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节点,那就是她与孙浩瀚的结婚时间问题。
不过这个问题并不能改变大局,最多也就是对最后的判决有所影响,毕竟法定继承,父母、子女、配偶作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首先享受继承权。
而蓝红和其女儿作为丈夫的配偶、子女,会优先继承丈夫的财产。
换个角度想想,蓝红在与丈夫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非常稀少,就连房子孙超越都想着收回去,所以这时候对于蓝红来说,继承丈夫的财产才是她的重中之重。
韩韬作为蓝红的律师,那么在不违反法律,不违背良心的情况,就应该为她争取最大的利益,而不是像罗槟一样,那种事只存在于电视里。
这件事,怪就怪在孙浩瀚没有做婚前财产公正,说明他还是喜欢蓝红的,估计他也不想看到蓝红和女儿零继承。
如果遇到了吝啬的富豪丈夫,他们会把自己在婚姻前的财产与婚后财产进行隔离。
那么,拜金主义的女孩可能牺牲了自己之后,还是一无所有,正如现实中某些大老提倡自己,任职期间零工资的话,比如那个给自己发一块钱的,怎么会有共同的财产呢?
难道这对那个女孩就公平吗?人家拜金不假,贪图富贵也不假,可是她也付出了青春年华,你情我愿无法说到底谁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