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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真相(1 / 3)

警局门口。靳言的车上。

徐子平看着靳言。

靳言看着徐子平。

二十年的好兄弟对望了好一会儿,靳言哭着苦笑着:“你还记得之前徐伯伯和年年的爸爸竞争地皮那次吗?”

“我记得,怎么了?”

“其实,那些报价单,是我从徐伯伯的保险箱里偷了出来拍了照,给了年年的爸爸。”

徐子平吃惊的看着他。之前顾薇薇曾经和徐子平分析过,她□□成的把握就是靳言偷了徐氏集团的材料给了年玺。

徐子平自认为他和靳言二十年的友情,爸爸对他家也有知遇之恩,他不会这么做的,因为这件事情,徐子平和顾薇薇发生了龃龉,两人险些闹的很不愉快,如今听到靳言亲口承认是他偷了爸爸的资料给了年玺,徐子平只觉得三观有些崩塌。

“子平,我知道,我们是二十年的兄弟,但你也知道,我喜欢年年,喜欢了十几年。”

徐子平看着近在咫尺的警局,将车熄了火。掏出烟,点燃了一根递给靳言,而后又点燃了一根,自己放在了嘴里吸了一口。

“你以为,你给了年玺那些资料,他就会同意你和年年谈恋爱,让你娶年年?”

靳言猛吸了一口烟,看向警局,低头苦笑。“是啊,她的家庭怎么是我能够高攀的呢。”

徐子平通过后视镜看了眼靳言,很是心疼。

兄弟二人一言不发的将手上的烟抽完,靳言拍了拍徐子平的肩膀:“子平,对不起了,真的对不起,代我和徐伯伯说一句抱歉,如果我还能活着出来,我一定会补偿你们的。”

说完,靳言从警局在的一侧开门下了车,跑进了警局。

徐子平看着他进去的身影,突然感慨颇深,两人小时候、上学时的画面犹如电影回放一般,一幕幕的出现在眼前。

徐子平开车将车子还给了靳言的父母,并告诉他们靳言误杀了张云海的事情,靳言父母当时都愣在原地,不相信温顺的儿子居然会杀人。

徐子平只好解释:“他是误杀,且是自首,应该不会判死刑,至于刑期,还要等警局那边最终判定。”

他将钥匙递给靳言的爸爸,靳言妈妈早已经哭的泣不成声。

徐子平安慰他们:“我和靳言二十多年的兄弟,如果你们有何人需要帮忙的地方,随时告诉我,我一定会竭尽全力帮你们的。”

靳言爸爸颔首:“等他宣判的时候,你和我们一起去吧,我担心判的太重,你阿姨挺不住会晕过去。”

徐子平点头:“您就放心吧。”

夜幕渐渐降临。

年玺站在窗边看着整个城市,助理敲门进来:“董事长,刚才我收到消息,张总被人杀了。”

年玺不动声色的“哦”了一声,助理退出门外。他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似乎所有的事情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一样。

不远处的办公桌上放着的合同,此刻已经没了张云海的字体。

徐子平亲手将好兄弟送进局子,心里很是不好受。他将车子送还给靳言父母后,打车来到了顾薇薇家楼下。

他站在楼下给顾薇薇发微信:薇薇,我想你。

顾薇薇秒回他:我更想你。

徐子平笑了笑,唯有顾薇薇此刻能让自己开心了。他打通了顾薇薇的电话:“你打开窗子。”

顾薇薇走到阳台窗户处打开窗子,发现徐子平正站在楼下,朝着自己挥手,她惊喜的朝徐子平挥了挥手:“你站在那里不要动,我马上下去。”

果然,不到一分钟的功夫,顾薇薇穿着睡衣和拖鞋飞奔下楼,跑着扑进了徐子平的怀里:“你回来这几天一直没来看我,我想着你在忙,就没敢打扰你,你怎么这么晚过来了?”

徐子平紧紧的抱着她:“有你在,我才觉这个世界没有背叛我。”

顾薇薇被他的环抱弄的有些快要窒息:“你怎么了?怎么感觉你怪怪的。”

“我们上楼说吧。”

顾薇薇见他心事重重的样子,带着他上了楼。

进了房间后,顾薇薇赶忙关掉了电视,拉着他坐在沙发处,给他倒了一杯温水:“说吧,到底出了什么事?”

“下午的时候靳言来找我,说他失手杀死了和年年约会的男人。”

顾薇薇瞪圆了眼睛看着徐子平,随手拽起沙发上的海绵宝宝的抱枕抱着,以此来缓解情绪紧张:“到底怎么回事?靳言不像是会杀人的人啊?”

“他去找那个男的理论,两人推搡时,他把那个男的推搡到路边的停车柱子上了,意外死亡,误杀,靳言不是诚心要杀他的。”

“有目击证人,或者监控吗?”

“应该有吧,他说出事的地点在汇通大厦门口。死者的助理看到他杀人了,但是毕竟是死者的助理,不知道开庭的时候会怎么说。”

顾薇薇凭借律师经验帮徐子平分析:“过失杀人罪,一般分为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和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从客观要件来讲,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索;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本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这点同有意识地实施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故意杀人罪不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人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两种情况。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人重伤,但由于其他人为因素的介入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应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主观要件的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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