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卫国离开之前,给了朱家一笔钱,但是也敲打了朱家。
赵玉兰吃糠咽菜都行,但需要保证她的性命。
朱大嫂自然是满口答应了,按照邵卫国给的钱来算,一个月给了50块钱呢。
就这么说吧,全家人一块种地,一年到头也赚不到五百块钱。
只是依靠照顾赵玉兰,一年就能得到六百块钱,而且也不用特意给她买什么好吃的,简直是划算的,不能再划算了。
赵玉兰有手有脚的,她的衣服可以自己洗,个人问题都能自己解决。
无非就是做饭的时候把她的份也做了,盯着她,不要让她乱说话就行。
甚至都不用把她关在家里了。
反正一个神经病说的话,也没谁会相信的。
这份活儿简直轻松的,不能再轻松了。
希望她能长命百岁,才能给家里带来收入。
邵卫国把事情处理完毕,就去谌家接人,准备回家。
来的时候,其实她想过了很多质问赵玉兰的话,就想知道,这个亲妈的心里有没有他的位置?
真当问出了第一句话,就觉得其实挺没意思的。
有没有又有什么意义呢?
反正她的所作所为,就不像是有亲情的。
想起来也觉得好笑,都四十多岁的人了,居然还在想这种幼稚的事情。
真的不必再想,
虽然陈可秀有时候嘴巴上不饶人,对他也是实打实的好。
儿女也孝顺,一家人和睦,还要在乎别人的看法干什么呢?
陈可秀和谌小芳说完话,亲耳听她的传奇,然后把林姐的联系方式给了她。
其实两人还挺像的,最后都选择开饭馆。
不过林姐本钱比较多,最后还是选择的酒店,和小芳的又不太一样。
小芳变了很多,不再是当初那个胆怯又爱哭哭啼啼的女孩子,变得干练精明。
不过最难得的是,她保留着一颗感恩的心,并没有因为变得有钱而变坏。
甚至和陈可秀一样,还喜欢听八卦,充满着烟火人情味。
她还感叹谢艳红的事,“我真不知道她脑子怎么想的,六年前她回来的时候,我还劝过她,不用再嫁给邵建国。实在是觉得回村没有面子,我给她安排个地方住,跟着我干,也能平安的过日子。”
“她特别抗拒,死活都不肯跟着我,还觉得我是在看她的笑话,实在是没法说了。”
她是真心的想要帮助谢艳红,毕竟,是她的邻居,而且是从小到大关系都比较好的姐姐。
心疼她被骗出远门,吃了太多的苦,可她想要伸出援手,对方都不肯拉着她的手爬上来。
死活都要跟邵建国搅和在一起,听说一天到晚都在打
打闹闹的。
“唉,我是真的不明白,邵建国就有那么大的魅力吗?明明坏事做绝,却还能得到艳红姐的死心塌地。”
陈可秀也不明白,只能说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你也不用再纠结了。烂泥烂的好好的,你干嘛非要把人家扶上墙?不必庸人自扰。”
“也是。”谌小芳点点头,握住她的手,“我干妈的联系方式我有了,回头我要跟她合作。她要去京城,我也要去。”
陈可秀看着她的手,心中还是有些复杂的。
大家都说小芳是村里的传奇,运气很好,随便一干就干到了大事业。
可她的这双手,哪里像一个万元户,就算是比农村的小姑娘的手也还要粗糙许多。
早年间留下的冻疮疤痕,估计都是消除不掉的。
这小丫头那些年,怕是没少吃苦,所有的成功都来之不易。
哪怕是她长大了,陈可秀还是伸手摸摸她的头,“你的一切都不容易,且惜且珍惜,别行差踏错了。”
谌小芳愣了下,伸手抱着她的腰,闷闷的说道,“好。”
她想见陈可秀,也不光是想见见故人,也是想让大家都看看,她如今可有成就了。
特地挑了最贵的衣服,还去烫了头发,做了最时髦的造型,就是想在她面前一鸣惊人。
算是一点小小
的虚荣心吧。
真说感恩或者是感激,她对林姐的情分要强很多。
毕竟陈可秀从来都不是能够对一个人关怀备至的。
可是,这一刻,她觉得陈可秀真的像她的长辈。
吃过的那些苦,受过的那些脆,还有那些担惊受怕的日子,她都没告诉家里人。
哪怕就是说了,也是以一种最轻松最简单的口吻说出口的。
家人们虽然也担心过,但是不会往心里去。
到了现在,谁都会说苦尽甘来,过去的那些苦难最多只是缅怀。
没有人知道,看起来功成名就的她,现在依旧害怕,害怕哪天干不下去,倒闭了。
她这种压力,根本不敢说。
偏偏陈可秀能知道,这种直接心灵的关怀和叮嘱,让她眼眶有些发热。
陈可秀也没再说话,只要人活着就有压力,就是多或少的问题。
小芳在大家的眼里已经占到了顶峰,而且她一直都是家里的顶梁柱,她只能进,不能退。
神经绷得很紧是正常的,但也不是活该。
只是这种事情没法说,谌家人,始终还是不会懂的,也没办法给她带来安慰和慰藉。
陈可秀也不能。
她只希望,大家都能好好的。
……
回到京城,她发现,邵卫国好像有点黏人了。
准确来说,应该是更恋家了
。
虽然他一直都挺顾家的,来京城的这段时间,明显是有一些改变的。
比如说注重去交个朋友,或者是做些别的事情,放假不一定会回家。
因为安安和如意已经大了,生活完全能够自理,家里不再那么需要他帮助,他回家的时间,比在沈城的时候少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