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气的家,不是一个人住的家;可以一起去逛、谈天说地的超市,而不是一个人去购入生活必须品的潮湿;是有土豆烧牛肉、红烧茄子和青椒茄子的厨房,而不是所有的厨房用品都在抽屉里落灰的 厨房。 生活,就是堆积在这样的一个个细节之中的。 秦蔻是个心很小的人,她其实并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只想快快乐乐地生活,一点红也没有什么雄心壮志,他的前半生太苦、苦到他永远都在下意识地想要抓住任何一点自己没见过的好东西,他也很容易满足,仅仅是这样,每天为她洗手作羹汤,他就已经十分满足了。 但阿楚哥绝不是一个心很小的人,他热爱冒险,追逐危险,本性如此——秦蔻觉得他以后如果有了喜欢的女孩子,除非这女孩子和他的性格一模一样,都是热爱冒险的,否则……那且还有的纠结。 那么看过原著的楚留香还会爱上张洁洁么?他喜欢张洁洁好似也是因为喜欢上了那种神秘而缥缈的感觉。如今他在书中早知道了张洁洁的底细,事情的发展还会同以前一样么? 秦蔻若有所思着。 一点红揉了揉她的脑袋,问:“你在想什么?” 秦蔻说:“中秋那天,花满楼约好要回来的,不若再催促阿楚哥也回来,让他把他的义妹们也带上,大家一起出去吃东西嘛!吃火锅!” 一点红失笑:“最后果然还是火锅?” 秦蔻:(*/ω\*) 一点红道:“好。” 秦蔻又说:“对了,你也该去学车了。” 拿到了身份,不会开车怎么行呢? 她想了想,又说:“和诗音一块儿去学吧,她也要学的。” 林诗音要进货,一大袋一大袋的东西去坐公共交通的确有点太虐心了。 她和一点红其实身家都很丰厚,学了车之后买个车问题也不是很大,而且秦蔻有两台车,他们买车之前也完全可以先利用起来嘛。 一点红道:“嗯,在看了,本来打算这一二日和你提的。” 秦蔻上去亲亲他的嘴角。 一点红又问:“洗澡去么?” 秦蔻:“好。” 他把秦蔻横抱起来,抱进浴室去了。 *** 这一天晚上下了一整晚的雨,第二天清早,秦蔻打开露台门的时候,雨已经停了,清晨的风一吹,有点凉飕飕的。 秋老虎也都过去了,天气真是一天比一天更凉。 秦蔻打了个哆嗦,转身回屋换秋装。 换了件薄厚适中的高领针织裙,秋天的针织裙一般都要选粗编织的,淡淡的灰色,看起来是松弛、柔软、温暖的。 秋天的鞋子也可以从衣帽间拖出来了,这样子长度过膝盖的针织裙,最好配单靴穿,不能是工装靴,工装靴的气质一点儿都不松散,切尔西靴挺好的,靴子口稍微开大一点,会有松弛感。 头发松松在脑后绾成一个低团子,她在镜子前转了一圈儿,在耳朵上挂上方形编织纹的耳环,抬脚下楼。 林诗音今天扎了垂髫分肖发髻,她也换上了颜色饱和度很低的粗针织毛衣和长裙,耳朵上挂了她自己的珍珠耳珰,是那种很典型的慵懒法 式装扮。 ◱想看三蔓子写的《[综武侠]侠客们的反穿日常》第 174 章 07【二更】吗?请记住.的域名◱ 男士们就很乏善可陈了,一点红还是穿着他的紧身黑色T恤和短裤,傅红雪穿着他的短袖拎着大橘去给它洗澡,陆小凤换了件联名款痛衫,秦蔻一看,嚯!胡子小鸡! 秦蔻:“…………” 秦蔻:“………………” 陆小凤:“是不是很像我?” 秦蔻:“……你真幽默。” 陆小凤爽朗大笑起来。 他其实还蛮喜欢拿自己开玩笑的,这种自娱自乐的精神,秦蔻还挺羡慕的。 总的来说,是一群仗着自己武功高、身体好,不避寒暑不怕冷就依然头铁穿短袖的人。 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属于二八月乱穿衣吧。 至于新朋友无情和冷血呢,冷血当然也只是穿着昨天秦蔻给的家居服——毕竟没有换洗的衣裳。 秦蔻是给无情准备了衣服的,不过无情看上去没什么兴趣,秦蔻今天准备带他们出门看一看,就只好告诉他,如果穿的太“古代”会引发围观。 在X市,穿古装的人其实不少,一般穿古装的人在街上走过去顶多就是被看两眼好不好看,要说大惊小怪那可真是不至于。 遗憾的是,漂亮的一般都只有古装小姐姐…… 古装的男人,额,那还真是没几个能看的,秦蔻有一回在赛格吃饭,就看见了两个穿“曳撒”的男大学生。 曳撒是锦衣卫的那种打扮,衣服其实又英武、又华丽。但架不住那二位眼带黑框眼睛、头发乱糟糟看起来不清爽、背上还背着个登山包,天!登山包!这就是吴彦祖来了都驾驭不住啊! 更别提这两人长得还很普通,也没化妆。 ……长叹一口气。 所以,即便是在X市这种穿汉服氛围蛮浓郁的地方,漂亮的、极富气质的古装小哥哥也很难得,更重要的是,他是坐轮椅的。 无情听完,沉默了片刻,微微皱了皱眉,居然问:“你希望我出门去?” 秦蔻:“嗯?怎么了么?” 她有点诧异:“我以为你们会想瞧一瞧千年后的世界长什么样子呢。” 的确如此,但这里很高。 昨天无情来的时候,瞧了一眼落地窗就知道了,这里足足有二十多层楼高。 他并不太方便走楼梯。 寻常时候,他身边是带着四个剑童的,上下楼梯都是抬着轿子、轮椅或者滑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