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刺客的面具是关键。所以这个非人生物是畏光还是不能呼吸每个活人都需要呼吸的空气?她认为这关键要嘛是呼吸道,要不就是视觉。
“好了。”斯蒂芬妮说,拍拍凯莎的肩膀让她起身,“这几天就是基本的护理,伤口别碰水按时换药吃抗生素,等差不多了再去做个激光去疤,你的脸颊就能重新光滑无瑕。会像水煮蛋一样嫩,我保证。”
“谢谢斯蒂芙。”凯莎跳下手术床,象征性地搂了下斯蒂芬妮的腰。
“今晚你要回去或者?”
“得回去的,斯莱德说他这几天会回城里。”凯莎本想做个鬼脸,考虑到脸颊上的伤口,放弃,“天知道他说的这几天是哪一天。要是他回家了发现我夜不归宿,肯定又要说教。”
斯蒂芬妮挑眉,做了个不置可否的表情。“那你最好找个人送你回去,外头现在有我们搞不清楚来历的刺客在流窜,我不放心你自己走夜路。”她说,然后转过头,“杰伊?陪凯莎回去?”
“呃。”杰森露出不太高兴的表情,往门边望去,“不幸的是,我答应帮迪基完成他的语文作业。”
“我会送她回去。”达米安表示。
“你不会送我回去。”凯莎给了达米安一个斜眼,这是她现在仅能做到的戏剧化表情,“是不是忘了斯莱德有多讨厌你?不,我不想看见你两在我家玄关打起来。尤其不是在我脸颊受伤的时候。”
然后她将目光转向工作台前的提姆,满怀希望地问:“也许提姆?”
提姆停顿了一下,才从屏幕后探出头。“我想我能送你回去。”
凯莎想微笑,她忍住了。
达米安不满意地瞪着她。
“你在和我开玩笑。”达米安说,“威尔逊排斥提摩西的程度远远超过他对我的憎恨。”
凯莎才不管达米安说什么。她快步路过达米安,在走过达米安面前时,竖起一根中指。
不管斯莱德到底更讨厌提姆还是达米安,至少斯莱德和提姆从没在她面前或任何地方、尝试让对方再瞎一只眼或刺穿对方的肩胛骨。所以,从凯莎的角度,这看起来就是提姆的胜利。
此外,提姆在电脑前工作的时间太长,需要找个借口把他拖出去,远离任何案子和谜团。就像她说过的,她有义务确保当地保育种红罗宾不濒危。
自从提姆的脾脏缺失正视暴露在所有人的认知里,他做神谕的时间比就逐渐超过他做红罗宾的时间。
有时候凯莎会为此感到失落,她想念能和提姆一起巡逻的日子。可一方面,这确实更安全,做神谕不像红罗宾,随时都可能因刺伤、枪伤而感染,那样提姆因脾脏缺失带来的健康风险就大幅降低。
凯莎知道,提姆比谁都讨厌这个事实。他一度坚持外出巡逻,直到某次,他因为一个智障暴徒用了把生锈的刀。
时日至今他们仍不确定提姆是怎么从那次感染中活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