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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八 决定离开(1 / 1)

看到集美脸色惨白,失神落魄地坐在长椅上,脸上的泪痕虽然已经干了,但红肿的眼睛出卖了她。夏暖被她的这个状态吓了一跳,赶紧走到集美身旁,发现她的手竟还受着伤。

小护士看到夏暖,如看到救兵一样,夏暖一看她的眼神便什么都明白了。

“集美,不怕,他会没事的,一定会的。”夏暖轻轻地抱了集美一下,才发现集美的身体都是冰凉而僵硬的。

集美抬起眸来,看到是夏暖,终于扑在她的怀里大声地哭了起来。

她好无助,好脆弱,她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

“暖姐,要是陈旭乐死了,我怎么办,我怎么办呀?”集美哭着,她的泪已经沾湿了夏暖的衣衫。

夏暖拍着她的背来安慰她,哭出来就好。她就怕集美一言不发,安静坐在那儿的样子,就像是失了魂一样,如同木偶,没有一丝神气。

“没事,一定会没事的。”夏暖也只能说着这么拙劣的话来安慰,刚刚季明泽接到电话时,医生说陈旭乐伤得很重,除了头部受伤,流了很多血以外,胸前的几个肋骨都被撞断了,而且腿骨也有可能断裂了,总之情况很严重。

他们才刚回到季宅,就接到这样的电话,季明泽把孩子交给刘叔后,拉着夏暖赶紧开车赶了过来。

季明泽静静地站在一旁,没有说话,虽然他表现得较为冷静,但依旧掩饰不住眸底的担忧。

陈旭乐是他最好的兄弟,是这么些年来,陪在他身边最长时间的朋友,也是给过他帮助最多的人。他们之间的感情,比任何人看起来的都要深,若有一天只要陈旭乐需要,要他赴汤蹈火,他也再所不辞。

陈旭乐这小子,从小到大都过得顺风顺水的,遇上集美,恐怕是他最大的劫了吧。他那种追求自由,又不喜束缚的人,季明泽很清楚,陈旭乐不是那种会轻易走进婚姻殿堂的人。

可他又是真真切切地爱着集美,两个人都在这段感情里受伤了,痛得伤痕累累。

真不知道谁是谁的劫。

一阵急而乱的高跟鞋敲打着地面的声音慢慢传来,陈旭乐的母亲孙美玲,一听到儿子出了车祸的消息,立马赶了过来,陈旭乐的父亲这几天有事在外地,所以只有孙美玲一人来了。

她脸上带着焦急与不安,她就这个唯一的儿子,若阿乐出了什么事,她该怎么办。

季明泽看到孙美玲,迎上去问候道:“伯母。”

“明泽,阿乐他怎么样了?”孙美玲激动地拉了季明泽的手,眼眸里都蓄满了泪。

“伯母,阿乐他还在抢救。”季明泽的目光看了看抢救治紧关的大门,回道。

孙美玲顿时间感觉腿一软,站都要站不稳了,季明泽手快,扶了她一下。

但孙美玲很快便镇静过来,她看到坐在角落长椅上的集美,怒气汹汹地朝她走了过去,不由份就直接在集美的脸上甩了一巴掌,重重的声音响彻在空气里。

集美的脸被打红了,还有些微肿。

夏暖立马将集美护在身后,对陈美玲道:“伯母,虽然你是长辈,可你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打人啊!”

季明泽也走过来,将陈美玲拉开了,冲她道:“伯母,您冷静一点,这件事情跟集美没有关系的。”

集美抚着被打过的那半边脸,很疼,可再疼了疼不过她的心。

她沉默着,半个字也没有说,这一巴掌,是她该受的。这次出车祸的事,都是因为她而造成的,若不是她喝了酒,再借着酒疯逼问陈旭乐,若不是她,陈旭乐也不会开车分心,更不会差点撞到那辆大卡车上。

如果不是陈旭乐反应得快些,可能两人都要一起命丧黄泉了。

集美心里很后悔,她将一切的过错都归根到自己身上,如果不是陈旭乐为了救她,也许现在躺在手术室里面的那个人是她才对。

幸好有季明泽拦着,孙美玲才稍有缓和了一下,没有再冲集美出手。

但她可没打算那么轻易放过集美,冲她怒道:“我不是警告过你,让你离开阿乐的吗,你哪点配得上我们阿乐?”

集美垂着眸不说话,因为她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夏暖一直坐在集美的身侧,她刚刚没能第一时间护住集美,让集美白白挨了那一巴掌,这会她一定要好好看住集美才行。

她并不认识陈旭乐的母亲,跟她也没有什么交情,所以不需要给她什么面子,倒是季明泽一直在一旁说和着,只是孙美玲一直都不为所动。

“若是阿乐出了什么事,我是不会放过你的。”孙美玲继续冷言冷语地道。

集美知道,陈家的人都不喜欢她,她是不受欢迎的,所以陈旭乐根本不可能娶她,是她错了,她怎么可以逼陈旭乐呢,自己明知道这段感情不会有结果,还但是苦苦坚持着。

原来是她的错,错得离谱。

“伯母,我会离开他的,等他醒了,我就走。”集美终于开口。

她的声音很轻,有气无力,但却十分坚定。

夏暖意外集美会这样说,但她看得出来集美是很爱陈旭乐的,她如今竟做出这样的决定,想必她的心真的是被伤透了。

“你最好说到做到,只要你愿意离开阿乐,不管你要什么,要多少钱,我们陈家都给。”孙美玲的语气跟态度都缓和了许多。

她真不知道她的那个儿子是被灌了什么迷魂汤了,竟会喜欢上这样的风尘女子,倘若她是家世清白便罢了,即便不是门当户对,她也能勉强接受,可她曾在夜场上过班,又不清不白的,若真是让这样的女人进了门,她如何对得起陈家的列祖列宗。

她是阿乐的母亲,自然最了解自己的儿子。虽然他一直都流连在花丛里,可对这个集美,是真的上心了,从小到大,陈旭乐换女伴的速度比换衣服还要快,而且这些女伴通常不会超过三个月便会消失。

那些能够用钱打发得了的女人,是最容易解决的,而这个集美既不要钱,也不要名份,安安静静地在陈旭乐身边呆了那么久,纵使她心思再单纯,再爱陈旭乐,孙美玲也不会容许这种女人进门的。

“我不要钱。”集美淡淡地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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