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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第二十四章 出走桂林(3 / 3)

家公司做事,仅仅两个月,已经是公司的红人,一头女学生的短发,戴了珍珠发夹,青春而又雅致,还带了一缕书卷气,仿佛她不是在这里站柜台卖皮鞋,而是在图书馆里,正在翻阅书籍。

黄菲的相貌本来便是很好的,在一众女店员之中,很是出色,所以不多久便给人传扬,此外特别让她能吸引人的,便是能讲一口可称流利的英语。

黄菲在女大,速记之外也很用心学习英文,虽然说不上水平多么的高,但日常口语都可以,桂林驻扎着飞虎队,这些美国空军人员有时候会来商店购买物品,比如皮鞋,到了这种时候,就是黄菲出头上场,别的店员虽然也有伶牙俐齿的,善于辞令,有的甚至能说几句英文,但是不能像黄菲这样自如地交谈,于是这种场合,黄菲就很是露脸,自然而然名声大噪,简直是公司的活广告。

因为黄菲如此有名,公司对她便也不薄待,很是看重的,每个月薪金六十元,是银元,黄菲坚持不肯要法币,一定要银元,哪怕为此要将薪水稍稍降一些,也是可以的。

每个月六十大洋,虽然不是非常高,不过在当前的物价之下,还是可以应付生活,只要不追求奢华,很能够凭借这笔收入,将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所以黄菲的葡萄并不酸,不是因为自己过得很凄惨,所以看到什么都愤怒。

黄菲之所以不能够融入这种氛围,是因为头脑中“平等”的观念,以为人的生活不应该相差如此之大,一边漂在天堂,另一边则苦苦挣扎,这是无论用什么理由,都不能说得通的,哪怕有上千种辩护方式,然而只要一看到两边如此不同的生活,那种直入眼帘的苦难,就让人无法再说什么。

因此每当她清早起了床,梳头洗脸之后,坐在桌子前,把Max Factor的粉底擦在脸上,又薄薄涂一点口红,都感到一阵难受,脸上火烧火燎,嘴唇则如同给火钳子烫了一般,在延安,哪里有人会擦粉呢?更不要说涂口红,自己听人家谈起延安的掌故,只有两个人擦口红,一个是海伦·斯诺,就是《西行漫记》作者埃德加·斯诺的夫人,另一个就是吴光伟,曾经非常有名的一个人,只不过后来悄悄离开了延安。

脑海中翻涌着这许多的情绪,黄菲放下了手中的口红,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转头拿起桌面上新买来的一本书,茅盾的《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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