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太香了!
这真的是猪肉的味道吗?
这道叫什么红烧肉的,色泽红润、软糯入味、肥而不腻、满口留香······一口下去,满满的幸福感啊。
村民们平日里本就很难有机会才吃一回肉,今天不仅能够放开了吃,而且这些肉菜也太好吃了吧。
恐怕长兴县城最好的酒楼都做不了这么好吃。
不少汉子和婆姨吃着吃着,嘴角口水不停流,眼角泪水不停流。
孩子们更是将两个腮帮子塞得鼓鼓的,嘴里还嚼不过来,筷子却又忍不住夹起菜来往嘴里塞。
“慢点吃慢点吃,呛着了吧,跟个饿死鬼投胎一样,噎不死你!”
一个妇人一边给孩子拍着背,口里一边骂道。
那小孩儿咳了一会儿,嘴里的东西都咽下去了,也不答话,赶紧又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一些牙口不好的老者,便只有吃那红烧肉和毛血旺,却也很知足了。
戚文祥一开始还只是心中感慨,可怜这些百姓,又替他们高兴。
自从几十年前和蛮子大战开始,百姓的生活便一年难过一年。
到了近些年来,更是冻死饿死无数,许多人都难以生存。
虽说他挡住了蛮子,暂时避免百姓们不受战乱。
可作为北境最高统帅,没能让百姓们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他之罪也!
这些百姓,如今连吃这么一顿贱肉都这样高兴,看来还是日子太苦了。
如此狼吞虎咽,肯定是太久没吃饱过了。
但等他夹了几口菜,突然发现不对劲。
确定是猪肉吗?这味道,太好吃了吧!
他可以说,就算皇帝请他的御宴上都没吃过这么好。
渐渐的,他下筷子的速度也不自觉加快了。
这个肘子,肥而不腻,瘦肉带着点点嚼劲,间杂着肥肉在嘴里化开,竟还带着丝丝甜味。
肘子皮酥烂软糯,入口即化,那股奇异香味的胶质口感······实在是极品啊!
张金不认识戚文祥他们,便没有顾忌,甩开腮帮子大吃起来。
宋轩看他吃饭的模样都吓了一跳。
这副模样,知道的说他是江南首富的富家公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哪里逃难来的三天没吃饭的流民呢。
他打了个饱嗝,把陶碗里最后一块红烧肉抢到口中,然后幸福一笑。
“大哥,这肉太好吃了,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这肉叫什么名字,我一定要让厨子学会。”
宋轩笑道:“此乃东坡肉是也。”
“东坡肉?东坡是啥意思?”
宋轩当即醒悟过来,这是大夏,还没有苏东坡呢。
而且这个世界,究竟会不会有苏东坡这个人还是两说。
他一时倒不好解释,便说道:“我去牛儿坡打猎偶然想出来的,百年取了这个名字。”
张金没思考回道:“那为何不叫牛儿坡肉?”
宋轩忍不住送过去一个白眼。
他也觉得自己的话有些好笑,才尴尬道:“开玩笑的,你当我真没文化?要我说,这道菜既然是大哥你想出来的,大哥表字无忧,不如就叫无忧肉。”
戚文祥道:“原来宋堡长表字无忧,无忧,嗯,好名字。愿我大夏百姓皆能无忧。这道菜取名无忧肉,寓意着食之便能无忧,好名字。”
一旁董媛媛也悄悄念着:“无忧,无忧,很美的名字。”
其实今天的菜还没有发挥出宋轩真正的实力。
这些菜都是他工作租房后,自己无事跟着网上的美食博主学习的。
今天这样的大锅菜,和他之前所做的一人份精致小餐完全不同。
但即便如此,在寻常人家多时吃盐水煮白肉的大夏,这厨艺已经神乎其神了。
就连吃惯了大鱼大肉的张金,此刻都顾不上形象,和这些田舍郎争抢起来了嘛。
良久这货才满意地拍了拍肚子,放下碗筷。
村民们也在吃得差不多饱之后,才慢慢放下筷子,开始端起自家酿的米酒互相敬酒。
原本这是村民们吃饭前的活动,由于宋轩这顿饭太好吃了,他们怕不抢一会儿被吃光了,把这个活动都改到了饭后。
先是村长敬了宋轩一碗,宋轩为了照顾气氛,便一饮而尽。
这下好了,其它庄稼汉便都排着队来敬酒。
宋轩看了一眼,少说得有一百多人的长队。
这尼玛是敬酒?
就算这酒度数再低,哪怕不是酒是水,这一百多碗喝完,恐怕人都撑死了吧。
他的一张脸全都黑了。
要没有深仇大恨,很难想出这样的办法来谋杀他嘛。
戚文祥见宋轩在大湾村如此受欢迎,心中对宋轩新建一堡的事也放心了许多。
要不是宋轩这次功劳大,昨天又说得那么慷慨激昂,又不要那些现成的良田。他真的很难答应对方新建一堡的要求。
不过能在这样的乱世,在大湾村看到这样热闹的全民宴,戚文祥心中对宋轩似乎也有了一股莫名的信任。
想到这里,他不禁心情大好,向宋轩告了辞,便同着石虎离开了。
石虎感觉还没完全吃饱,有些舍不得那盆水煮鱼。但是大帅吩咐了,他也只好顺从。
宋轩送几人离开,回来看到长队,不禁脑袋疼。
突然,他灵光一闪,说道:“诸位,大家今日能吃上这样香喷喷的大米饭,全都是我张金兄弟的功劳。要我说,我们先敬他一碗!”
张金歇了歇,正准备慢慢好好品尝那盆红通通的叫人流口水的水煮鱼,突然看到一百多人的长队排着给他敬酒,他一时整个人傻掉。
心中绝望地念着:“不会喝死吧?”
好在村长及时出来制止,大家一起举杯喝了一碗,这件事才算过去了。
宋轩突然拉着陈叔的手问道:“陈叔,上次进山打黑瞎子,我让你帮我叫人多摘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