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宋轩将自己里里外外洗了个干净。
毕竟,干这种事,多少有些晦气。
许是前身曾经是个军户,在战场上见过血。
宋轩第一次做这种事,便感觉十分得心应手,心里也没有半分负担。
甚至,看到那种场面,完全没有任何反应。
他还记得他在学校第一次进实验室……他吐了一周!
‘过两天,胡二估计就会被野狼、野狗啃个干净。’
‘这种混蛋,平日里害得多少人家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如此痛快让他死了,倒真便宜了他。’
这个时代,没有监控,官府衙门更形同虚设。
这个案子,到最后估计也会成为悬案。
他只希望今天认怂的表现,能够骗过董家的人,别让他们怀疑到自己和大湾村的人身上。
没办法,这些百姓还要活下去。
董家,他们暂时还惹不起。
“别说,胡二的小曲儿唱得还不错,嘿嘿。”
他悄摸回到床上。
“芸兰,来,把红肚兜穿上,我去去晦气。”
“嗯?达令,你干嘛去了,身上好冰。”
芸兰半梦半醒地回答。
“我去给人看良心去了,还学了个小曲儿,来,我教你。”
“一呀摸,摸到芸兰的头发边呀……十二呀摸,摸到芸兰的……好像包子出笼鲜……”
“轩哥儿,你好坏,你哪里去学的这些东西。呀……”
第二日,太阳高照。
宋轩家的院门还是紧闭着。
欠钱的事终于彻底得到解决,他还顺便搞到了一钱多银子。
穿过来这两三天,忙忙碌碌的,宋轩一口气都没歇着。
也不知道做了些啥,累得很。
芸兰从更早以前就费心尽力地照顾他,更加劳累。
加之今日她确实难以行走,昨日也确实累得够呛。
因此,她难得能不去约王婶进城做工,这般时辰还在家中休息。
“咚咚咚!咚咚咚!”
门外不合时宜地传来急促的敲门声。
“轩哥儿,轩哥儿。”
芸兰推了推压在她身上死沉死沉的宋轩。
“干嘛,还要?”
“啊!”芸兰吓了一跳。
“不是,好像有人敲门。”
“敲门?”
宋轩揉了揉眼睛。
他极不情愿的起床穿好衣服,来到门口。
打开门一看。
“是你?”
宋轩没有想到,来人竟是宋家的管家宋来财。
“少爷,你的病果然好了。”
语气有些冷冰冰的。
“你来干什么?”
宋轩记得,宋来财是他老爹的忠实奴仆。
自从他被他老爹赶出宋家后,这些下人就没一个再鸟过他。
这次宋来财上门来,不知又带着原身死鬼老爹什么指示?
“少爷,夫人听说你欠了董财主十两银子,托我给你送钱来。”
宋轩一把接过银子,十分有骨气地说道:“送到了,你可以走了。”
宋来财也不生气,仍旧冷冷地道:“老爷听说您病好了,让你回家一趟。”
“不回!”
他残留着原身的许多记忆。
这个便宜老爹当初把他赶出来时,可是够绝情的。
最主要,前身病重时,芸兰上宋家借钱,被这便宜老爹好一顿羞辱。
胆敢欺负他的漂亮媳妇儿?
真是叔可忍婶婶都不能忍!
“少爷,这次老爷叫你回家,是有重要事情的。”
“少爷您虽然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过,但当时您毕竟痴傻。
只要您这次回家将功补过,再给辰少爷家少奶奶赔个不是,兴许老爷就让您重新回到宋家了。”
辰少爷宋辰,他二叔家堂兄。
宋轩当初就是以“调戏兄嫂”的罪名被赶出宋家。
他冷哼一声。
“我好稀罕么?”
在原身没有变痴傻前,他是少年英才,军中骁将,前途一片灿烂光明。
因此,宋家长辈都对他宠爱有加,下人们更是对他毕恭毕敬,言听计从。
可以从他变痴傻以后,一切都变了。
所有人都瞧不起他,笑话他,把他当个累赘。
许多人还私下偷偷欺辱戏弄他。
作为一家之主的宋城,他的亲爹,对此也是不闻不问。
甚至,带头奚落他。
前身本就痴傻,“调戏兄嫂”一事,本有诸多蹊跷。
但谁也不相信一个傻子的辩解。
想了想,他虽贵为少爷,不过是一门被投资的生意。
当他不能带来价值,反而让宋家前期在他身上的投入付诸流水时,自然便被无情的赶了出来。
“少爷,您瞧瞧你现在过得什么日子。既然病好了,还是回家吧。”
“作为长兴四大家族之一的少爷,背后有老爷给你打点安排,您的前途那可不是一片大好嘛。”
照理说,穿越而来的宋轩跟宋家本没什么瓜葛。
前身和宋家的仇怨也跟他无关。
要是能当个富二代啃老,好像也不错。
只是或许是他继承了大部分前身记忆的原因。
虽然说到底他仍是那个现代人宋轩,可一些立场或多或少还是受到了前身的影响。
“好了,你不必再说了。”
“我宋轩就是饿死,死外边儿,也绝不会再要宋家一点儿东西!”
宋来财轻轻喊道:“少爷,何必如此倔强?父子哪有隔夜仇?就算你不管老爷,难道你病好了之后不回去看看夫人吗?”
“不……”
宋轩果断准备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