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妻狂魔》
一吾一约/著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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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不是好惹的,自带尖刺,负隅顽抗,而遇见彼此,即是劫数,亦是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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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姐,今儿来的都是什么人啊?排场这么大!”
“呵,排场大不大的关你什么事!手脚麻利点,还不赶快去把那大厅打扫一下,等着经理下来挨批呢!”
“哎哟!刘姐,您就告诉我吧,说完我马上就去,半刻也不耽误,求您咯!”
苏薄把裤子提好,轻手轻脚的趴在门上小心翼翼的听着。
“小样儿!你这小心思我会不知道?怕是看上人家了吧!你说说你们这些小姑娘一天天的想的尽是些好事,麻雀变凤凰这事还是少想点!不过我可告诉你,那人物你是攀不上的!s市姓骆的你自己好好琢磨琢磨。”
“姓骆的?难道……是那个骆晖!妈啊!诶……刘姐,你等着我,你说的是真的吗……喂……”
骆晖!苏薄瞳孔放大,s市的那个骆晖!啧啧啧……可是个大人物,s市数一数二的有钱人,年轻有为,拥有全球五百强的大公司,是个烫手的金芋头啊!
三十不到的人把风扬那么大的公司经营的有声有色,旗下的分公司更是数不其数。又天生生的一副好皮囊,每天娱乐花边,新闻各大头条都可以瞧见他的身影,出席各大场合,手拦各个名媛、模特,暧昧火花,摩擦不断,总是能给狗仔拍到各种有利的花边新闻,但又好像从未看他在哪个场合公开过关系。
这样的男人像只老狐狸,在商场上阴狠手辣、叱咤风云,在情场上游刃有余、干净利索,啧啧……确实是很难攀上。
从厕所里出来的时候,那两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苏薄手撑在大理石的洗手台上,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有些唏嘘。
发丝凌乱,清一色的灰蓝色工作服,系着老式的发型,眼袋极重,脸色泛白,没有多余的钱去买个化妆品,素面朝天、不修边幅,白白浪费青春的资质。
她把水龙头打开,哗啦哗啦的声响,捧着水猛地朝自己脸上砸去。
她不甘心过着这样的日子……
苏薄从小读书就不好。孤儿院里的孩子没有父母疼,没有兄弟姐妹爱。一个个的挣着抢着彼此手里少之又少的玩具、零食。
可每当有人前来领取孩子的时候,装的一个比一个乖巧,一个比一个懂事,打扮的干干净净的,嘴巴像抹了蜜一样叫着那些陌生的男人女人爸爸妈妈。
这样的童年是属于苏薄的,可又不是。
她骨子里莫名的有股尊严,或许是当时年级小,就会摆出一副自己与那些俗人不一样的态度。她知道自己有亲身父母,凭什么要喊他人爸爸妈妈,这不公平!所以一有人来的时候,当别人穿着干净漂亮的衣服排成一队时,苏薄会照旧坐在石阶上,翘着二郎腿,一身脏兮兮的舔着手里的棒棒糖,脸扭在一边,大有不屑一顾的意思。
这样的孩子自然不讨喜,所以当和她一起来的孩子都被一个个的临走时,苏薄还在孤儿院,当那些孩子都有学上时,她还在孤儿院。
岁月无情,她就待在孤儿院足足十年。
有一年孤儿院搬迁,许是院长觉着人口多,粮食不够吃,连夜就挑了几个乖巧的孩子跑了,等到次日天光乍破,苏薄起身才发觉整个孤儿院只剩下她和四个被抛弃下来的孤儿。
他们又被人再次抛弃了。
二十四岁的苏薄没上过大学,只有做着最苦、最累的差事。上个月她好不容易在这家大酒店找到了工作,虽说工资少点,但包吃包住,倒是省下了不少的一笔。
可s市这样的繁华洋场,单是这样远远不够,因此她在酒店打两份工,白天站门,晚上端菜,每天都会忙到凌晨,休息时间只有几个小时后,但工资是上去了,足够养得活自己。
可是,做一辈子的服务员,不可能,她也不想。
……
……她……二十四岁……
二十四岁拥有什么?青春、美丽、活力、还有……身体。
对!身体……
她很干净。
由于没有什么好学历,苏薄自从懂事开始,就每天为金钱奔波,根本没有时间去谈恋爱,她每天蓬头垢面,不修边幅,也没哪个男人愿意瞧上她。所以二十四岁的苏薄唯一能有的,能赌的,大抵就只有清白之躯了。
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自信,反正那个时候的苏薄有股孤注一掷、破釜沉舟的架势。
从苏薄懂得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开始,她就对自己说:“没关系,只要是能够解决你温饱的问题,低低头,弯弯膝盖,躬躬背,这些都不是问题,这些都可以。”
机会就只有这么一次了,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她从来没有昂首挺胸的走过路,吃的是饭店的残羹剩饭,穿的是大甩卖的二手衣服,住在逼仄潮湿的大合租房子里,一个人,孤独的,活着。
她受够了!
“咔嗒”一声轻响,苏薄整理好着装从厕所里出来。长长的走廊静谧幽暗,高跟鞋踩在大理石上发出短暂且有节奏的声音。
晚上十点,苏薄在换衣间换上了桃红色的旗袍,梳着的丸子头被她解开,墨黑的秀发如瀑布般一泻千里,贝齿咬着两个皮筋,她对着穿衣镜仔细的在头上扎了乌黑小巧的双环髻,然后在用饭店发的桃木发簪轻轻的插|进发丝间,她又换上了小巧的圆头红皮鞋,然后仔细的在镜子面前整理。
鸿龙饭店向来以古色古香在s市享有名誉,工作服一直以旗袍为主要特色。苏薄的工作有两个,一个是早班的站台,另一个是服务员。
但叉确实是开的太高了,苏薄总是时不时的缝上一点点,但今天,她直接用剪刀将其剪开,直接开到大腿。
她本属于南方人,但个子比一般女生高,一米六七的个子外加上太瘦,反而显得腿长,隐匿在红色旗袍里若隐若现的白皙大长腿实在是让人血脉喷张。再加上略施粉黛,抹了一点饭店发的劣质水粉和一点胭脂口红,到真像是明国时期的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