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X
-
100%
+
苛政了!
只不过,虽然对刀剑管控不严格,但《大明律》对民间兵甲的判罚却是有着严格规定:“凡民间私有人马甲、傍牌、火筒、火炮、旗纛之类应禁军器者,一件杖八十,每一件加一等。私造者,加私有罪一等,各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也就是说,单单这三副铁甲依律来判的话,这被抓的十三人,就得一人杖责二百四。
嗯,要成正宗的“潮汕手打牛肉丸”了~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