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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章(2 / 4)

非耕地收还,由政府来经营,这便是有名的盐铁政策。所得利息收入全部归给政府,盐铁变成国营与官卖。

汉代的国民兵役分三种:一种是到中央做“卫”兵,一种是到边郡做“戍”卒,一种是在原地方服兵“役”。每一国民都该轮到这三种,第三种从二十岁便开始了。中央有南北军(南军是皇帝的卫队,北军是首都的卫戍部队),边疆有戍卒,地方上有国民兵,国家一旦有事,这三种军队都可以调用。

国民除了服兵役,还要服力役。力役是每个壮丁替国家做义务的劳工。

除了上述三种兵役和一种力役外,每个国民还须纳人口税,连小孩都有。这就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当时政府并没有为民众安排一个生活的基础,全国土地并不是平均分配的,也没有设法使国民人人就业,却要国民人人向国家尽职责。

不这么做就是犯法,犯法就得被抓去充当官奴,或者出卖自己做私人家的奴隶。因此,汉代的奴隶特别多。汉代的奴隶制度和西方罗马帝国的农奴完全不同,罗马的农奴多半是战争的来的俘虏,汉代的奴隶是农民自己游离耕地,来参加大规模的工商新生产集合。

由此,可总结一下汉代制度的缺点。

首先,经济方面,土地问题没有解决,形成兼并,贫富差距拉大。其次军事上,军队多而不精。另外,在政府组织上,皇权和相权、皇室和政府是分开的,但中国一向似乎看重不成文法,往往遇到最大关节,反而没有严格明白的规定。长处是随机应变,灵活度高,短处是遇到好大喜功的皇帝,相权就会被极大地削弱。

最后,汉代选举,就大体言,最先必进学校读书,才获补吏。补吏以后,才获察举。这由教育而行政实习,由行政实习而选举,再由选举而考试,由考试而任用的几个阶段,看似合情合理,实则不然。唐宋才开始有印刷,所以汉代读书是件很贵的事,因此读书求学对穷人来说,有很大的限制。但若你生在一个读书家庭,那一切困难就易解决了。汉代没有贵族世袭,却有书本世袭,虽不是世代簪缨,却是世代经学。世代经学便可世代跑进政治圈子,便无异于一封建传袭的贵族了。因此,逐渐形成世族门第,封建贵族变为书生贵族。

二、唐代

汉和唐是历史上最能代表中国的两个朝代,唐较之汉,皇室变化不大,政府、制度有变化。唐代宰相共有三个衙门,称为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此三省职权会合才等于一个汉朝的宰相,而检察权还并不在内。

中国政治上的传统观念,对一意见之从违抉择,往往并不取决于多数,如西方所谓之民主精神。中国人传统则常求取决于贤人。春秋时就有“贤均从中”之说。贤属质,众属量,中国传统重质不重量。所以国家的选举权,并不付托与社会一般民众,而径由地方长官行使之。

唐代,中书省拟诏,皇帝画敕,门下省复核,有“涂归”权 ,即将原诏书涂改后送还中书省重拟之意。而尚书省仅有执行命令之权,而于决定命令则无权过问。故唐人眼中,中书门下才是真宰相。当时的尚书省,大概等于现在的行政院,而且是名副其实的行政院。因它只管行政,不管出命。政府的最高机构,则在政事堂。

尚书省是政府里最高最大的行政机构,分为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此六部制度,自唐代以至清代末年,,推行了一年多年,不过六部次序有时略有改动。

唐代中央政府的组织似较汉代进步了,但以地方政府论,则唐似不如汉。唐代已渐尖进到中央集权的地步,逐渐内重外轻。中国历史上的地方行政,最像样的还该推汉代。

唐代地方行政最低一级为县,和汉代一样。县级以上为“州”,唐之“州”与汉“郡”是平等的。州设刺史,在汉最先本为监察官,唐刺史则为地方高级行政首长。唐代的州是郡的两倍多,县分上中下三等,而汉仅分两级,即此可见唐代地方长官,其职权之重,较之汉代差逊甚远。

地方长官之掾属,在汉代由郡太守县令长自行辟署任用,唐代则任用之权集中于中央之吏部。州县长官无权任用部属,全由中央分发。政府通过升迁来奖励地方官,于是把州县多分级次,升了几级,还如没有升。

汉制三年考绩一次,三考始定黜陟,因阶级少,升迁机会优越,故能各安于位,人事变动不大,而行政效率也因之提高。唐代则迁调虽速,下级的永远沉沦在下级,轻易不会升迁到上级去。于是官品中渐分清浊,影响行政实际效力极大。

唐代设御史台,所谓三省六部一台,御史台成为一独立之机构,不属于三省。换言之,监察权是脱离相权而独立了。

唐代监察使,论其本源,是一御史官,而属于监察之职者,但逐渐演变成了地方长官之最高一级,把地方官压抑在下面。如是则地方行政,本来只有二级,而后来变成三级。然其最高一级则名不正,言不顺,遂形成一种中央集权,对地方行政,极有流弊。

假使此项监察使巡视边疆,在边防重地停驻下来,中央要他对地方事务随宜应付,临时得以全权支配,这即成为节度使。节是当时一种全权印信,受有此全权印信者,便可全权调度,故称节度使。

节度使在其地域,可以指挥军事,管理财政,甚至可以掌握该地区用人大权,于是便形成“藩镇”。而且唐代边疆节度使逐渐擢用武人,于是形成一种军人割据。本意在中央集权,而演变所极,却成为尾大不掉。中国是一个广土众民的大国家,必须得统一,但不宜过分的中央集权。

到了唐代,由考试制度代替汉代的选举制。考试的原始意义,考是指的考绩,试指的是试用。

汉代规定商人不能做官,做官人亦不能经商,乡举里选是由地方政府察举呈报。而唐代则相对自由,唯一限制就是报名者不得为商人或工人。因为工商是专门为私家谋利的,现在所考试求取者则须专心为公家服务。这种限制在当时称为身家清白。

地方官申送中央,由尚书吏部举行考试。考试及格,即为进士及第。进士及第便有资格做官了。至于实际分发任用,则须经过吏部之再考试,所考重于其人之仪表及口试,乃及行政公文等。大抵礼部考的是才学,吏部考的是干练。又因礼部试有进士、明经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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