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疼欲裂。
金絮揉了揉太阳穴,从医院病床上爬起来,打了个喷嚏。
纯白病房里的消毒水味刺鼻,好在春日的光线温柔,她缓了缓神,大脑还是一片空白,心里像灌了风,空荡荡地疼。
“阿宝!”好友的声音从病房外传来,咔嗒一声,她推开门冲过来,激动道:“我的财神爷,祖师奶奶,你可算醒了。”
金絮:……
好友又道:“你不会被车创傻了吧?作为你的编辑,我很担心你的精神状态。”
江意伸出手欲贴她的额头。
金絮躲开,躺平回去,看着天花板道:“还没疯,就是好像忘了点什么。”
江意点头,一脸了然:“昏迷了两年是这样啦,你只要记得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和我就好了。”
“还有,开车创你那位赔了不少钱,果然是大师说的,姐妹你命带富贵,天降横财!”
金絮:……
大师是说了她财运不错,但没说她不会出事,这钱来得邪门,就像那天一样。
她和江意从寺庙山道下来,在路边碰到一只狸花猫,几个月大,金絮怕它卷进车流,想过去捞一捞,结果差点把自己送走了。
金絮心有余悸,问江意:
“你还记得那只猫吗?眼睛是琥珀色的,很漂亮。”
江意一愣:“什么猫?”
好友出事那天她根本就没看见猫,只知道眨眼的功夫,金絮就出事了,跟撞鬼一样。
“没什么。”金絮不再多问,她和江意的着重点向来不同,比如同样拜佛,她求财运,江意求桃花。
结果她差点逝世,江意也一直是单身。
神佛真是不管世人的死活。
金絮抿了抿微弯的唇角,让江意把电脑给她,笑道:“隔了这么久,不知道还有没有读者等我。”
有啊,姐妹,都是骂你的。
江意神情讪讪,动作磨蹭:“阿宝,还是别看了,那点稿费算什么,你辛辛苦苦写,老老实实挨骂,还不如人家撞你一下赔的多。”
江意又想起了自己的口头禅——劝人写小说,天打雷劈。
金絮温和道:“那正好,我看看她们怎么骂我,也学两句。”
江意:……
点开界面,屏幕很快被留言覆盖,《剑仙逍遥》这本书下,清一色的恶评铺陈开来。
——“千金”老贼,你还我慕长玉,你有病啊把他写死。
——合着男反派就只能当工具人呗,不能太出色,不能长命,不能有自己完整的事业线,只能和男主抢女主呗。
还必须抢不赢!
——我真服了,作者自己圆不了,逻辑有bug,就把一切都推到慕长玉身上,合着啥坏事都是他做的,谁倒霉都是因为他?
他怎么就成幕后boss了?
——姓金的,你就欺负纸片人不会说话,小慕背那么多锅他自己知道吗?老贼,你出来受死。
——很难想象,一个腹黑心狠的角色,会死在情情爱爱里,这踏马比杀了我还难受!
你踏马编也编得像样点啊,这是烂尾,是太监吧。
——慕长玉有你这样的“亲妈”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作者,你对你笔下的角色有爱吗?
——辣鸡,滚呐。
……
金絮一目十行,一字不漏看完,轻轻吐出一口浊气。
是她大意了,写《剑仙逍遥》时,她纯粹是意识流,没有大纲,想到什么写什么。
起初,她想写男主随月生的“复仇升级流”,后来,她意识到要给男主一个强劲的对手。
很多时候,反派的智商决定了男主智商的下限,金絮毫不犹豫,给慕长玉的人设是天生聪慧。
只有打败一个了不起的反派,才能衬托出男主的厉害。
但慢慢的,她笔下的人物似乎开始脱离她的掌控,比如说,既然慕长玉聪明,就不会明着和大势所趋的男主作对,会避其锋芒,化敌为友,而不是为了为难主角而为难。
正因为慕长玉聪明,就必须有个理由让他明知和男主作对会不利,还要这么做。
——金絮圆不了。
但书要完结,于是她选了个最简单的处理方法,因为爱情,爱情让反派失了智。
就是这小小的变动,成了她挨骂的关键。其实爱女主的话,换书中任何一个人都不奇怪,但前期她给慕长玉的人设是他连自己都不爱。
这样的寡王,因女主动情?
很奇怪哎。
金絮自知毫无逻辑,也很心虚,但她那会掌控不了笔下的人物,又心烦意乱,只好稀里糊涂不负责任扯了个理由。
——爱让反派发疯。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金絮合上电脑,被骂是她活该的,而且这批读者还贼有素质,都是花了钱来正版骂她的。
她何德何能?她是什么东西能让大家对她笔下的人物如此厚爱。
不过,慕长玉一直都很特别。
金絮创作时,对笔下的角色都是一改再改,反复琢磨才敲定人设的,但这小子不同,他就像突然来到她笔下,突然活过来一样。
她没有犹豫,不假思索,任凭灵感涌现,勾勒出少年的模样,他的性格,外貌,喜欢穿什么衣服,害怕什么,都像是浑然天成,真的有那样一个人存在。
也许正是因为这种强烈的存在感,才会引起诸多读者的共鸣吧。
金絮也没想到,她笔下人物万千,最得人心的却是这个小反派。
算了,算了,都是她儿子,不生气。
金絮咬了块水果,细算起来,慕长玉真是她的好大儿,是她的摇钱树,是她所有儿子里唯一一个有同人文,有周边的角色。
在她不入流的原著里,小反派终其一生也没尝到过爱,于是同人文里,大家都在补偿他。
甚至有人为他写歌,相信他的存在,约定接他回家。
读者们因爱生恨,讨厌她这个后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