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烧肉、红烧排骨、红烧鱼、红烧肘子。
现在,这些菜都已经凉了。
那些伙头兵将一个个304不锈钢大桶,推进了伙房中,加热去了。
四盏太阳能灯,高高的悬挂在桅杆上,将军营照映得通明瓦亮的。
三千长宁军全都身着铠甲和头盔,腰间悬挂着唐刀,脚上是野战靴,如同标枪一样挺身而立,眼神炙热地看着赵秀宁。
“赢了!”
“在神明庇护下,我们三千人杀了对方三万人!”
赵秀宁的手中握着一个大喇叭,宣布了这个喜讯。
哗……
尽管说,长宁军的心中早就已经知道答案,可还是在瞬间沸腾了,一个个全都欢呼了起来。
一个个大纸壳箱子推了过来,全都堆在了军营的空地上。
有肥皂,有猪肉、有自热米饭,还有一袋袋大米和白面、方便面、可乐和啤酒!
之前,在出征之前不是说了吗?
任何一个归来的士兵,都奖励一块香皂和一袋稻米,或者是十盒自热米饭。
现在,所有人都排队过来领取,还有一袋白面、二斤猪肉,两罐可乐、两罐啤酒,一箱方便面。
所有物资都免费发放,送的不仅是物品,更是一份真挚的承诺与关怀。
不要拥挤,不要喧闹,每个人都有。
惊喜多多,物品多多。
这是徐青用大喇叭录制的声音,放在一边循环播放。
所有长宁军都抱着箱子,高兴地回家去了。
街道上人声鼎沸,每个人都陷入了巨大的狂欢中,时不时传来阵阵的鞭炮声。
三千人杀三万人?
没有神明庇护,又怎么可能做到?
那些乡绅和巨贾们,一刻钟也等不及了,他们召集了不少人,立即去重新凌霄殿,塑造神明金身。至于那些小孩子们更是蹦蹦跳跳,比过年还高兴。
庞冲的家中有一正妻,两个小妾,还有好几个孩子。本来,家中是有二十几个仆人的,可是自从凌霄城缺水缺粮了之后,那些仆人也都遣散了,现在仅剩下了几个仆人。
这么晚了,家中没有一人睡觉。
当看到庞冲回来了,所有人都围拢了上来,一个个眼角都流下了激动和欣喜的泪水。
这些都是神明所赐!
庞冲将所有东西都放到了桌子上。
这个是自热米饭,不用加热,只要倒上水,一会儿米饭和菜就可以吃了。
这个是方便面,用热水煮开,放上调料,美味无比。
这个是可乐!
之前在营地的时候,庞冲喝过一次,手指打开拉环,交给了一个孩子。
那孩子尝了尝,气泡在口中瞬间爆发,带来一阵阵令人愉悦的冲击,实在是太清爽太好喝了。
当场,庞冲就亲自叫人把米饭加热了,把方便面给煮了。
管家高兴地拿着去厨房了。
妻妾和孩子、仆人都跪在地上,感谢上苍,感谢神明。
这样的场景,不过是上千家庭中的一个缩影。
比如说三郎?
比如说张庭芝?
至于刘黑闼就更是不用说了,他之前就是一个倒腾东西的贩子,没有什么地位。而现在呢?他已经是长宁军的都头了,统领百人,算是给刘家大大长脸了。
这些长宁军跟家人交代了一下之后,又回到了军营。
现在,一大锅一大锅热气腾腾的红烧肉、红烧鱼、红烧肘子、红烧排骨都端上来了。
没有米饭。
一筐筐开花大馒头,又软糯又香甜。
一根筷子将馒头穿成串儿,左手馒头,右手夹菜,罐儿啤酒就放在地上。
这可是原麦汁酿造的纯正啤酒,口感顺滑回味悠长。
宋朝的白酒还没有普及,一般都是黄酒和果酒,像武松连喝十八碗过景阳冈,喝的就是酿造酒,一般也就是六度左右。果酒过于香甜,适合女人喝,而老百姓真正喝的是黄酒,但是黄酒比较辛辣、味苦,跟啤酒根本就没法儿比。
一罐儿又一罐儿。
三千长宁军彻底放开了,尽情地吃喝着。
赵秀宁和庞冲、张庭芝、刘黑闼、薛排风、宋延瑛等一些将士,围聚在了房间中。
“我跟你们说,神明为了庆祝咱们打了胜利,给咱们弄来了几瓶好酒。”
“这一瓶酒,就抵得上15袋稻米。”
这么贵?
嘶……
所有人都震惊到了,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脸上都露出了崇敬的神情。
飞天茅台。
赵秀宁将瓶盖儿给打开了,空气中顿时飘散出来了浓郁的酱香味儿。
好酒!
赵秀宁闻了闻,都有点儿舍不得给这些人喝了。
每人一杯,酒质清澈透亮,有着深邃的琥珀色,晶莹剔透。
庞冲轻轻地抿了一口,口感微甜,继而迅速升华为丰富而饱满的层次感,酱香醇厚却不沉闷,仿佛一曲久远的古调,在舌尖上绽放,让人回味绵长。
哇!
所有人在喝了第一口之后,就忍不住喝第二口。
没多久的工夫,十瓶白酒全部都喝光了,一个个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样子。
庞冲咧嘴笑道:“公主殿下,神明给咱们的炸药太厉害了,炸得那些狗鞑子人仰马翻的。”
“可不就是么,三万狗鞑子,轰天雷至少是炸死炸伤了有一半。”
“公主殿下,你能不能跟神明说说,再多给咱们弄一些炸药?我看火器工坊的炸药也不多了。”
这点,赵秀宁也明白,今天能大获全胜都是依靠着炸药。
否则……
哪怕是他们能剿灭了鞑子的先锋军,也不可能有这样大胜,也不可能只有十几个轻伤,无一阵亡。
鞑子军肯定不会放过凌霄城。
这一次是三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