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知易掂了掂路蓁蓁,吓得她双臂一紧,差点没把傅知易给勒出白眼来。
还好她很快回过神来,松了双臂,嗔怪地拍了拍傅知易的肩膀:“别闹,一会子让人看到了笑话。”
傅知易一边嘴上说着谁敢笑话?一边拿眼睛瞪不远处跟着的丫鬟和家丁。
真是一群没眼色的家伙,没看到自己背着自己的媳妇儿吗?还不躲开?非要在前头碍眼么?
也不知道是那些丫头和家丁们有眼色呢,还是感受到了傅知易的腹诽。
几个人互相看了看,纷纷转过身,先回庄子里去了。
一个个脚步匆匆,跟后头有狗撵着似的。
看着那些人都走远了,傅知易这才慢吞吞地迈开了脚步。
还有一搭没一搭地跟路蓁蓁说话。
“我算着时间,咱们一路先从直隶坐船,先到洛州,然后再坐马车到南越,你看好不好?”
路蓁蓁对行程安排倒是没什么意见,只担心一点:“时间够吗?我们可是要赶在金丝蝉出土的季节之前赶到的。”
傅知易心里有数:“时间足够,现在才三月末,一般情况下五月中下旬金丝蝉出土,不过去年那边金丝蝉是六月才出土,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
“坐船到洛州,大约要八天左右,剩下的路就是马车,算上中间遇到意外的情况,一个月的时间应该就能到南越了。”
路蓁蓁无声地叹了一口气,这要是在现代社会,飞机也好,高铁也罢,几个小时的事情。
而在古代,那都是以月为计量单位起步。
“行,都听四爷的安排!有四爷在,我就不操心了,四爷肯定能给安排得妥妥当当的,我一路就当游山玩水了。”路蓁蓁也只感叹了那么一小会,就很快回过神来回答道。
既然已经穿越了,享受了这个时代贵族能享受到一切,也就该安心接受这个时代的不足。
傅知易听到路蓁蓁的回答,嘴角忍不住上翘:“行,都交给爷,保证你一路舒舒服服的。”
这样被人无条件的信任的感觉,真好!
两人说说笑笑的回了庄子。
因着第二天就要出发,路蓁蓁决定给四公主写封信解释两句。
之前答应过四公主,临走之前要进宫去看看她的,现在要失言了。
得在信里好生哄一哄四公主才好,不然只怕不好交代。
一边绞尽脑汁想怎么写信哄四公主,再看傅知易给兰氏的信,那叫一个一气呵成,一蹴而就。
真让人羡慕啊。
伸长脖子一看,上面只有一行字:儿子带蓁蓁去南越了,勿念!
路蓁蓁真是彻底服气了。
你就是这样写信的?你不怕你亲娘看到这封信,立马操刀追杀过来?
一点铺垫没有,一点婉转也没有,开门见山,弯都不带转的呀?
也不解释两句?或者说哄兰氏两句?
路蓁蓁一脸的一言难尽看着傅知易:“你确定要这么写?”
傅知易十分坚定的点头。
“你不解释两句?”
傅知易摇头:“费那个事干嘛?我把你人都带走了,就算写得天花乱坠,太太看了还是会生气,何必浪费笔墨?”
路蓁蓁:我真是服了你个老六。
傅知易写完自己的,还凑过来,十分殷勤的道:“蓁蓁,我帮你写吧?”
路蓁蓁就算方才有让傅知易帮自己写信的打算,看了傅知易给兰氏的信后,这个打算立刻取消了。
要按照傅知易这个写信法子,四公主那里就不是哄,是气了。
一把推开傅知易:“你给我闪一边去,我自己来。”
傅知易遗憾的耸耸肩,好吧,小心思被自家媳妇儿给看穿了。
不过走是不可能走的,给媳妇儿磨墨也是好的,得看紧点,看媳妇儿怎么哄四公主这个嫡长闺的,一会子也得这样哄自己才行。
路蓁蓁艰难的抓着笔,咬着笔杆,开始冥思苦想的写下了第一行字:亲爱的嫡长闺长乐公主殿下,见信如晤。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踏上了去南越的路。
就这一行字,路蓁蓁用了三张信纸,还乍一看,是大墨团加小墨团,不仔细分辨还认不出来这是字,以为是墨团开会呢。
傅知易在一旁看得着急,看看路蓁蓁的脸色,还不敢出声。
都快憋出内伤来了。
路蓁蓁写完这三张纸,手腕酸疼,回头看了一遍,脸黑了。
真是一顿操作猛如虎,一看结果二百五。
没超过五十个字就费了三张纸,等她要哄人的那些话写完,不得一尺高啊。
无奈的将笔递给一旁的傅知易:“我说,你来写吧!”
傅知易不敢笑,大气都不敢出,默默的接过了笔,舔了舔墨汁,另取了一张信纸,等着路蓁蓁开口。
“亲爱的嫡长闺长乐公主殿下,见信如晤。本来应该亲手写信给你的,但是我的字你是知道的,写费了三张信纸后,我放弃了。括弧,写费的三张信纸附在最后,括弧。”
“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踏上了去南越的路。事出突然,不能进宫与你告别,深感遗憾……”
……
洋洋洒洒,絮絮叨叨,将自己对未能亲自跟四公主辞行告别的遗憾深刻表达了一番,有表达了对四公主的思念之情,顺带还强烈的表明,就算自己不在四公主身边,可嫡长闺的位置只能是她的,不能忘了自己云云。
还有自己就算去了南越,也会想念四公主,想念在一起的美好时光。
还许诺,到了南越之后,若是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一定也会惦记四公主、肖贵妃和皇帝陛下,到时候会让人专门送到京城,给他们尝尝之类的话。
最后让四公主等她回来,不要忘记了她。
总之,那叫一个黏黏糊糊。
若不是知道这两人同性,傅知易都要觉得这是自家媳妇写给另外一个人的情书了。
黑着脸写完了这封自家媳妇给她嫡长闺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