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到了午后,就只留下至亲。
一直守到凌晨,然后于月明之际进行火化,结束葬礼。
阮榛只觉得有病。
大晚上的,一群人摸黑去往墓地,开始下葬。
他腹诽,估计是亏心事做多了,怕报应。
还好早上那俩嘴巴子的余威尚在,剩下的几位少爷们到场后,也没有过多骚扰阮榛。
只是直勾勾地打量自己。
给阮榛恶心坏了。
在父亲的葬礼上都能发情,都是什么恶心至极的畜生。
当然,在这本书里的话,也不奇怪。
因为里面的主角,一个比一个恶心。
怪不得宋书灵会离开家族,可能也是看不过自己大哥的一些行径。
阮榛没有吃什么东西,勉力跪坐在蒲团上,听着隐约的诵经声,胃部又开始绞痛。
不能再拖了。
他真的快撑不住了。
少爷们的无下限是板上钉钉的事,他需要借助宋书灵的势力,才有可能脱身。
他必须用尽全力,寻觅一切办法,来确保自己能活下去——
可外面的天都要黑了,稍微远一点的亲戚,都陆续离开。
“节哀。”
“等到头七的时候,我们再去祭拜大哥。”
“春风,秋光,你们也好好照顾那位……小夫人,别让他太伤心了。”
阮榛脸色发白,听着身后的交谈。
“好,”
宋春风语调凝重:“父亲走得突然,我们兄弟几个,一定会好好珍惜他的遗物。”
最后这两个字,被他咬得很轻。
呵。
阮榛冷冷地抬起眼眸。
正好看到宋春风朝自己微笑。
可惜啊,打轻了,脸上的巴掌印都快消了。
不怪这狗比玩意的嘴脸如此恶心,只是阮榛实在看透了,狗血文里的小妈设定,就是如此。
众所周知,小妈文学都有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故事的开头往往是新娶娇妻,或者老头行将就木。
其次,这个时候就会有一群虎视眈眈的儿子们出现,大儿子位高权重心思深沉,二儿子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小儿子刚从国外过来满脑子新潮思想……
而这本书的作者太不要脸,直接设置了七个!
难道父母晚上睡觉,都不看电视的吗?
最后就是,绝大多数的设定里,这个小妈,还是个双星。
这也是阮榛唯一庆幸的地方,起码这本书没有发表在花鸟市场,不会有各种奇怪的普雷玩法,作者只是把小妈当做了开篇炮灰,狗血得不亦乐乎。
没关系。
阮榛不怕。
他只觉得反胃。
诵经的音乐不知何时,悄然停下。
大门被从里面关上了。
阮榛垂着脸,右手搭在左边的手腕上,看不出什么表情。
一双皮鞋停在了自己面前。
“过来啊,见见咱们的小妈。”
宋春风俯下腰,似笑非笑地看着阮榛:“您似乎只见过我吧,要不然,我来介绍一下弟弟们?”
身后传来深浅不一的脚步声。
“可惜时间太短了,父亲没来得及办家宴,不然,您肯定能……”
“闭嘴。”
阮榛仰起脸:“你们父亲就在后面的焚化炉,这是寒暄的时候吗?”
“你也配提我父亲?”
宋春风还没张口呢,身后就传来陌生的阴冷声音。
“没有让你滚出去,就算我们宋家对得起你,别给脸不要脸!”
很好。
阮榛的手按在地上,撑着慢慢站起身子。
太安静了。
窗外是一声长一声短的虫鸣,扯得夜色格外凄清。
他面前站着的,是四个高大的男人,表情不一,各有玩味。
阮榛沉默地与其对视。
而唯一能压制得了这群混账的宋书灵,依然没有出现。
-
夜深如墨。
城市的这处角落,却格外热闹。
一边是灯火辉煌的各色酒吧,一边是长着野草的破败小巷,中间是条不甚宽阔的街道,一个被踩扁的易拉罐被车轮碾过,溅出不明的液体。
泾渭分明。
越是这样的地方,越是物欲横流,滋长欲望。
几个黑衣男人靠着路边电线杆,警惕地打量着周围的景色,不多时,一辆漆黑的豪车在对面缓缓停下,立刻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是那个姓宋的吗?”
“没错,是他的车。”
声如蚊蚋的两人停下动作,状似随意地抬头,死死盯着即将打开的车门——
司机和门童弯腰,一个穿着考究的男人迈出长腿,下车的同时,理了理自己整齐的头发。
为首的黑衣男人卷起袖边,露出狰狞的花臂:“是他!”
亲大哥去世,身为弟弟的宋书灵必然参加葬礼,但世人皆知他们兄弟不和,自然不会真的流露出伤心。
果然出现在了酒吧街道。
这位“宋三爷”气派不凡,头发全部向后梳,举手投足时,奢华的袖扣和名表格外招眼,身后跟着的保镖块头很大,寸步不离地守着。
不会错了。
虽然宋书灵很低调,甚少在人前露脸,以至于自家老板想捉这竞争对手的把柄,都难如登天,好容易等到这么个机会,自然不肯放过。
这通身的豪门气质,自然就是宋书灵。
花臂男朝同伴使了个眼色。
现在时机正好,周围没有过多的路人,虽然旁侧的咖啡厅还开着,但只有一个戴金丝眼睛的男人在藤椅上坐着,借着灯光,认真地看书。
不碍事,这种呆子吓唬一下,啥都不敢说。
“砰!”
巨响惊醒了沉睡的鸟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