榄枝,想必是这本书帮了大忙,让她误以为找到了文学上的知音。这是一本封面以大红色为主色调的长篇小说,黄色的线条勾勒在上面,居中的白色方框里中规中矩地写着小说的题目和作者。苏晗购买此书主要是冲着名气去的,对于其中的内容一概不知,因而难以接住女孩抛出的话题,以书会友的机会就这样白白浪费了,只能把话题拉回到最庸俗的攀谈上来。
“是的,你说得没错,这正是《霍乱时期的爱情》,我刚刚拿到,但还没来得及看。”苏晗礼貌的声音里夹杂着一丝颤抖,不知道冷雨浸湿了喉咙还是底气不足,他用试探性的语气问着眼前的女孩,“对了,看你眼熟,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图书馆里?”
这是一道自欺欺人的题目。人对漂亮的事物都会多看上几眼,乐意为此分配出一些大脑的储存空间。更何况苏晗确实对眼前的姑娘有点印象,在出入图书馆的某些时候偶有遇到。不只是眼前这位女孩,只要长相符合了自己的审美,哪怕见过一次就能过目不忘——这不是苏晗特有的本领,所有的男人应该都一个样儿。苏晗自知见过这个女孩,不过他想把问题抛给对方,看看对面的女孩是否有同样的本领来记住自己。
“可不是嘛!我在图书馆见到过你好几次了,每次都是同样的座位,同样厚厚的一摞书。”女孩的回答没有一丝慌乱,听起来就像是对熟人说话一样。
听闻女孩的话,一股幸福感油然而生。苏晗没想到女孩对他如此了解,不免有些受宠若惊。这些话给了他信心,让他有足够的勇气重新上下打量眼前的女孩。
蒙蒙细雨中,伞下的风景有着别样的魅力,女孩的容貌满足了他全部的幻想。平日里擦肩而过的机会难得,当女孩迎面走来的时候,苏晗更是不会直视对方的眼睛,一是心怯,二是出于礼貌,只敢在十米开外看上一眼,再加上苏晗轻度近视而又不常戴眼镜,因此看到的女孩也不过是个轮廓。如果再近一些观察的话,能够看到女孩的侧脸,这已经是二人擦肩而过时苏晗余光所及的极限了。再者就是背影了,这是偶遇时出现最多的一种情况。苏晗常在图书馆接水的位置看到她的背影,但也仅仅是看上一眼,不敢妄想别的,他可不想被扣上猥琐的偷窥狂的帽子。相比于能够读懂内心的眼睛,背影的好处是能给人留下想象的余地,而且是单向的,没有人的后脑勺会长出一双眼睛,自然看不到别人注视的目光。单向的欣赏可以肆无忌惮,完全不用担心自己的小心思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