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that’s what st people call .”(你也可以叫我Dan,大家都这么叫我。) 明琅警惕如一只随时准备出击的野猫:“我有‘通译宝’。” Dan微微侧了一下头,似乎没有明白她的意思。 明琅觉得自尊心受损,大声说:“我买得起同声传译设备!你不用专门换成其他语言!” Dan顿了一下。 明琅咬紧嘴唇,很怕他拿出一个更好的同声传译设备羞辱她。 毕竟她买的“通译宝”,只是一个无线耳机,连芯片都不是。 Dan却微微一笑,像没有看到她的失态般,用中文说道:“很抱歉,我没用过同声传译设备。我不相信任何电子设备。” 很久以后,明琅回想起这一幕,发现Dan轻巧地避开了“是否负担得起同声传译设备”这一话题,把谈话的焦点转向了自己。 即使他们当时是第一次见面,即使她的态度如此恶劣,他还是十分周全地保住了她的颜面。 当时,明琅却不觉得他贴心,只觉得他非常擅长诡辩。 什么叫“我不相信任何电子设备”? 好装的说法……可恶,学到了。下次同学问她,为什么不买最新款的芯片,她也这么回答。 这时,走廊尽头传来压低的声音: “Dan先生,他们来了!要在这里吗?” 明琅脑子里乱糟糟的。 她不是傻子,大概猜得出Dan要干什么。 他们估计要在这里火并。 可这里是她的家,如果他们在这里火并的话——晚上,她住哪儿? 她还没有写作业。 Dan看了她一眼,用英语回答:“Let’s find another place,there are i civilians here.”(换一个地方,这里有无辜的平民。) “可是……” Dan淡淡地说:“这是命令。” 走廊尽头的人不再说话。下一秒钟,只听几声对讲机的沙沙声响,他似乎在传达Dan的命令。 明琅吞咽了好几下,紧紧地抱住自己的双膝,没有说话,也不再露出野猫似的气焰。 她不知是否之前的话,让Dan以为她听不懂英语,于是在她的面前大声密谋。 她不仅能听懂英语,而且听力非常优异……甚至能听见走廊尽头的人在说什么…… 他在安排狙击手的位置。 这个Dan究竟是什么身份? 他为什么能调动狙击手? 为什么要用“平民”这个词来指代这里的人? 如果她今天没有被关在门外的话,她家是不是就被Dan夷为平地了? 明琅又害怕又委屈又愤怒,却不敢说一个字,只能无助地抱紧弱小的自己。 Dan下达完命令,看了她片刻,轻轻笑了一声。 明琅听见他的笑声,更加害怕了。如果她是一只猫,估计从脑袋到尾巴的毛都炸开了。 Dan伸出手,似乎想用手帕擦她的眼泪:“你别害怕,我不是坏人。” 明琅猛地往后一仰,睁大眼睛,惊慌失措地瞪着他。 “对不起,”他说,“是我冒昧了。我们马上离开。” 明琅不作声,眼睛仍然睁得很大。 Dan说道:“希望下次见到你,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哭得那么伤心。” 明琅却没能为这句贴心的话感动,脑中警铃大作——难道他们还会见面? 她想报警了。 但很快,她就打消了这一想法。 屿城的警-察又称“公司条子”,Dan把她称作“平民”,说明他的身份很高,保不齐是个公司高管。 她报警,不会把Dan送进去,只会把自己送进去。 明琅眼睁睁看着Dan离开了,直到看不见他高大修长的身影,她才倏地松了一口气,浑身冷汗淋漓。 后来,哪怕她喜欢上了Dan——也就是沈澹月,回想起那一天,仍然觉得异常惊险。 那是她普通的人生中最不普通的一天。 虽然当时的她表现得很糟糕,情绪失控又大喊大叫,但总的来说非常冷静了——看到Dan身上的枪套,和听到“狙击手”一词时,居然没有尖叫出声。 明琅觉得,自己简直是世界上最镇定的高中生。 Dan不是随口说说,过了一个星期,他居然真的在她家对门住了下来。 有段时间,明琅看到他的银发,就头皮发麻。 总觉得他住在对门,是为了监视她有没有乱说话。 当然,除了这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 ——他的头发太好看了。 屿城亚裔居多,也有白人。但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移民城市,即使是白人,发色和瞳色也不会浅成这样。 是基因病吗? 明琅偷偷在网上搜了一下,没有搜到答案。 有一天,她起晚了,捞起书包,匆匆出门,正好与他撞上。 他伸手,扶了她一把:“小心。” 也就是那时,明琅发现,他的睫毛居然也是银色。 她心脏重重跳了一下,大力到耳朵都传来刺痛。不敢多看,她拍开他的手,闷头冲了出去。 冲到一半,她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眼。 Dan已经侧过身,头微微垂下,抬起一只手,正在戴黑色皮质手套,手指窄而修长,骨节分明。 明琅这才想起,从他们见面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戴着那副黑色皮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