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了,床头烛光摇曳。
木床上,芸兰紧紧依偎在宋轩怀里。
“轩哥儿,你打定主意要去参军了吗?”
他伸手摸了摸芸兰的小脸蛋儿,点了点头。
“如此也好,轩哥儿原本就是军营里的将军,现在病好了,理应回到军营去,奔个好前程。”
北境这一块儿,数百年来饱受战火摧残。
许多地方,今天属于大夏,明天可能就是蛮子的地盘。
而在这些地盘上的百姓,才是最苦的。
不管是哪支军队占领的土地,都把他们当作敌方的贱民。
但也因为这个原因,这些地方的经济文化却十分融合,倒出了不少的商人。
芸兰虽是昭戎人,实际上和大夏传统女人差不多。
反正大事小情唯丈夫之命是从,她只负责操持好家里便是。
从异世穿越而来的宋轩十分珍惜芸兰这样的女人。
因为他知道,在那个世界,男人几十万‘娶’个老婆,换来的往往不是幸福和美满,而是几十年如一日的牛马生活。
辛勤付出不被看见,反而换来无尽的埋怨。
若是把芸兰这一样个长相身材极品,而且还善解人意、温柔贤惠的女人放相亲市场上,不知道会引得多少男人来争抢,打个头破血流。
可活在这个时代的‘芸兰们’,明明已经做得那样好了,却又为何得不到男人们的珍惜,常常换来一辈子苦命呢?
人呐,很多时候就是犯贱。
“你也不必担心,现在没有战事,我只偶尔去点个卯训练训练,平日里还是能在你身边陪你的。”
芸兰只知道女人无论如何得跟着丈夫走,轩哥儿心里能想着陪她,她已经很知足了。
其实宋轩决定参军,或许在从宋家回来的牛车上,已经下定了这个决心。
在这个世道,做老好人顺从地活着,只会让那些恶匪得寸进尺。
只有自身足够强大,才能保护好身边的人。
他还想到了胡二。
如果不是他系统傍身,有常人没有的本事,悄悄解决了胡二。
恐怕这次胡二耍无赖要账,他这个家就得完蛋。
当他有一千两的时候,十两银子看起来不值一提。
可那时家里只有数十个铜板,十两银子真的会要了他和芸兰的命。
再者他杀了胡二,虽然没留下什么证据,官府查不到他身上。
但万一董财主怀疑到他头上,硬是要整他,他能怎么办?
这些恶财主,就是靠着吃人血馒头长起来的。
他要整人,又哪管你是不是真的做了,有没有证据?
那时,他凭着这一张弓,真的能护得了这个家的周全吗?
安稳?
从他穿越过来的那一刻开始,安稳就注定是昂贵的奢求。
想要安稳可以,得用自己的实力去换。
参军。
这就是参军的意义。
不仅能得到武力上的提升,还能获得地位和机会。
真到了那天,他能有几十万大军在手,那时,他才敢许诺芸兰一个安稳的家。
宋轩捏了捏芸兰的脸蛋儿,她眼里泪汪汪的。
“怎么哭了,不愿意我去参军吗?”
“你是我的夫君,自然什么事我都听你的。不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你又像上次那样,有个什么三长两短——”
“让你乱说。”
“轩~,唔······”
一个时辰后,芸兰精疲力竭地躺在宋轩的臂弯中。
不知怎的,轩哥儿这几日,一次比一次勇猛。
看着芸兰熟睡甜美的模样,宋轩知道,这下总算是把她彻底说服了。
宋轩身体还有些亢奋,睡不着觉。
闲来无事,他把孙神医借他的医书拿出来观看起来。
虽然暂时不准备只当一个普普通通的小郎中,可提升医术,对自己、对芸兰、对周边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毕竟他前世就是个医生,虽然那会儿成天喊累,但心底那个救死扶伤的伟大理想,始终没有泯灭过。
刚翻开书,眼前面板上突然浮现新的内容。
【技艺:博览群书(一目十行)】
【进度:20/100】
好家伙。
这也行?
原本他只是想进一步提升一下自己的【技艺:古中医】,没想到触发了新的技艺。
这个''统子''看起来平平无奇,没什么花里胡哨的东西,但很实在,干货满满啊。
他的【技艺:追猎】只是入门境界,就能助他在夜色中悄无声息地解决掉胡二。
【技艺:箭术无双】还没突破精通的境界,已让他的箭术比起原身有了天差地别的提升。
而且,他的身体也不经意间一日更比一日强。
就连芸兰这种平日里做了很多活计,身体算是很耐折腾的女人,现在也越来越难以抵抗得住他的进犯。
新触发的这个读书的技艺,不知道又将带给他怎样的惊喜?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不知不觉中,东方已经微微露白。
宋轩渐渐沉浸在阅读当中,熟练度不断增加着。
而随着熟练度的增加,他看书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有时只随便扫了几眼,一页书的内容就已经清晰地印在了他的脑袋里。
读书所带来的提升,不同于练武那样,身体感知十分明显,需要慢慢用心体会。
喜得是这项技艺也间接帮助宋轩提升【技艺:古中医】,更有效率了。
“这么一会儿,我的医术就已经突破瓶颈,来到圆满了。”
“不过博览群书的进度卡在45/100后,就涨得很慢了。”
“看样子,得尽可能地多读书才行,日后或许对我练箭也有帮助。”
读完后,合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