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闲不住,在小区楼下逛逛就行啊。”
凌莫有些不放心的叮嘱。
妈妈常年在小兴镇,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庄市,忽然来了大城市,凌莫都怕她走丢。
主要凌莫自己也有点胆怯,但他要适应这些,打算出去找找工作。
他走在街道上,漫无目的,看到有饭店的招聘信息。
“一个月两千五,太少了。”
“我什么都不会。”
“能干什么?”
凌莫一直走啊走,还打了个出租车,在附近逛了逛。
直到打第三个车的时候,他和一位善谈的司机聊了许多。
“出力的活儿啊?我就认识人啊,我一个哥哥在物流站那边,就西区去大学城那条路上,距离望月府那边,开车也就十分钟,走路要二三十分钟。”
“工作有点累,天天就是搬货,有时候要跟车去卸货,不过都是市内的活儿。”
“赚现金的,一天一百八,不包吃包住,你感觉要是行,我带你过去看看。”
凌莫闻言后,细算一下,一天一百八,一个月那就是五千八了。
八百块钱吃饭,能攒五千,一年就能攒七万二,五年攒三十九万,能在这边买个小房子了。
“这活儿听着不错。”
凌莫点了点头,表示认可。
乘坐出租车,花了共十五块钱,到达目的地。
物流站这边,几乎都是大件,搬运起来,还是很累人的,尤其是冰箱,一个人套着绳子就背着走。
凌莫看到后,和对方的人见了面,是一个主管,他着装朴素,脸上有些脏,看到凌莫后,他点了点头说:
“这边工资日结,早八晚六,碰到忙的时候要加班,加班费一个小时二十块钱,在我这儿,只要肯干,就能赚到钱,不过你得能吃苦。”
“咱们这个,没有休息,根据任务量来,有的时候任务完成的早,就可以早下班,每个月大概能休息三个下午左右。”
凌莫觉得对方说的很实在,便点点头:“我想试试。”
留个电话号,明天就可以上岗了。
有了工作后,凌莫心情不错,买了些菜,回到家里,他是会做饭的。
只不过曾经在小兴镇,不经常下厨。
做了四道菜,五点钟的时候,给凌妃打了个电话。
凌妃来到这边,一起吃了晚餐。
“物流站的工作?”
“搬运工?一天一百八,一个月也有五千四了。”
凌妃想了想说道:“一年能赚65700块,去了吃喝和租房,偶尔出去破费一次,你也能攒三四万。”
“啊?这和我算的不对啊。”
凌莫微微一愣。
不由拿出手机,用计算器算了下:“不对啊,一个月三十天,我算的是64800呢?感觉少了。”
“一年有多少天?”
凌妃有些好笑,关于这些数字,她可太熟悉了,她说:
“天数在那呢,是不变的,除了过年外,还有你加班那些情况,只要你好好干,真正能到手的钱,要超过那个数字。”
凌妃回答道。
但她觉得,搬运工的工作太辛苦。
“你能吃那个苦吗?”凌妃有些不信。
“我能。”
凌莫起初,对自己也有些怀疑。
直到第二天,工作的时候,他一个人搬着一个双开门的冰箱,累的咬牙切齿。
好不容易,搬运结束,已满头大汗,在这个寒冷的春天,他有点不适应。
直到吃午饭的时候,才觉得很累。
‘我爸以前搬饮料,搬啤酒,也是这么过来的。’
凌莫觉得自己要向父亲看齐。
努力工作,一直到六点钟,正常下班后,凌莫拿到了一百八十块钱。
“原来,我输一把牌的钱,竟然要这么累才能赚来。”
凌莫仰天叹息:
父亲误我啊!
凌大俊重男轻女,对他的偏爱,让他衣食无忧的。
也让他有了那种,出什么事都有父亲帮忙的思想。
现在,他成了顶梁柱,才发现,生活不是以前想的那么简单。
回家做了简单的晚餐,和凌丽丽吃过饭后,呼呼大睡。
好在有苗莉梅帮忙做饭了,这倒省心。
经过一夜的休息,第二天,凌莫发现,身上许多地方都是酸疼的。
很难受。
他起床后,吃了早餐,和苗莉梅碰面,然后步行前往公司。
走了二十六分钟。
步行运动过后,也算是热身了,到了公司就开始干活儿,片刻后,感觉身体热了起来,那种酸痛才缓解一些。
不过,第二天工作后,睡了一夜,浑身酸痛的更加厉害。
凌莫坐在床前,挣扎了几分钟,最终决定还是要去上班。
“像刘哥说的,坚持几天就好了。”
“上班吧。”
“不能再让别人,看扁了自己。”
凌莫终于体会到那种,争一口气的感觉。
第四天,第五天一周过去了。
凌莫才发觉,原来身体的酸痛,不知不觉间消散,只有小腿还有点紧。
浑身也有了一些肌肉和力量感。
身体似乎适应了当下高强度的工作状态。
这倒是个好消息。
工作第十天,他开始跟着几位长辈,晚上加班,最晚的时候,干到了十点半。
每次加班,他要提前给苗莉梅打电话,让她带凌丽丽,去凌妃那儿住。
下班后,半夜走在街头,步行要半个小时,才能回到家里,简单吃个泡面,洗洗就睡。
“十天赚了两千一百块钱,赵哥赚了两千五,只要好好干,一个月可以赚六七千。”
“干吧!”
原来,劳务赚钱的感觉,让他有了一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