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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章(2 / 4)

,专掌弹劾纠察。全国各事都在都察院监督之下。把都察院和六部合起来,并称七卿。七卿之外,还加一个通政司,一个大理院,则称九卿。

刑部尚书加上都察院和大理院,又叫做三法司,这都是司法机关,朝廷一切重大司法案件,就由三法司会审。

上述的九卿,实际上只前面七卿比较重要,后面两个卿就不重要了。在这个九卿之上,更无首长,所以明制是有卿无公,成了一个多头政府。

明代政府,经过这样的改变,一切大权,就集中到皇帝。但明代虽说一切事权集中在皇帝,究竟还有历史旧传统,并不是全由皇帝来独.裁。有许多事,必经廷推、廷议、廷鞫的。明代的给事中官阶虽小,但是个很重要的官。明代给事中是分科的,依照尚书六部分六科。

皇帝诏书必经尚书,始分部行下全国。此六科给事中仍可有封驳权。这是当时君权之一节限。

明代皇帝的秘书处,当时称为内阁,秘书便是内阁大学士。明代起初,照理说,大学士不过是皇帝的私人秘书,政治大权还是在皇帝,不在大学士。但后来,历代有皇帝偷懒,把政权交付与内阁,阁权慢慢地重起来。

阁权虽重,官阶还是低,仍只有五品,因此通常内阁大学士都由尚书或经筵讲师(皇帝的老师)兼。虽然官阶低,然照制度正轨论,这群人是尊贵的,尊在其本官,不尊在其兼职。所以明代内阁大学士,就官制论,绝对不能和汉唐宋时代的宰相地位相提并论。

然而明代大学士,他在官职上的地位虽低,他在政府里的权任却很高。因为一切奏章,政事,看详批答,都要经他们手,由他们“条旨”/“票拟”,皇帝“批红”/“朱批”。批好拿出去,这便是正式的谕旨。

在唐代,一切政令由宰相拟定,送皇帝画敕。在宋代,是宰相向皇帝上劄子,先得皇帝同意或批改,再正式拟旨。在明代,则一切诏令,皆出皇帝亲旨,大学士只替皇帝私人帮忙,全部责任在皇帝。而皇帝失职,则并无办法。

比如遇到怕事偷懒的皇帝,自己不批公事,叫太监批。批红的实权落到太监手里,太监变成了真皇帝,掌握政府一切最高最后的决定权。(我前两年看过《明朝那些事儿》,能感觉到作者对太监深恶痛绝。可以想象太监自身的遭遇,如阉割,决定了这类人必然非常人,有着独特的心狠手辣和惨无人道。)

这种黑暗腐败,在历史上,只有明代有。太监领袖称司礼监,明代政制最坏时,司礼监便是真宰相,而且是真皇帝。

可见,废宰相而由皇帝来独.裁,这一制度实在要不得。明太.祖规定不准立宰相,后人遵守了,但不准太监干预政事,后人却没有遵守。明代太监预政,就比任何朝代干预得厉害。

地方政治一向是中国政治史上最大一问题。因为中国国家大,地方行政之好坏,关系最重要。行省制度始于元代,行省即行中书省,是一个行动的中书省。比如说地方出事了,中央就派官员去地方,无论金或元,都是外族用此制度来统制中国。因为不放心把政权交给地方,也不放心把政权分散,所以连地方政事,也由中央政府最高领袖来亲自统制。元代的行中书省,就是一个行动的中央政府。

如是则地方绝无权,权只在中央。换言之,是中央侵入了地方。再深一层言之,这种行省设施,实际上并不是为了行政方便,而是为了军事控制。行省制的内在精神:给你这一半,割去你那一半。好使全国各省都成支离破碎。既不能统一反抗,而任何一区域也很难单独反抗。

到了明代,已废中书省,所以没有行中书省了。把行省长官改为承宣布政使,全国正式划分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使是指的官,司是指的衙门。

元代是吧中央政府分置到地方,变成行中书省。明清是把地方高级政府再派到低级去,这便是监司官。因为省区大,事情多,不得已,才有分司分道之制。

梳理一下,明代一省分为三个司:一个布政使(藩司),管行政;一个按察使(臬司),管司法;一个都指挥使,管军事。藩臬两司下,又再分许多分守分巡的司。这许多官下面,才是府、州、县。由此变成管官的官多,管民的官少。不仅官少,而且官小,县官被压得很低。县官奉承上面的长官还来不及,哪有功夫去亲民。

三司上面还有更高一级的官,就是总督与巡抚。总督巡抚在明代不是常设的官,有事才去地方,但到了清代,总督巡抚变为永久的,因此地方行政越来越坏了。

上面所说,是地方政府由上面层层加码带来的高压。而从下面讲,又出了毛病,主要是吏胥之制。中国传统政治有官与吏之分,最先吏是指的管理一班业务的,大概等于今天之所谓事务官。

在两汉时代,每一机关的长官独称官,属官皆称吏。官吏的出身并无大区别,宰相由吏属出身是件寻常事。所以汉代政治风气敦厚,极笃实。唐代的官和吏已分得远了,然而两者间还是没有明显的划分。明显划分的时期,要从明代起。若再追溯,弊病出在元代。

官和吏分开两途,于是在中国政治上的流品观念里,吏胥被人看不起。这一观念始于元,到明成祖时而确定。这事在中国政治史上,有很大的影响。西方社会有阶级,无流品。中国社会则有流品,无阶级。这也是双方社会一大区别。

直到今天,流品观念在中国人脑子里还很深。这一流,那一流,各自有品,等级不同。种田的、读书的,也同样是职业,而在我们脑子里,除开职业外,却夹有另一观念,这就是所谓的流品。行业与行业之间,分清浊高下这便是流品观念在作祟。

在明代政府的观念里,胥吏另成一流品,胥吏是没有出身的。先是不准做御史,后又不准考进士,结果只叫考生或秀才之中无出路的来当胥吏。

胥吏虽低,但他们对当时政治影响却很大。

大抵中国政治界里吏胥所经营的,不外此七项,即铨选、处分、财赋、典礼、人命、狱讼与工程。其实政事之大者,在当时也只此七项。吏胥则是此七项的专业人,传统的专门家。他们是职业政治家而擅有专门知识的,但当时官场又看不起这些人,这些人也自认流品卑污,因此不知自好,舞弊作恶。

此种官场流品,深一层说,还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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