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年中,孟书娟年岁已经大了,她将她的经历讲给了自己的后辈听。
那个少女要唤自己“姨妈”。
少女听着彼时还年轻的孟书娟回到南京,那是一九四六年,南京举办了一场对日本战犯的审判法庭,中国人拿着血肉所写的证据,一张张照片,一个个证人,痛斥着日本所犯的累累罪行,孟书娟说到激动处,反而会骤然停下。
少女便喊她:“姨妈?”
孟书娟摇摇头。
后头,孟书娟又一次回到南京,她这个年轻的侄女陪着她,那时候,简单的烈士陵园已经修好,虽还没有几十年后的光整和肃穆。
孟的侄女将姨妈给她的那条手绳埋在了园中的地下。
实在是过了太多年,本也就不值钱的手绳,虽被妥善保管,但抵挡不住经年累月的风化,到她手中,已经看不清上面的血污,只觉得颜色古怪,分不清是黑是红,又觉得酥脆,仿佛手一用力,绳子便会碎成粉末。
年幼的孟书娟带着这条手绳逃难,上头两颗木头珠子已在奔波之中遗失。
此时,少女好奇心旺盛,她时常搀着姨妈讲她那些年的经历,但竟没提及过这条手绳:“姨妈,这是谁的?”
孟书娟当时没说,她心中对霍老师有很多愧疚,她没将老师的遗物保管好。
直至她得知侄女要将她当年的经历,以文本形式记录下来,她方一五一十地,都讲给了后辈听。
有些人,总不该被他人忘记的。
我们有缘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