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絮笔名“千金不换”,本来多洒脱,却被读者戏称为“那个死要钱的”。
还有人总结出:她的风格就是哪个角色鲜活,吸引人,惹大家怜爱,她就写死哪个。
共情的读者自然泪流满面。
可金絮呢,这个写死,那个也写死,自己还哈哈哈。
好在“刀子精”本人有自知之明。
金絮很清楚,她向来是不招读者喜欢的,但在“读者最讨厌作者”的榜单上,永远名列前茅。
没办法,金絮就喜欢be美学,她始终相信,破碎才能永恒,定格方能长久,在读者最喜欢那个角色的时候,送上一刀,戛然而止,角色才会永远留在大家心里,不变老,不褪色。
少年人嘛,永远如山间青竹上的露珠,像晨曦第一缕光,似月亮旁边最亮的星辰,好比风雪之中的火光,难得又绚烂。
慕长玉就是这样的少年。
金絮为他落笔时,从一开始她就知道,这样惊艳的人物,注定是死亡的宿命。
当然,她也有过犹豫。没有哪个正常的作者,会完完全全厌恶笔下的角色,会滥用生杀予夺的大权。
只是她写下他后,一方面发现自己竟然控制不了他,一方面又看出,一个连自己都不爱的人,哪里会对这糟糕的世间有所留恋。
哪怕金絮是作者,也留不住他。即便留住他,也违背了人物设定本来的意志。
换言之,是慕长玉本身不想求生。金絮设定给他的聪慧让他学什么都轻而易举,做什么都会成功,也正是这份通透,让他厌恶尘世,看透人心,憎恨自己。
他活在只有他一个人的孤岛里,冷漠又强大,倔强又敏感。
胸腔莫名传来一阵刺痛,像窒息的感觉,金絮捂着心口有些奇怪,她竟然也可怜慕长玉?
不是,一个前期伏低做小,深藏不露的狼崽子,后期屠戮正道四大宗门,眼都不眨的疯批,轮得到她心疼?
那可是有灭世倾向的反派啊。
金絮捶了自己心口一下,警醒道:不要心疼男人,末世来临,先死圣母。
他慕长玉要杀谁,要谁死,又关她金阿宝什么事呢?
她们咸鱼第一要义,那就是不要多管闲事。
夜色降临,倦意来袭。
金絮合上眼睛,畅想着未来的富婆生活,余光却瞥见月色下,窗台上一闪而过的猫影。
一种难以言喻的森冷从脊背处袭来,金絮妄想睁开沉重的眼皮,却发现意识很快归于虚无。
她在这个世界最后看见的,还是两年前那只狸花猫,它长大了一些,琥珀色的瞳孔依然很漂亮。
仿佛来自地狱,像冥界的使者。
喂,不是吧?
老娘的钱还没花啊。
金絮在心中大喊,身体却无法动弹,不知过了多久,她被铺天盖地涌来的血腥气惊醒。
睁开眼睛,银月如辉,远处山川融进夜色,脚下是尸山血海,堆得快与山川齐高。
她双腿一软,差点跪下去,勉强稳住身影,衣袖被寒风吹得猎猎作响。
身后是一面巨大的水镜,氤氲着红雾,仿佛是从她脚下死人身上汲取能量,丝丝缕缕不断。
金絮不敢呼吸,她可以肯定自己就是从这面镜子穿越而来的,根据一个作者的直觉,是有神经病用“活人为祭”,血肉铺路,打开了时空通道,召唤来了她这个大冤种。
再从衣着上看,死的还都是修为不俗的宗门弟子。
金絮又惊又怕,她年纪轻轻的,怎么一来就背了上百条人命?
“阿宝。”
远处刻着鹤首的大殿内,忽然传来一道冷冽如冬雪的嗓音。
不知为何,她觉得熟悉。
随着这道声音而来的,是一名玉袍金冠的少年,隔得有些远,她只能看清他骨骼修长,气质清灵。
但金絮有种直觉,少年乌发上高束的是莲花冠,玉袍下穿的是湖蓝内衬,腰封是艳丽的朱砂红。
这很像一个人。
慕长玉。
金絮只觉心脏被人掐住,她好像穿越了,还好死不死撞上了书中反派的杀人现场,是他以一敌百,神魔不惧的“冥场面”。
完了,下个死的就是她了。
死亡让人恐惧,也让人勇敢,金絮没想逃,她看着少年走下染血的长阶,走到他堆的尸山面前,伸出苍白的指骨,似乎是用哄她的语气,道:“下来,跟我走。”
金絮:?
他疯了。
她宁愿相信慕长玉有病,也不愿相信是自己听错了。
作为一名咸鱼,向来秉承着“敌不动,我不动”的原则,金絮握拢掌心,不太聪明的脑袋飞速运转。
她可以说出慕长玉不为人知的秘密,以此来引起他的好奇,从而求生,她也可以抓住机会,攻击慕长玉藏起来的弱点,大不了同归于尽。
但在求生和求死之间,怂包小咸鱼选择了求饶。
“慕公子——”金絮主动示好,扬起一个标准的微笑:“我来得不巧,马上就滚,这样吧,你杀了他们,就不要杀我了哦。”
“呵。”少年唇边逸出一抹轻笑,他抬起染血的脸颊,眉眼中有她看不懂的情愫。
“阿宝,你怎么能忘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