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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6章 法(1 / 3)

麦荣昌很郑重的拜访了许柴佬,没人知道他们具体谈了什么,只知道两人相谈甚欢。

从此之后,许柴佬成了麦荣昌的座上宾。

再之后,海津城就开始了一系列的变化。

布政司衙门被迁到了别处,只留下了一个叫综合管理办的衙门,为市场提供服务管理。

这让一众商人犹如卸下了重担,心中轻松了许多。

和布政司衙门同处一地,他们实在感觉压力巨大,吆喝的时候都不敢太大声。

很多特殊的手段都不敢使用。

比如弄几个花枝招展的姑娘,站门口招揽客人。

谁知道会不会惹得哪位大老爷不开心,将他们给法办了。

现在好了,布政司衙门搬走了,就没有那么多顾虑了。

就因为这一点变化,为市场增加了三分的繁荣度。

也让麦荣昌彻底心服,果然,失败的经验也是经验。

之后对许柴佬更加客气。

没多久,海津城的道路两旁,多了许多的垃圾桶。

十字路口多了很多指示牌,有些地上还画了通行箭头。

不许乱丢垃圾、乱吐痰等等,行路尽量靠右走。

车马走中间,行人走两旁。

大街上还多了很多差役,监督执行新规。

凡是违规者,也不给予太重的处罚,用竹尺在背上抽一下以作惩戒。

用缴纳罚款免打?对不起,没有这个选项。

理由很简单,杜绝差役贪污腐败,或者钓鱼执法什么的。

尤其是市场里,安排了差役巡逻维持秩序。

发现纠纷第一时间去处理,现场处理不了的,就交给相关衙门处置。

一开始大家还觉得烦,认为衙门管的太宽。

可是很快就发现了这么做的好处,再加上衙门有意进行舆论引导,抱怨的声音就变少了。

慢慢的大家也就习惯了这种新秩序。

不遵守秩序的,反而成了异类,要遭到大家的白眼。

改变当然不仅仅只是这些表面的东西,衙门内部的变革才是核心。

百姓发现,自己去衙门办事的效率变高了。

以前去办事儿,不是人不在,就是各种拖延。

要么就需要跑很多部门,每个部门都需要不同的材料,要分开收集。

突出一个繁琐麻烦。

现在很多常用的职能部门,被放在了同一个办公室内。

上差期间,每一个窗口都必须有人值班。

原本需要十天半月才能跑完的手续,现在只需要一两天。

熟悉流程的人过去,半天就能弄完。

不只是行政衙门,司法的变化也很大。

法判官那里多了一个办公室,专门给各种案件分类。

严重的就走法律程序进行审判。

不严重的,就交给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全部由民间德高望重之人担任,也有民间懂法之人,比如讼师。

如果调解不成坚持走法律程序也可以。

如此一来,司法的效率得到了质的提高,极大的方便了百姓。

然而,沧海省关于司法程序上的变动,不出意料的引起了朝堂的反对。

其中反对最强烈的就是大理寺和刑部。

他们的理由很充分,谁敢保证那些人划分案件的时候,能做到公平公正?

如果有人把恶性案件弄成普通案件,强迫被害人进行调解怎么办?

当百官都以为陈景恪会争论的时候,没想到他直接‘投降了’。

你们说的都对,以现在的律法粗糙程度,必然会出现这种情况。

但你们就说,调解程序的出现,是不是提高了效率,方便了百姓。

既然是,那作为立法机关和最高司法机关,你们就应该想办法做出调整,去适应更先进的制度。

而不是为了守旧,否定革新。

然后他顺势提出了律法变革,对现有大明律进行细分。

根据性质的不同,分为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同时还规定哪些属于公诉案件,哪些属于自诉案件。

公诉案件和刑事案件,不适用调解程序。

自诉案件和治安案件,则可以视情况进行调解处理。

同时,陈景恪还提出了一个民法的概念。

“大明即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可以预见的是,随着交流的频繁,人与人之间的纠纷也会变多。”

“律法也要走到前面,提前拿出一部法规,对人与人的交往做出一定的规范。”

“比如物权法,比如继承法,如何规范赠与、遗嘱等等。”

“比如合同法,如何规范的制定合同,确保合同有效。”

见朱标等人都一脸疑惑的样子,陈景恪想了想,解释道:

“打个比方,我的儿子将家里的某件物品送给了别人,那么这个赠与是否有效?”

李善长理所应当的道:“当然无效,这个家还轮不到他做主。”

如果不值钱送就送了,朋友往来这是正常的,不能斤斤计较。

如果是贵重物品,那肯定是要讨回来的,就算不讨回来也要狠狠的惩罚。

其他人也都是一样的看法。

陈景恪又问道:“那么,如果他将这样物品给卖了,又把所得的钱全花了,怎么办?”

“而他卖的那样东西,又恰恰是你最喜欢的,怎么办?”

众人不说话了,这事儿确实变复杂了。

而且陈景恪说的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

尤其是家里出了败家子,这种情况更严重。

陈景恪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

“那么我再问一个问题,女子嫁到夫家,在双方未离婚之前,她对这个的财产有无处置权?”

邱广安说道:“出嫁从夫,夫亡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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