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被灭门后,商周大战之前的事。下面人都是这么传的。”
“这么说,你并未亲眼所见?”
“这——,难道?”天狗的表情先是疑惑,转而震惊。“天狗见过那灯,确实是下界行宫的宫灯。要不,属下去调查一下。”
“不必了,这灯是我在杨戬家变时,以神的名义下了那个诅咒后,故意落在下界,本意是希望在杨戬生死攸关时,可以回护他一二。如今灯在杨婵手里,反倒成了对付杨戬的利器。杨戬伤在宝莲灯之下,倒是本宫害的了。”我无不叹惜道。
“娘娘莫要这么说,宝莲灯最是知善恶,说不定生死攸关时,真能救了他一命呢。”天狗安慰道。
说话间,已经离凡间极近了,
“主人,我们要在哪处落脚?”
“凤翔府。”虽然已经离开了一百多年了,但凤翔府的樱花,我还是很喜欢的,这是个热情,浪漫的城镇。凤翔府处于温带气候,想象着漫天樱花飘落的美感,真是一种视觉与心灵的双重享受啊。
降落在凤翔府的屋顶上,一扫心底的那股郁闷,望着天空的明月,月光如洗,干净清澈,夜风袭袭,清爽怡人,脚下便是‘十九百一赌坊’,我笑了,迷之微笑,
“天狗,打劫。”
天狗听到我说的话,脸上有一瞬间的挣扎,然后,它试着补充道,“主人,不给钱吗?”
“咱们上次开赌坊,倒是想给钱来着,结果却惹得一身骚。这回,速战速决,开抢!”
结果证明,黑吃黑,赌坊就流行这个,先礼后兵,一言不和就开打,这才是混江湖的正确姿势!谁拳头大,谁就是老大!这话没毛病。
至于说,住的地方,“了物园。只要不是食月的后代在里面住着,其他人甭给面子!”
“如果是食月的后代呢?”
我叹了一口气,道:“那就先住客栈吧。之前不也在春风细雨第一楼住了将近二十年吗?”
“主人,人界其实也有很多仙山洞府,为何主人每次下界都要住在人类的房子里呢?”
“对我来说,若住在下界的仙山洞府,与住在三十三重天上无异。若我不食人间烟火食,又怎知人类过得好不好?我毕竟是人类始祖,即便不是,我也希望我所关心的生灵,都能过上丰腴的生活。他们好战,让我讨厌,但他们安静下来的时候,又溢满了人世间最美好的情和爱。有时侯,她们也是蛮可爱的。”
“主人,您好像变了。”
“哦?哪里有变?”我好奇地问道。
“在三千多年前,您刚刚苏醒的时候,愤世疾俗,现在嘛——”
“现在怎么了?”
“变得祥和宁静了许多。”
“也许是因为食月吧。也或许,是因为兰陵王高长恭那恬静温和的笑容,又或者,是因为几百年前,杀的流氓太多了,着实出了我心中积压已久的恶气,又或者,是因为哥舒明朗那个小可爱?”
天狗歪着头笑了,“主人爱笑了,性子也不再阴郁了,主人越来越像原来的主人了。”
“那原来的我,是什么样子的呢?”
“不管是残缺的,还是完整的主人,无论哪个,看起来都那么柔美、坚强。”充满母性的光辉。只是做母亲太累了,尤其是人类之母,默默付出,不求回报,可是母亲也是会累的,可是她的子民永远体谅不到这点儿,只会无限度地索取这位上古女神慈爱的恩赐。——太累了。天狗都看在眼里,主人不喊累,不觉得苦,但是神也会疲倦,也需要休息。现在,天狗只希望主人能够恢复柔美、坚强的一面,母性就算了。现在,它的主人需要休息,它不希望这些人类的事再次打扰到主人的心神。世上有那么多神,鸿钧老祖,三清,镇元子,东华哪个不是一方大能,为什么人类和妖族的守护全是女娲娘娘的份内事,那些男神仙一个个地多逍遥,太不地道了!
“天狗,快去执行任务吧。”虽然被夸奖了,心里暖洋洋的,但面上还得板着个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