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矫情书院>历史军事>被退婚后,我诗仙的身份曝光了> 第两百七十一章 大朝会 五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两百七十一章 大朝会 五(1 / 2)

李辰安已放下了心来。

对于自己这身世的巨大转变他有些啼笑皆非。

不过这是个好事。

用程老国公的话说,这就是自己立足于朝中之根本!

当然,程老国公同样也说了这么一句:

“皇上一定会再去长乐宫,朝政也依旧会被姬泰把持。”

“二十年前,有人敢动手杀了你的母亲卢皇后,现在也一定有人敢动手杀了你这个皇长子!”

“所以,你要想身安心安,就必须除去姬泰,将他这一系连根拔起!”

现在皇上忽然问自己当今宁国首重何事

他心里一乐,向前一步,躬身一礼:

“小民以为,当今宁国,首重除奸!”

这话如一道惊雷在含元殿炸响!

其威力,甚至远超了中秋夜他在那三处地方所放的烟花!

许多人的视线落在了他的背上。

如刀、如剑、如箭

但李辰安此刻身子却站得笔直,背上就像背了个千年乌龟壳一样,刀枪不入!

他面朝皇上,义正严词:

“小民无官无职,这等大事,本非小民能议。”

“但皇上既然问起,作为一名宁人,为了宁国,为了大宁江山,小民有些话不吐不快!”

台上的宁皇看着李辰安意味深长的一笑:

“哦?那你就说来听听!”

“小民只怕这些话说完就见不着明儿个的太阳,但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小民就算身首异处,但若是皇上能将这朝中的奸臣除去,能还吏治一片清明小人死不足惜!”

李辰安慷慨激昂,掷地有声!

没有人料到他敢于在这大朝会上直接与姬泰翻脸。

于是落在李辰安背上的那些剑就变得更加锐利。

而还有少数的官员此刻却在心底发出了深深的叹息

刚易折,柔易曲,宁在曲中求,不在直中取!

这位皇长子莽撞了啊!

你应该徐徐图之!

你应该先拉拢一些人站稳脚跟,再从姬泰一系的那些官员入手,逐一将他们贬的贬杀的杀!

这就像是整理一处杂乱无章的院子。

当先除草,再断其树之乱枝,最后才是将树除去!

可李辰安一句话,直接就想将那颗树给挖去树下盘根错节,这怎么可能!

就连太子这时候看向李辰安的视线里都隐隐有些担忧。

他当了太子十余年,至今连那些杂草都还未能除去,这位皇兄果然还是缺少了官场经验,他怕是会吃大亏的!

姬泰依旧微微垂着头,只是他的嘴角却浮起了一股若有若无的冷笑。

小儿,螳臂当车,自不量力!

他将这事挑明,老夫也不准备再忍。

那就你死我活吧!

皇上也就给你个谏议大夫,皇上迟早会去长乐宫,定国侯府总没可能将军队派入京都十二时辰保护着你你能有多大作为?

你个小小谏议大夫,你向谁谏议去?

你还能翻了天不成!

你是皇长子,哪又怎么样?!

而今已是秋,你等着老夫寻你算账!

此时皇上开了口,声音颇为严肃:

“辰安之言朕虽不太相信有人敢谋害于你,但终究得有个防范。”

“你稍等再说说这朝中的奸臣,朕在想如何才能让你不受某些小人的打击报复。”

“这样,”

“朕在中秋文会的那夜里就已经对许多的大臣们说过,说以你之大才,当封赏你一个谏议大夫的官儿这官儿虽小,却有向朕直谏之权。”

“现在看来这并不够,常左青”

常公公连忙走了过来,躬身一礼:“奴才在!”

“拟旨!”

“奴才遵命!”

此刻所有人都看向了皇上,一个个尽皆惊诧。

皇上要赏给李辰安一个谏议大夫的五品官儿,这事早已不是秘密。

事实上这里的许多人都没有将这事当成个事,因为监察司门前的草都长满了,因为皇上不会长期在宫中,也因为而今宁国的朝廷,已习惯了听姬泰之命而为之。

所以,所有人皆认为这不过是皇上给了这位皇长子一个接触朝政的机会

谏议是肯定没法谏议的,向谁谏议?

虽然长乐宫距离皇宫只有五日的车程,但皇宫里送往长乐宫的所有奏章,都是姬泰亲自挑选之后才能送得出去的!

他虽为龙,却潜于渊,未能腾于天!

所以他在群臣心中的威慑性,甚至不及于直接掌权的姬丞相。

但谏议大夫还有个好处,他可以在各部的衙门自由行走。

皇上给了这位皇长子这么个谏议大夫的身份,想来皇上的意思就是希望他能在各部衙门和诸多官员结识,进而学到一些治国理政的知识。

至于他能学到多少这或许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需要这么个历练的经历。

但这时候因为李辰安说的那番话,皇上似乎有了再给他一个别的官儿的意思

皇上会再封赏他一个啥呢?

能够让他保命,这宫里六部衙门似乎没什么空缺了。

姬泰这时候却忽然眼皮子一跳。

他自然也听出了皇上这话的意思,他深深的看了看李辰安的背影,这小子,居然用了这种方法来变相的向皇上要官!

此子野心极大啊!

只是,他思来想去,六部已无实缺,莫非皇上为了他,会让某人腾笼换鸟,给李辰安生生腾出个地方来?

就在所有人的各种揣测中,皇上开口说话了:

“朕,是惜才爱才之君!”

“天降诗仙辰安于朕的身边,朕极为欢喜。”

“故,为宁国计,朕不拘一格,赐李辰安同进士出生。”

“赏监察司谏议大夫之职,另再赏其”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