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大先知为什么要梦见我?” 他的语气很轻、很轻,像是吹一阵风,就能消散一般。 他像是在苦苦地逼什么,又像是在自嘲、自厌、自伤。 秦蔻瞧着他的侧脸。 他低着头……他似乎很喜欢低着头,额边的碎发垂下,将他的神挡住,秦蔻瞧不见他那双偶尔泄出悲怆与痛苦的黑眸,只能听见他似有似无的呼吸声。 她说:“或许就是为了这一刻呢?” 傅红雪不明白。 秦蔻轻轻地说:“或许大先知不忍你的命运,就是为了在这一刻,让你解脱出来呢?” 傅红雪低着头,一动不动,像是死了。 秦蔻伸出了手。 她迟疑着、一点一点地靠近傅红雪,像是在对待一只刚刚了家门、对所有的一切都充满警惕的流浪犬。 傅红雪当然不可能没发,一个武人身边坐着一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即便他根本没有她,她的动作当然也不可能瞒得过他。 但他依然一动不动,脑子里乱糟糟的。甚至有一瞬间在想,她是不是要扼死我呢? 扼死我吧,扼死我吧,我就再不用这样痛苦了。 但她的手只是轻轻的、像是一片羽毛、一片云朵儿,落在他的头顶,像揉一只小猫一样,轻轻揉了揉他的发顶。 傅红雪浑身一颤,手臂上的肌肉缩得紧紧的,喉头忍不住滚动了一下。 她的声音又轻不可闻地传了过来:“你,我知道你叫傅红雪,可是你却不知道我叫什么,所以你为什么不我叫什么呢?” 傅红雪很久很久都没说话,久到秦蔻都已经把自己的手收了去,以为他不算答这题了。 过了不知道有多久,傅红雪才平静下来,低低地道:“我知道。” 秦蔻:“嗯?” 傅红雪嘶哑地道:“你叫蔻蔻。” 他的声音很低很低,像是不想叫多余的任何一人听见这句话。 秦蔻一怔,复而笑了起来。 *** 傅红雪名上欠了秦蔻的钱,要在秦蔻这里做活还债,但题是……秦蔻这里确实没活儿啊,午非要他找点事干,还把无辜的、刚刚洗过澡一星期的大橘搭去了。 秦蔻当老板当了这么久,从来都只有一个人当两个使唤的,从来没有过这种他绞尽脑汁找事做的。 下午发他自己去洗个澡,又在一点红和陆小凤的衣柜里挑来挑去,最后选择了陆小凤的衣柜,薅了几件干净衣服傅红雪换洗。 至于为什么不选一点红的……主要是因为一点红不怎么穿休闲的宽松款,喜欢穿紧而贴身的轻薄黑T。 这样穿养眼归非常养眼,但这种衣裳讲究的就是一个合身,傅红雪一个刚上大学年纪的少年,和一点红这种二十大几岁的熟男,身材怎么比?穿上肯定不合身。 而且陆小凤的衣裳活泼啊! 于是下午,傅红雪就面无表地穿上了明黄色的皮卡丘联名款。 他……他很想拒绝。 这样浑身僵硬的他起来就更像是个闹别扭的少年郎了。 秦蔻蛮开的,还用手机他拍了几张照他。 原本毫无系千年后界的傅红雪也被拍照功能镇住了,半晌眼睛都动不了,像一只呆呆的黑猫。过了整整一天后,他似乎终于意识到……这地方比起他所以为的,还要更不相、更了不得一些。 这样就对了。 很多时候,痛苦与悲伤是要靠自己往出走的。 她能得出,傅红雪是个很坚韧的人,在得知相后,他没在第一时间寻死,甚至还挣扎着吃了东西,这就是他的决。 有这样的决,她自然很愿意帮他一把,代玩的东西太多了,要他慢慢去探索、慢慢去玩,起码也够分散他几个月的注意力的了。 所以下午秦蔻直接把他丢了陆小凤,把“拼乐高蝙蝠车”当做又一件重要脏活儿交了他,然后出门去店里忙活。 一个合格的老板不需要每天都去店里,但是隔三差五还是得去的。 等到她晚上下班的时候,时间已经十二点过了。 十二点过,在古代,那已经是正正的半夜三更,街上除了更的,就是一闪而过的江湖人,在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去了。 一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还是女人,若是选择在这个时间在外头晃,那可就是不算要命了。 代当然是不的。 就以秦蔻所在的行业为例,livehouse里的乐队演出,一般是晚上八点钟开场,唱三个小时,十一点散场。但这属于理想况,但凡办过活动的人都知道想准时准点开、准时准点结束几乎不可能。 所以,推迟个十多分钟开场都很正常,十一点多,正场的演出结束后,观众的氛围要是热烈,就会欢呼要求返唱再唱两首——这是惯例,返唱的曲目其实都是提准备的。 这样一来,十二点散场,太正常了。 这个商业街区,当然藏着很多酒店,来演出的观众,大多数提定酒店,散场后,三三两两地消失在了街区里头。 散场后,观众可以走,可是工作人员当然还得留下来收拾,弄到十二点半简直太正常了。 代当然也不是什么永恒乌托邦幻想乡,晚上比白天危险,谁都知道的,古代侠客们当然也很清楚。 晚上十点过的时候,秦蔻的手机就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