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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是老百姓的公社,我们也是要吃饭的。”
……
吴大刚和大队长力理据争,公社也不想放弃即将到手的利益。
双方各持己见,争得面红耳赤,差点就没打起来。
但争吵归争吵,大家的合作意愿却非常浓。
没有公社,生产队的蘑菇就不好卖。
没有生产队种蘑菇,公社的人脉再广,也没有东西卖。
所以争论归争论,谈还是要谈的。
只是利润怎么分配,一时半会谈不拢而已。
争吵了一阵,事情总有个结果,最终双方各退一步,采取三七分成的方式。
公社三成,生产队七成。
对于这个结果,公社和生产队都很满意。(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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