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商量的辩论题被pass掉一个,剩下三个刚好当今天主题班队的娱乐。
沈星从周老办公室出来,刚到教室,发现男女抽签已经结束了。
她拉着伊春问抽签结果,伊春告诉她:“理在情先还是情在理先,是女正男反;要不要给学渣抄作业,是男正女反;男生比女生更需要关怀,是男正女反。”
伊春插着兜:“其他两个输了也就输了,第二个男生队一定要赢!”
沈星见此,弯眸说道:“你叛变了啊。”
“这是学渣本愿。”伊春说完,又偷偷试探:“这个,你们能不能放放水?”
沈星脸上挂出艰巨表情,打破伊春的幻想:“林静和陈佳月大概不会手下留情。”
伊春哀嚎:“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呐!”
……
教室地上用白色粉笔写了楚河汉界,不参赛的学生坐在后面当群众。
周宇文做了一个帅气的入场动作,拿着街上叫卖的喇叭大喊:“高二三班,辩论赛现在开始,请男方辩论和女方辩论就位,裁判就位,观众就位。”
一番形式主义过后,辩论赛正式进行。
情和理通常都被拿来用在一起,很少会有人纠结情和里到底差别在哪,而这次辩论就要把情和理分出来,再分情为先还是理为先。
作为女生优先的原则,女生获得先辩论的机会。
作为团支书,林静身在其位,并且也迫不及待想要杀男生片甲不留,她从位置上站起来,举了牌子做了第一辩。
“各位裁判,观众,大家好,我是林静,首先我代表女生队参与这第一辩。”
“情,顾名思义就是人第一时间的情感,情绪,而理则为理性,理智和道理,在平常生活中,我们对小事情都是按自己的情绪来决定自己怎么做,而针对一些让自己手足无措的大事则更为理性,甚至我们的大脑也会第一时间传达给我们大事小事不同的警钟,这难道不说明理更重要,理在情先吗?”
等林静坐下,男生方的周川崎举起了牌子:“正方的辩论太局限性,我代表我方阐述观点,我方绝不否认理的重要,但是若真说情和里谁先,我方还是支持情为先,第一,正方刚才也说了,按逻辑顺序,我们大脑主观以情为先,理为后,但是若论事呢,请裁判和观众听我讲述一个故事,比如,一个大爷有一个爱赌的儿子,那个儿子天天上门要钱,第一次没有拿到钱开始对大爷拳打脚踢,第二次没有拿到钱对自己的父亲挥刀相向,大爷为了自卫,失手杀掉了自己儿子,一个常年在自己儿子暴力下生活,为了自保杀人了,按法律按道理来讲,杀人犯法,但是按受害人角度看,这种言论对于他来说就是二次暴力,所以在这件事上,情为先,理为后,才是正确做法。”
周川崎以现实为例的辩论果然厉害,掐住了法律上都难以完美处理的事做比喻,让人的脑子一下子转不过来。
沈星看着女方这边静悄悄没人上,想了想,于是举起了牌子。
“大家好,现在由我阐述我方第二辩,反方刚才的辩论很出色,但是却有一个很大的矛盾,实践证明,我们应首先理性的认识问题才有可能正确妥当的给予解决,比如反方刚才的示例,需要的是依法理性的思考,如果儿子是在成年后学坏,那不可厚非大爷是事件中最无辜的受害者,但若是儿子是在未成年时就被放任不管,难道监护人没有责任吗,我们每个人最开只是一个胚胎,他危害不了社会,也无法动刀杀人,对与错用感性去思考本身也是极不负责的,只有理能让我们走上社会最大化的不吃亏!”
沈星说完,悄无声息坐下来,往眼前看,费西原正端着下巴饶有兴致的模样盯着她,像要把她看穿。
她的眼皮跳了一下,摸了摸鼻子往别处看。
这时,费西原举起牌子,周宇文还以为他要辨认,于是添油加醋的说:“正方刚才的辩论很精彩,反方还要继续辩论吗?”
“我方同意正方辩论。”费西原言简意赅的说完,踹了踹裤腿坐回了位子。
周宇文一听男方这边认输,立马激动的拿着喇叭乱叫,然后对伊春幸灾乐祸的说:“你看,我就说你们队会输。”
伊春抱头,为什么要当男生队裁判!
第一个辩论结束,第二个辩论一读出来,就有人笑起来,
要不要给学渣抄作业的正方变为男生队,所以他们先辩论,但是因为是这么一个啼笑皆非的辩题,男生队还在乐不思蜀。
作为出题者,伊春对这个辩题可是饱含期待,要是正方胜利,那以后抄作业还费什么劲。
刚才周川崎已经发言过,费西原又代表男生队赞同女生观点,这次辩题的第一辩只能卢亦铭上。
但是卢亦铭第一次看到这种猥琐的辩题,最初反应是拒绝的,他不想用自己的脑细胞浪费在这种郁闷的辩题上,只是刚才那一场他们男生已经输了,如果在输一场,估计是要给她们女生端茶递水了。
卢亦铭动了动嘴唇,举起了牌子。
伊春看到卢亦铭举牌,欢呼雀跃的拍手叫好,甚至都有预感赢定了。
“裁判好,我代表我方阐述辩论,要不要给学渣抄作业,首先我们需要把学渣两个字拆分,得到一个学和一个渣字,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读书,有些人不是不聪明,只是他的成就并不在学业上,既然这些不适合读书的人可能会成为在另一个领域里的精英,他的人生并不会比学霸不精彩,如此,那抄作业更能为他节约时间,让他更有时间做他擅长的事,作为同学何乐而不为。”
伊春无比赞同,说得太对了,让本来就搞不懂题的学渣自己写作业不仅浪费时间,而且啥意义都没有嘛。
沈星和林静同时看着陈佳月,陈佳月骄傲的头颅一抬,走到前面举起了牌子。
“我方不同意正方阐述的观点,第一:抄作业本身是堕落又可耻的行为。没有人会因为抄作业而提高自己的水平,只会越抄越蠢。
第二:凭什么让你们来享用别人的劳动成果,数学的一课作业做完我需要用一小时的时间,而抄作业只需要五分钟,我愿意做这件事,是因为有型或者无形的收获,而不是为了你们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