好去处。这个国家历九十年,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对百姓的私人合法财产都会给予充分保护,政府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剥夺。

当年齐国的太祖皇帝曾发布谕旨,“私人财产非故不得遭受任何侵犯”,并将其纳入《民法通典》总则里。而且,在随后的数十年里,齐国的皇室和内阁亦对此严格遵照执行,从未像历朝历代皇帝和政府那般,随意的抄没商人资产。

在三十多年前,大齐曾有一名皇子纵容家人侵吞和谋夺一位来自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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