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 什么饭? 难道说,这一桌子美味都是他自己做的? 哪怕是亲眼看见,林菀也不敢相信,一桌子香气扑鼻的美味佳肴会出自沈临风之手。 作为天之骄子大学生,沈临风一向是“以天下为己任”,结婚五年,从来没有主动进过厨房,就更别说做饭了。 他该不会在饭里下毒了吧? 是不是把我们娘俩毒死了,以后就再也没有拖油瓶阻止他花天酒地了吧…… 看着林菀脸上的狐疑,沈临风苦涩一笑。 看来,想要洗刷自己人渣的恶名,还真不容易。 二话不说,沈临风抱起女儿,放在了椅子上,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鲜美的红烧鲤鱼放在饭碗里,轻声道:“来,丫丫,尝尝爸爸做的鱼,味道好不好吃?” 丫丫眨巴着灵动的大眼睛,扑闪扑闪。 怯生生的眼神中满是对美味的渴望。 咕~ 小肚子又恰到好处的响了起来,嘴馋的丫丫可怜兮兮的看向林菀。“麻麻,我饿……” 林菀迟疑的点点头。 她心中还是对沈临风放心不下,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总觉得他是不是又在图谋什么? 得到了妈妈的许可,丫丫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将眼前的鱼肉搁在嘴里,大口大口咀嚼着,粉嘟嘟的小脸上满是满足。“嗯~真香,真好吃~丫丫已经好久没吃过肉了……” “爸爸,这是丫丫第一次吃到你做的饭耶。” 看着大快朵颐的女儿,泪水不禁湿润了沈临风的眼眶。 他笑了,可眼泪却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让老婆孩子吃不饱,过不上好日子,就是一个男人最大的过错! 心里同样不好受的还有林菀。 女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因为家里穷的缘故,营养一直跟不上,患有严重的营养不良综合征,比起同龄人,无论是身高,还是体重都要落后一大截。 吃鱼,是家里唯一能给女儿补充的营养。 可即便如此,林菀也舍不得给女儿吃好鱼,最好的鱼要拿来卖钱、还债…… 每次看着女儿眼巴巴渴求的目光,这对一个母亲来说,是一种多么难受的煎熬。 如果我有钱的话,我的女儿会顿顿有肉吃。 如果我有钱的话,我的女儿会穿上漂亮的花裙子…… 想到这里,心痛如刀割的林菀此时已经低头捂嘴,掩面抽泣了起来。 瘦削的肩膀轻轻耸动着。 沈临风想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可距离尚有一寸之时,又把手慢慢收了回来。 “老婆,明天不要出摊了,挣钱这事,以后就交给我。” “交给你?你怎么挣钱?打牌?还是打麻将?靠在赌桌上翻本挣钱吗?” 一听这话,林菀瞬间气不打一处来。 鱼框里最好的鱼,都已经被沈临风拿来做菜吃了。 框里就剩下一些小鱼,这种低劣品质的鱼,肯定卖不出价格。 兜里连进货的钱都凑不出来,林菀已经不知明天该如何是好了。 拖欠的管理费,更是如同沉甸甸的大山压在她的心头,几乎喘不动气。 如果再不交钱,恐怕就真的要被赶出菜市场了。 真到那种处境的话,断了唯一生路,以后该怎么办呢? “老婆,相信我,我知道,此时不管说什么,你都不会信的,但我还是要说,酒这种东西,以后我不会再碰了。” 沈临风语气坚定的说完之后,又把屋里所有的空酒瓶和未开封的酒,全都拢到了一起,悉数装进箱子里,拉起箱子就往外走。 说多不如做多。 想要洗刷人渣之名,不能只放空炮,必须拿出实际行动。 要让林菀亲眼看到,自己早已今非昔比。 砰—— 门关上。 屋里就只剩正在吃鱼的女儿和愣神的林菀。 他干什么去了? 不会跑到外面去喝野酒了吧? 对于方才他信誓旦旦说挣钱这回事儿,在林菀的脑海中自动略过。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浪子想要回头,哪有那么容易。 抱着满满一箱酒瓶子,沈临风一路去了供销社。 国营供销社,作为八十年代的居民主要购物渠道,早已是绝大多数人记忆中的产物,在超市诞生之前,提供居民所需要的一切衣食住行。 直到九十年代后期,才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供销社售货员在当时也是普通大众热捧的“铁饭碗”。 孩子们攀比的时候,你爸是市长,不如我爸是售货员更能让小伙伴们羡慕。 几只飞蛾围绕着供销社门口吊着的白炽灯来回打转。 滚烫的灯泡让飞蛾无法落足。 “来,老同志,算一算,二十个酒瓶子,十瓶酒,一共多少钱。”连酒带瓶子不下几十斤,一道走来的沈临风已是大汗淋漓。 这身子骨还是得多练练才行。 “酒瓶子一共二十个,给你算三毛钱,这酒咋了?不喝了?”供销社的售货员是一个大腹便便的地中海大叔,当看到沈临风的那一刻,眼神中的厌恶陡然而生,说话的强调又冷又硬。 手里摇着蒲扇清点着沈临风带来的东西。 “是啊,不喝了,戒酒了。”沈临风擦着汗笑了笑。 “呦呵,稀奇啊,受什么刺激了,好端端的,干嘛不喝酒了。”大叔感到惊讶。“喝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