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劣迹斑斑的混蛋怎么配得上我的想念。
他挑起俊朗的眉,满不在乎地质问:“你就这么对待一位故人?”
他刻意强调着故人两个字。
我毫不示弱,一步一步逼近他。估计他离开的太久了,已经忘记我是个睚眦必报的人,于是我冷笑说:“故人?一个认识了六年却消失了四年的故人?”
他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的时候眼睛半眯,弯弯的纹路如下弦月嵌在脸颊上,眼角略有几丝细小的纹路,反添了几分成熟的气息,“实话说,你……没把我说成故去的人,就不错了!”他居然笑着自嘲。
等停住笑,他才说:“那么,你就这么对待一位认识六年消失四年的故人?”
我不愿和他纠缠,改问他:“你不是刚吃了羊排吗?”
他站起身,不客气地喝了那杯本来是我倒了却忘记喝的水,“本来很好吃,可惜被打断了。”
按他的意思,还是我破坏了他的食欲呗!
我哼了一声,突然想起什么,问他:“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上周。”他放下杯子回答。
“上周回来,这周就迫不及待去相亲了?!”我揶揄地说,口吻甚是轻蔑。
他盯着我,目光闪亮,那亮光却分不清是从他眼中浮动,还是月光的反射。
他缓缓走近,低头靠我那样那样近,蛊惑的嗓音吹进我的耳朵,可惜他不知道,我对他的一切都已免疫,“许愿,你这算嫉妒吗?”
“程诺,你怎么变这么不要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