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余欢看到顾北深这么平静的态度,心底有些五味杂陈。
她甚至不知道,到底是希望顾北深治好,还是不希望。
等到顾北深彻底治好他的厌女症,就应该到了和蓝明月结婚的时候了。
她光是想到顾北深和蓝明月虔诚的站在,神父面前宣读结婚誓言这件事,就觉得心底有些堵得慌。
两人吃完,林余欢很自然的起身收拾碗碟,她并非知恩不图报的人。
顾北深既然早起为她准备餐点,那么吃完后的收拾任务,当然是轮到她来做。
她将脏污的碗筷放入洗碗池,拿起海绵擦准备开始洗碗,身后贴上一具微烫的身体,男人薄唇带着灼热的呼吸落在她耳边,清冽干净的男人气息将她包裹。
林余欢手指捏紧充满泡沫的海绵:“顾北深,我在洗碗!”
“是我来动,又不是你。”顾北深轻笑一声,低沉的嗓音很性感。
林余欢站在那里没动,语气冷冷的:“你就那么喜欢我的身体,喜欢到了离婚也要做的地步?而且昨天晚上你也碰了我吧!连发烧的病人你都不放过,顾北深你是不是太过分了!”
“是你后半夜哼哼唧唧的往我身上扑,我是个男人,不是圣人有反应
不是正常的吗?”顾北深握着她的胳膊,将她整个人都转过来,直接咬上了她的下唇。
林余欢往后退了一步,腰抵在洗碗池上,让她无处可躲。
她手中的洗碗海绵掉在地上,湿漉漉的手指抵在男人胸膛前,眼底有着淡淡的委屈:“那现在和你做,是答谢你昨晚照顾我一夜的礼物吗?”
“何必说的那么卑微,明明每次你也有舒服到。”顾北深低头吻住了她,娇小的身躯被他掌控在怀里,让她无法挣脱。
一场云雨过后,林余欢趴在男人身上,他微带着薄茧的手指在她光滑的后背上游离,肌肤紧贴的感觉让她觉得有些软
她软软的下巴搁在男人的肩头,秀气的眉头轻皱着:“我们现在已经正式变成炮y关系了吗?”
“你这么定义我们两人之间的关系?”顾北深薄唇紧贴着她的耳畔,冷沉清冽的呼吸侵袭着她肌肤。
林余欢扯了扯唇,没有说话。
这是她定义的吗?
他们两个单身男女,互相彼此之间没有什么感情,但顾北深会在身体有需要的时候来找她,这不就是将她当做是炮y了吗?
林余欢手臂抬起扶着沙发,撑着身体离开男人的身边,大大方方的将
毫不遮掩的身体暴露在男人眼前。
她强迫自己忽视掉男人深沉的视线,扯过被男人扔在地板上的睡衣,披在肩头,娇美明艳的脸上第一次出现迷茫的神色。
顾北深跟着坐起身,将她抱在怀里,薄唇落在她的脸颊,性感的嗓音低低的:“穿成这样诱惑我?”
“顾北深。”
“嗯?”
“等你的厌女症好了之后,是不是就准备娶蓝明月了。”林余欢望着他眼神很认真。
顾北深菲薄的唇角微勾:“为什么问这个,难道你想要嫁给我吗?”
“我知道钟善不是你的孩子,你和钟翎都是a型血,但钟善是b型血,可如果他不是你的孩子,为什么你要允许他留在顾宅,为什么冯管家明明知道他不是你的孩子,也没有将钟善赶走。”林余欢当初就是因为无法接受钟善才会执意离婚。
现在知道钟善不是顾北深的孩子,她为她曾经对顾北深的不信任而觉得难过。
可她同样觉得费解,如果钟善不是顾北深的孩子,为什么他还能够住在顾宅。
“你知道了真相于是现在后悔了,想要重新嫁给我?林余欢,你是不是忘记我们之间,还隔着一条命?”顾北深淡淡的望着她,明
明唇角是勾起的,但眼神当中的冷意却锋利到让人无法忽视的地步。
林余欢也知道她是在痴心妄想,顾北深现在想要什么样的女孩都可以。
又怎么会再度娶一位前妻。
林余欢神色黯然只披着一件薄薄睡衣的身体上,附着深浅不一的吻痕。
顾北深不喜欢她这么毫无生气的样子,低头吻住了她的红唇。
男人突如其来的亲吻让林余欢震惊的瞪大眼睛,但却又没有反抗,修长的手臂勾上他的肩膀,就像是撩人魂魄的女妖在他面前表现出她的热情。
顾北深的心理疾病终有一天会好,他早晚会和蓝明月订婚,他们两人的结局已经注定。
既然这样,到不如在结局来到之前,最后再拥有一次他。
林余欢不是自我折磨的人,她懂什么叫做及时行乐。
自从林余欢和顾北深离婚后,就鲜少给他好脸色看,两人离婚后每次情事她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
这下蓦然转变了态度,在床上变得顺从又热情,这让顾北深向来引以为傲的自制力在这间小公寓里彻底崩盘。
两人在这间公寓里肆意享受着人世间最为纯粹的欢愉。
这直到三天后,衣冠楚楚的男人才走出了她的公寓
。
林余欢在顾北深离开公寓后没有多久就睁开了眼睛,她有些不想承认,但却又不得不承认,她又有了没有顾北深在就睡不好的习惯。
说来也是可笑,她为了戒掉顾北深努力了这么久,然而男人让她再度回到曾经的习惯里,却只用了三天。
林余欢起床走到客厅,听到屋外传来门铃声。
她并没有着急的去开门,而是慢条斯理走向厨房为自己倒了一杯冰水后喝了一口,让由于早起而有些混沌的思绪变得更加清醒,这才不紧不慢的拿着水杯去开门。
门外是冯管家和顾宅的佣人与保镖。
他们来这是在林余欢的预料之中,不过意料之外的是,顾夫人居然没有一起来。
她还以为顾北深留在她这里三天,已经足够让顾夫人震怒,但现在看看倒是还不够。
“我的公寓很小,容不下这么多人,既然只是训诫那冯管家一个人进来就够了。”林余欢松开房门把手,拿着透明的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