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主当然也注意到了齐忆烟的努力,可她还是没打算放水,一口气吃完了一整个蹄髈,把光溜溜的骨头高高举起。
“欧耶!我赢啦!”
锦儿跟着拍手叫好:“三姐姐好棒!”
齐忆烟不服,还想再战,但站起来容易,坐下就觉得有点撑了。
玉朝赶忙把准备好的消食汤端上来,给两位公主分别上了一碗。
君九辰轻轻一笑,摸起桌上的红玉镯子:“锦儿赢了,不过方才并没有人跟你对赌,所以,这赌注充公,没收了。”
“啊?爹爹,还能这么玩啊?”锦儿的笑容一下就垮了。
这回轮到齐忆烟笑了:“哈哈赢了也是输,爹爹,罚锦儿两天不准吃零食——她参与赌博!”
“好,就这么办了。”
君九辰点点头,锦儿苦了脸,随即又扑哧笑出来。
三公主的胃口还跟小时候一样好,吃完一只蹄髈还能吃许多菜。
齐忆烟就不行了,她其实只吃了半只蹄髈,但之前吃了太多肉,这会儿胃胀得有点难受。
大家都吃得差不多了,君九辰便起身,带着锦儿告辞。
三公主也不多留,随着君九辰一起出门,只是没有出宫,而是去了她以前住的明光宫偏殿住下。
明天要入宫几十口人,今晚上要安排的事情还很多。
圣母皇太后和明康太妃肯定是没有心情管这些了,那就只能由君九辰带着锦儿和三公主,把该准备的事情准备好。
两位长乐宫娘娘对视了一眼,笑着跟齐忆烟说:“咱们去御花园走走,待你消食了再回来休息。”
“好!”
齐忆烟左手拉着一个,右手拉着一个,像小时候那样,随两位母妃去御花园散步。
身后跟着伺候的只有朝华夕秀,还有铃铛和彩玉。
齐忆烟回头看了几眼,明康太妃知道她在想什么,便开口解释道:“彩玉在五年前就嫁人了,孩子都生了两个。如今回宫来,也是为了陪我说话解闷儿,领的都是嬷嬷的份例。”
说到彩玉的婚事,明康太妃就忍不住摇头:“我给她找了几户人家让她选,她一不挑那富商的独子,二不挑那皇庄的庄头家的儿子,偏偏选中了一个瘸腿的老兵!
彩玉出嫁那天呀,我这心,别提多难受了!
那老兵要身材……只能算是壮实,要模样……也只能说是老实,要身家……也就是朝廷给的安家银子,真不知道彩玉看上他什么了!”
齐忆烟也故意回头逗彩玉:“彩玉姑姑,你到底看上人家什么了啊?”
彩玉羞得俏脸一红,扭捏了一下,上前一步小声解释说:“那富商家虽然有钱,且只有一个儿子,可是后院儿却有十几房姨娘。
皇庄的庄头一家子倒是老实,可他们家有六个儿子,人口太复杂了。
我家相公虽然看上去条件差了些,但他家里只有自己,我进门就是当家主母。
而且他人也老实,退伍回来的一百两安家银子,除了大婚的时候用了二十两,其余的都给了我。我在家里说一不二,日子过得倒是舒服。
再说,我相公在参军之前,那也是有手艺在身的。他会木匠,如今我们家里开了个小木匠铺,日子过得殷实着呢!”
齐忆烟忍不住赞了一句:“彩玉姑姑好眼力,这个郎君选得好!”
【明母妃就是太看重彩玉姑姑了,所以不管嫁给什么样的人家,她都会觉得低嫁了。殊不知这婚姻就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天下鞋子千千万,真正穿着合适、不磨脚、能走远路的,才是那最合适的!】
圣母皇太后指着铃铛说:“铃铛三年前也出嫁了。我倒是想给她找个像彩玉家的那么简单的门户,可她偏偏选了个有长嫂的!
她那婆家,虽然没有公婆,但她夫君是长嫂带大的,长嫂如母,那不还是个婆婆嘛!”
铃铛的性子单纯,沈月儿最担心的就是铃铛出嫁之后会被夫家欺负,所以当初也是认认真真给她筛选了十几个人选。
可铃铛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偏偏自己看中了一个六品侍卫。臊红着脸,跟沈月儿磨了两天。
沈月儿见她是铁了心要跟人家,这才让人查清楚了那侍卫的身家背景祖宗三代,又留了铃铛大半年,也不见她变心,才把人给嫁了。
铃铛见大家都盯着自己,也不好意思地搓搓手说:“奴婢就不是个操心的命,让我执行还可以,让我当家做主,我可没有彩玉姐姐那个脑子。
再说,家里长嫂对我也很好,什么心都不用我操,我觉得……觉得这双鞋就挺合脚……”
众人又是一笑。
齐忆烟的眼神不由得落在自己的四个婢女身上。
齐忆烟小声问两位娘娘:“我走之前就安排她们四个开始相看了,怎么到现在都没个动静?”
沈月儿挑了挑眉毛:“谁说没动静?你可还记得当年你和锦儿出去逛青楼,遇到过一个书生,叫程家民?”
齐忆烟回忆了一下,想起那个在青楼里蹭烛光读书的憨憨。
“记得!他跟一个叫胭脂的青楼女子关系还不错?”
“你可别胡说!”明康太妃笑骂了一句:“我都听玉秀说过的,那个程家民不过就是为了赚点生活费,所以去青楼洗衣服刷碗打零工,这才跟胭脂姑娘结识。
哦对了,前两年柳县主来信,还提起过这个胭脂姑娘,说她在那边的食品加工厂做得不错,已经升了组长呢!”
对于柳含烟为什么会注意到一个从京城跑去崖州的胭脂姑娘,众人不得而知。不过那胭脂姑娘好歹也是相识一场,知道她过得好,放下了心中执念,齐忆烟也深感欣慰。
“我要是没记错的话,程家民的老家,也是崖州?……难不成?”
齐忆烟的眼睛倏地瞪大了:“难不成程家民娶了胭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