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钟。
丁佳觅在大门不远处随便找个位置坐下。
手臂慵懒地放在面前的桌子上,漫不经心地点着手机屏幕,静静等待发小的到来。
不知过了多久,餐厅门被推开。
进来一对璧人。
霎时间,所有看向大门的人,视线都汇聚在这对璧人身上,仿佛被点了穴道,表情怔怔。
男的英俊潇洒,女的光鲜靓丽。
两人身上的衣着装束,都散发着前卫高端的金钱魅力。
一看便知非富即贵。
丁佳觅兴冲冲地迎了上去,丝毫没有留意到,自己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相比之下有多寒碜。
“诗诗!”
唐诗诗正在和身边的男子讲话,闻声转过头来,盈盈一笑。
“佳觅,不好意思,我们迟到了。”
长相秀丽的唐诗诗,化着精致的裸妆,棕栗色的长发简单地烫卷了发梢,燕尾皮衣内搭一条不规则下摆连衣裙,高贵时尚又帅气出众。
唐诗诗轻轻拉起丁佳觅一只手,优雅地介绍:“这是谢安栩,以前高咱们一届,篮球队的,运动会上最惹眼那个,还记得吗?”
男子一米八几的个子,身材高瘦结实,小麦色的肌肤显得很健康,一身银灰色亮面西装在灯光的映衬下,看起来更显丰神俊朗、贵气逼人。
丁佳觅匆匆瞥了一眼,便移开视线,面色微红。
怎么可能忘记?
情窦初开的花季,她暗中喜欢的那个男生,深藏心底的小秘密!
她看向唐诗诗:“记得的。”
声音清润,眉眼淡然,看起来云淡风轻,实则心里已经掀起狂风巨浪。
原本以为此生无缘再见的人,居然会再次重逢。
他矫健的身姿、磁性的声音、灿烂的笑容,经常会出现在她的梦中。虽然两个人并没有过交集,在梦中也是匆匆擦身而过。
但她,就是牢牢地将这个人记在了心里。
而此刻,他就在眼前!
叫她如何不慌乱?
谢安栩微笑颔首:“原来诗诗的发小还是我的昔日校友呢,幸会幸会!”
“你好。”丁佳觅微微点头,礼貌大方。
她没有再说什么。
因为心慌,更因为弄不清他和好友唐诗诗是什么关系。
情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