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总是有办法活命。
好吧,真是乐死我了。
Lily 警官,不愧是你,我就知道你总是有各种出其不意的举动能在无意间把我逗笑,无论是从前的故作正经、高冷犯蠢,还是现在这样谎话连篇,演技拙劣。
所以她哪里来的那么多废纸啊。
Lily,我真的没想到你从前喜欢捡些垃圾作收藏品这个爱好到现在还是没有变。我攥着那沓花花绿绿的卡片,俯视着她那张委屈巴巴又气鼓鼓不甘心的脸蛋,瞬间心情大好。
只是下一刻,我脸上的笑容骤然收起,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内心再度翻涌。
唐人街么?她不该重新提起那个地方。
那她是终于想起我来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确实想起那么点烦人无聊的画面,那些懒洋洋的,等待着被太阳晒死的往事。
那年马戏团来哥谭南部巡演,驻扎在下城岛的河畔边。唐人盆地就在布朗大桥的对面,而 Lila 心情大好带我出来逛街,其实是想甩丢我这个包袱。
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她悠哉悠哉地哼着完全不着调的古怪调子踏入小巷,扎着俩羊角辫,手里还拎着一大捧连着枝叶、鲜红耀眼的果实。然后她看见了角落里的我,脸上霎时变得笑眯眯的,令人想起童谣里提到的柴郡猫。
啧,她真是只多管闲事的烦人鬼。谁让她自作主张地过来找我搭话了?总是那么自作多情。
怎么,她以前从没看过迷路的小孩在路边哭吗?这件事很新奇吗?问东问西的。
还有她真的不会安慰人,她只知道拼命给我塞吃的。我被迫接过她硬塞给我的那果子,看着她指了指它,又指了指自己,依旧眉眼弯弯的样子。
“荔枝,给你,我的名字。”
“很甜,你快吃!”
被大人喊走的她临走前匆匆说道。
……
嗯,很甜。
看着她的背影渐渐跑远,一点点消逝在小巷里,我想。
回到现在。
我听着她绞尽脑汁夸耀着自己的一技之长,有点无奈。脸上的笑意却掩不住。
没一个说在点子上的。
完全他妈的在胡扯。
不过还挺搞笑的。
啧,余光扫到她今天这身不伦不类的打扮,不得不说她的品位真是一如既往得糟糕透顶,难怪此前天天穿制服呢。她就不应该自己搭配衣服!
所以今日我选择大发慈悲地放过她。暂且、只是暂且让她当我消遣的玩具,等我玩腻先。
噢!时间不早了。懒得多费口舌,我打晕了她。警笛声响起,Bruce Wayne,我终于想起了这小子,现在轮到我去处理一些别的事情了。
……
重来一次,我有大把时间。
既可以和那些讨厌的家伙好好算清账,也可以将我未完成的事业做得更好——将世界彻底变成一个疯狂游乐园。
我是个野心家。与其被人们称作疯狂,我更喜欢被称为有远见。当然,和我那个死人脸哥哥 Jeremiah 不一样,我,Jerome Valeska,天生便是个优秀的喜剧演员。啧,那个书呆子怎么能懂在这个世界上幽默感他妈的有多么重要?
所以上辈子他就搞得该死的一团糟。
没有新意,没有风趣,甚至没有夸张的戏剧效果。
一切的一切都让我失望透顶。
天呐!我真想掀翻棺材板把他嘘下台来。
好吧,唯一可取之处便只有炸了哥谭大桥引发的这一点小小恐惧。
Anyway,现在我有大把时间。
这次不需要再借他之手了,所以他还是乖乖地赶紧去死吧,我不喜欢别人抢我戏。
当然,我也懒得重复上辈子那些叙旧的话,重讲一遍简直太无聊又浪费时间。
因此我毫不犹豫地将他一枪爆头,对了,还有他身边的那个漂亮女朋友。
简单,明了。
如他所愿。
临走前,我看了眼倒在血泊里的两人,噢,真是天生般配。
哼着小曲,我扛着冲锋□□蹦蹦跳跳地离开,啊,我也算是做了件善事。
Jeremiah ,快感谢上帝吧,到天堂记得说,Jerome,你真是太好人了。
……
现在轮到她了。
夜半,我漫不经心地翻进她公寓内。不得不说她的生活习惯真是一如既往地糟糕,怎么晚上睡觉也不锁窗户。
然后我看见了被她扔进垃圾桶的记者证。噢,难道是时间变了,她的身份也跟着变了吗?
所以她那天是来采访我的吗?哈哈哈哈哈哈哈想想怎么那么好笑呢。前警官、采访一个现逃犯,听起来还不错,好一出精彩的戏剧。
啧啧啧,早知道我应该让她演完的。然后当时再把她装进彩炮机里和Bruce一起点火发射上天,或者当匕首飞盘的人肉靶子也不错。
不过现在也没差。我看着趴在沙发上熟睡的她,轻透月光洒在她的脸上,一副刚好很适合去死的模样。
于是我慢慢抚上她裸露在衣领外的那一截脖颈,微凉,脆弱,就像她一样。只要我微微用力,我全部的烦恼再度烟消云散,我将重获新生。
动手吧!
Just do it!Jerome!
我对自己说。
可她此刻却身体微动,换了个舒服的睡姿,将头倚在我的掌心,满脸餍足。我一愣,接着她喃喃自语的声音被迫传入我耳边。
她说:
我很抱歉,J。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我猛地抽回手来,心中生疑她在装睡,实则早已苏醒。只是在试探我,想看我笑话。
可她却依旧紧阖双眼,毫无察觉。
所以刚刚只是我想多了。
但是!该死的!Jerome!你那么在乎她的感受干什么!她若是醒来不是更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