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刚的父亲叫周大头,据说是小时候脑袋很大,所以取了这么个名字。
周刚的母亲叫什么不知道,大家都叫她周家嫂子,周婶等等。
周刚的媳妇是个普通妇女,身体倒很结实,是个干活的好手。
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的五岁,小的还没断奶。
“周大叔,中午不休息一会?”
周子文亲切的和周大叔聊天。
“人老喽,睡不着喽。”
周大叔锤了锤后背,头上的白发让他看起来更加苍老。
事实上,这位周大叔也才五十来岁的样子,只是年轻的时候太过劳累,这才让他看起来有些苍老。
“周知青,你是来捉狗崽的吧,我家小黑这一窝下了五只,等会你一起捉走吧!”
周大叔大方的道。
“要不了这么多,我家的狗已经够多了,再多也养不了,今天是来帮他们选的。”
周子文指了指沈招娣和周朝阳,开口解释。
他家的狗确实有点多。
都不是养不起,而是没必要。
一般人家里,也就养个一只,条件好点的,最多也就两只,哪像他这样,直接养五只。
五只狗的饭量可不少,特别是在周子文的培养下,踏云和小不点的食量都快赶上成人了。
等以后棉花糖它们长大,光是每天的饭量就让人心疼。
“那你们快去选吧!我看那只黑狗子挺凶的,应该是条好狗。”
周大头开口提醒。
“好嘞!”
周子文答应一声。
因为中午的时间并不长,周子文和周刚的家人们聊了一会,然后就带着沈招娣和周朝阳去捉狗崽子。
周刚家的狗崽基本都是灰黑色的,而且基本都是杂色。
在村里,纯色的狗子还是很少的。
就连踏云,它的四只脚掌也是白色,像是踩在云团上面,这才有的踏云这个名字。
周大头说的那只黑色狗子,耳朵和尾巴都是白的,摸样倒是不错,眼神也比较机警。
养大了,应该是只不错的好狗。
“子文哥,我要这只狗子。”
沈招娣看到它的时候,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嗯,这只狗不错,养好了,应该是只看家护院的好狗。”
周子文点了点头。
“那就这只了。”
沈招娣也不怕母狗在旁边,伸手就把狗子抱在怀里。
好在母狗并没有发飙,只是抬头看了他们一眼。
要是遇到护崽的,少不得要被咬一口。
“招娣,小心一点,大狗在旁边看着呢!”
周子文无奈一笑。
这妹子平时就大大咧咧的,性格估计是改不过来了。
不过也正因为这种性格,和她相处起来都很愉快。
不像有些人,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情都能记很久,还时不时的拿出来念道一番。
这边,在沈招娣选好狗子的时候,周朝阳也找到了他的目标。
这次他选了一只灰色的狗子,没有杂毛,眼睛看起来呆萌呆萌的。
被周朝阳抱在怀里,还有些害怕。
“周朝阳,你选的这只狗好呆呀!”
沈招娣开口嘲笑。
“呆怎么了,我就喜欢这样的,听话。”
周朝阳不在意的回答。
他是被小不点折腾坏了,再也不敢选那种看起来很活泼的狗子。
他觉得,选一只听话的也不错。
“呵呵,好不好无所谓,自己喜欢就行。”
周子文在一旁开口。
“嘿嘿,周哥说得对,我就喜欢这种听话的。”
周朝阳乐呵呵的附和,手里抱着小狗,越看越喜欢。
“既然选好了,那就回去吧!”
眼看时间不早,周子文也不准备耽搁了。
他还想趁着剩下的时间,先午休一会。
吃完午饭,不睡个觉,总觉得不得劲。
和周刚一家子打了个招呼,在他们的挽留声中,从他们家离开。
“子文哥,这狗子我们是养在你家吗?”
回去的路上,沈招娣开口问道。
“这倒是用不着,就在你们自己家养着吧,需要调教的时候,可以带过来找我。”
周子文摇了摇头。
沈招娣家里有了狗子,他倒是有理由经常过去了。
经常接触,也不会冷落了这妹子。
当然,光是这些肯定不够。
胃是通往男人心灵的通道,而通往女人心灵的通道,就需要时常运动。
周子文决定,从今天开始,做一名偷香窃玉的采花贼。
反正他们离得近,翻墙而入对他来说也很轻松。
等夜深人静的时候,连门都不用进。
回到家里,周子文和他们分开。
沈招娣和周朝阳抱着狗崽回家,让它们适应环境,周子文则回家午睡。
……
一觉醒来,又到了上工时间。
周子文从炕上醒来,俩姐妹已经收拾好了。
“子文哥,快起来,该上工了。”
陈巧依蹭蹭蹭的跑到屋里,摇了摇周子文的身子。
“嗯,这就起。”
周子文顺手搂着她亲了一口。
俩人一番温存,等他们出去的时候,陈巧依脸上的红晕还没消散。
那诱人的样子,让周子文恨不得不去上工,就搂着媳妇待在家里。
好在周子文也知道什么是正事,虽然不舍,但还是离开家门,和俩姐妹一起去上工。
来日方长,以后的日子还长得很,不急于一时。
等他来到蘑菇种植基地施工现场,吴大刚已经来了。
“吴叔,周叔在忙什么啊,怎么今天没看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