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时候应果喜气洋洋的和疯狗一起回来了。
而刘菊生也迫于虎子何顺子的淫威,根本没有反抗之力只能乖乖就范。
结束了青山村的事情,方南天将今天收到的蘑菇一起带到了车上,今天要回丈母娘家,出了上一次的事情,他不放心把这些东西放在青山村这边。
两人开了两抬拖拉机回应家村,应果想回家显摆一下,而他自己则是想媳妇了。
丈母娘家对自己什么都好,就是两口子不能睡在一起。
在农村里有个习俗,嫁出去的女儿回娘家是不可以和丈夫同床的。
按照老一辈的说法,这会带给家里男丁不好的运气。
虽然方南天不信这个,但是他还是决定尊重。
现在刘家的房子归自己了,他准备将那小楼重新装修下,毕竟这院子里发生过那么多恶心人的事情。
装修好后,看看能不能把老丈人一家也接过来住。
他是真的把老丈人何丈母娘当做自己的父母来对待的。
二老年纪大了,自己上辈子欠他们太多了。省的小舅子跑来跑去的不方便。
应果这几天和方南天一起,到镇上做了两天生意,每天都有大把的钱进账。
他第一次尝到把自己挣来的钱交给老妈的那种自豪感。
应紫何小芳芳在丈母娘家也算是过上来了小公主一样的日子,应果回家的时候方南天都让他带了一堆的菜回去,什么没有就买什么。
两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任何事老两口都不让她上手。
收山货方面有了应紫的指导,两口子很快就知道怎么整了,渐渐得心应手起来。
小芳芳本来还挺想家的,但是自从小黑也过去之后,她就没那么想了。
方南天和应果两人迎着应家村人羡慕的目光,一路将拖拉机开到了丈母娘家的门口。
但是也正因为这个,让有的人不舒服了。
也不知道谁在乱嚼舌根子,说应果的拖拉机是用他们血汗钱买的。
说应果收的山货的价格太低了,大钱都让他整去了。
农村人的文化普遍不高,有经历了打到资本主义的活动,对做生意这个事情是一窍不通的。
有很多人觉得,他卖多少钱一斤就要给采磨菇的人多少钱一斤。
方南天早就意识到有这么一天,会有这么个事会出来,但是他没有提前去教应果怎么做。
很多的事情需要他自己去做,很多的坑需要他自己去采,他才能真正的成长起来。
人心的险恶远远比山上的豺狼虎豹更加凶险。
以后他还要带着应果去更广阔的商海,这些事情是他成长历练的最好方式。
为什么方南天刚开始收蘑菇的时候就只找那几个人,而不是大规模的找人收,那都是有道理的。
其一是因为方南天对这些人都很熟悉,知道他们的品行,道理能将的通,而且这些人他以后都会当做自己身边人去培养的。
其二就是他根本就不担心也有人去抢他的生意,先不说他们能不能做到跟自己一样严格的把控质量,就自己的那些关系他们也做不到啊。
方南天之所以天天都能往镇政府里送蘑菇,并不是那里的人爱吃能吃,而是于静在后面帮忙,她让人将方南天带来的蘑菇送到了其他的机关里,比如粮站食堂,道班,甚至是国营饭店。
那为什么不自己去送呢,反而还要让镇食堂的人去送?
这里面的道道可多了去了,上一辈子方南天和这些体制内的人打过不少交道。
怎么说呢,给别人方便就是给自己方便,这事不能说的太细。
所以方南天才那么感激她,一次一次的帮助曹建军,这也是一种变相的回报。
方南天和应果刚到家就被一群人围了起来。
应家村大部分都姓应,他们昨天就听说了,应果带着几个人捡蘑菇挣了钱。
前几天应果去找他们让他们去捡蘑菇,说能挣钱,这些个人一个个都瞧不上这个玩意。
蘑菇这个东西满山遍野都是,农村人都不稀罕吃这个玩意,而且那个东西一个整不好就要整死人。
在后世很多的蘑菇都经过了科学论证,这个时候可没有这么,很多人都怕着呢。
还有不少人在背地里阴阳怪气:“他就算挣着钱那也是冒着极大的风险的,万一有个失误,那可就是出人命的事情,卖的那点钱还不够赔的。”
“搞的不好还要进大牢。”
可这才两天那些人就憋不住了,一个个的找到应熊,让他带着他们做。
特别是某些关系已经疏远的,甚至还多多少少有些矛盾的亲戚也找上门来。
应果赶到的时候已经听明白这里面的事了,他可不惯着这些亲戚,那些年自己家被当做走资派批斗的时候,都是这些亲戚给红袖章带的路。
那时候他虽然还小,但是他记得可真着呢,那时候他们家养兔子,一个十多岁的孩子看到自己心爱的兔子被那帮人一个个的抓走,他心里别提有多难受了。
从此仇恨就种在了他的心里,现在这些人又腆着脸的来求着带他们挣钱,那真是想多了,父亲应熊还要顾点脸面,应果可不惯着他们。
“表叔啊,您都五十多岁的人了吧?咋的?你那三个儿子都养不起你了?”
“这可是翻山越岭的活我可不敢带着你,如果那天你刮伤了手,或者崴着脚了,我可赔不起。”
“哎~!”应五叔叹了一口气。
当初英雄他们家被批斗的时候,他就说了要撇清关系,以后各顾各的,不再有任何亲戚关系,这个时候又来攀亲戚是有点不要脸了。
可他三个儿子不孝顺啊,三个儿子把家一分,也会不种田不种地,水稻里的杂草都不认识一棵。
一到家里没粮食吃了就来啃老,他也是无奈啊。
“孩子,你还能叫我声五叔,就说明咱还是一家人,不是么?那有把钱给别人家挣,让自家人吃穷的道理啊,这到时候说出去也不好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