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房间只有一个放衣服的大木箱,家具只有堂屋的一张破桌子,两个破板凳,还有一口水缸。
厨房则是露天的一个简易的灶台,一口破铁锅放置在上面,灶台旁放着两只破碗,还有一把生锈的破刀,而围墙全是大概一米的木头栅栏,大门根本没有。
李时笙惊呆了,努力的打起精神看着一贫如洗,家徒四壁的样子,这是荒野求生吗。
以前李时笙一家都是跟着大伯李大海一起住,季煜司打猎从来很少落在过自己的家里,都是王氏拿出去卖换成银子,要不就是王氏偷偷做给自己的小儿子吃。
而自己的一身肉,则是原主的爹还在的时候吃的,加上累的每天吃碳水的虚胖,在这个家里,她们一家人的地位是最低的,基本上每天都是李时笙在干活。
现在孩子大了点,刚开春,一家就被伯母王氏撵了出来,嫌弃李时笙吃的多了。
现在他们一家全都住在这里,不过想去那边吃饭就得另外交钱了。
算了,先想办法填饱肚子再说,李时笙看向放着一堆狼尸体的车,只要把这些卖了,不就有钱了吗。
李时笙在拉车上翻出一具剥完皮儿的狼尸,放到地上,拿出匕首开膛破肚。
季煜司一直在窗边观察着李时笙的一举一动,这女人,刚回家就迫不及待的要把东西送到他大伯一家了吗?
那家人除了李若云都是贪得无厌的人,虽然有些心疼一车的狼,但是也没办法明面阻止,现在还不能暴露身份。
用赘婿的身份,除了李若云那家人根本不会有人把自己放在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