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休假的第十一天,「共喰」事件结束的第十六天,虽然无论是侦探社还是横滨,都已经回归了原来的日常状态,但放观整个日本,麻烦又棘手的案件仍在接连发生,比如说三天前,离横滨不远的东京就发生了一起重大案件。
政府内部的一位要臣,于三天前被发现死于家中,根据警方的侦查情况,锁定的嫌犯为当日清晨前去送报的送报员青柳雅春,目前该案件暂时交由东京的某位侦探以及异能特务科的特工负责,原因是嫌犯疑似也身负异能。
虽然说这是一起重大案件,但毕竟是发生在东京,侦探社也并未接到委托,所以此事理应与我们没有多大的关系。然而巧合的是,嫌犯青柳雅春竟然成功逃出了严密警备的东京,然后一路逃亡,如今似乎正好逃至了名古屋附近。
“所以……接下来我和乱步要协助他们抓捕这个青柳雅春?”听国木田说到这里,我也就大概明白了他的意思。
乱步与我如今所处的地点,距离名古屋并不算远,如果侦探社要协助特务科完成逮捕的话,比起另派人手,显然还是让我们直接走一趟更简单,但这里头还是有奇怪的地方。
将懒洋洋地趴在我身上的乱步推开,我坐起了身子,踩进了沙发边的室内拖鞋里,“这件事一开始不是直接移交给特务科了吗,为什么现在突然又来委托侦探社了?”
一般情况下,异能犯罪事件都是先交由军警处的相关部门处理,如果他们处理不了,就会来委托侦探社,等侦探社处理好后,犯人最终就会交由异能特务科处置,最后完成报告书录入档案。
也就是说,异能特务科实际上是很少直接出手逮捕罪犯的,他们所负责的大多是收尾的工作。然而在少数情况下,异能特务科也会直接处理案件,在这种时候,案件就相当于被他们全权接手了,其他机构组织就不会(或者说不能)再插手。
侦探社与异能特务科的关系确实向来不错,但这也是我第一次遇见「协助异能特务科」这样的委托——以往都是「协助军警」或者是「收到异能特务科的委托」——这与他们惯常的做风简直是大相庭径。
“似乎是负责追捕的人员要求的,详细的情况我也并不清楚。”国木田显然也对此感到有些困惑,“但是听坂口先生的语气,这次的委托也不能算作是「异能特务科的委托」,而只是「负责追捕的人员的委托」。”
“这样吗……”我愈发困惑不解了,一旁的乱步也看着我手里正在通话的手机,神色中像是想到了什么。
“国木田,负责追捕的人是谁?”乱步突然开口问道。
“我记得应该是……”国木田似乎是在翻看他的笔记本,几秒后才答道,“特工辻村深月,同行的还有一位侦探。”
“辻村……深月?”我下意识地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
“是,凛一小姐认识吗?”国木田问我。
摸着下巴,我不太确信地回答道,“之前逮捕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时候,安吾先生手下的一名专员好像就是叫这个名字,是个年纪和我相仿的女生。”
“坂口先生提到的时候用的也是「她」没错。”国木田的话进一步佐证了我的猜测,“或许确实是同一个人。”
“嘛……等会儿联系一下就知道了。”我向后靠在了沙发上,继续问道,“那么那个侦探呢?我好像从来没听说过异能特务科里还有侦探。”
“这一点也不清楚。”国木田的语气也有些沉了,显然他对安吾突然发来的这份过于暧昧的委托也有些不满,“坂口先生只提醒说那个侦探有些危险,尽可能不要过多接触。”
『去哪哪死人的那种危险吗。』
我忍不住在心里不合时宜地吐槽了一句。
“再危险也不过就是个老土又无聊的白痴侦探而已。”乱步一连给这个未曾谋面的侦探贴上了三个糟糕的标签,“像这种简单的案件,只需要我和月见山就能够完成了,那些无能的家伙也只能过来添乱而已。”
“但是毕竟是特务科那边的要求。”国木田丝毫没有反驳乱步的话,只是顺着他的话安抚道,“所以只能麻烦乱步先生才能帮忙了。”
“果然没有名侦探在你们就完全不行了啊!”听见国木田的恭维,乱步立刻又显露出了平日里自负自满的样子,“无论是哪里的疑难案件,当然还是只能交由我来——”
“总而言之,具体情况会面之后就知道了吧?”没理乱步的话,我简单活动了一下右手,略微加快了些体内妖力流转的速度,以让我的体力能够得到迅速的恢复,“所以呢,现在怎么联系他们?安吾先生留电话给你了吗?”
“不,没有。”国木田似乎感到有些头疼,叹了口气才答道,“「大约傍晚的时候他们会到达凛一小姐他们所在的镇上」——只留下了这样的碰头时间和地点。”
……
「傍晚」其实是一个相当模糊的时间点,大概来说,就是太阳开始下山到完全下山的这段时间。但众所周知,夏天的天通常都暗得恨晚,相对应的,傍晚也持续得比冬天长得多。
我和乱步在四点半的时候就出门了,这个时候太阳还很亮,完全不见要下山的样子。路边的行人大多都打着遮阳伞,不过也有些社团活动结束的学生三五成群地走在路上,叽叽喳喳地笑闹着,完全没有在意头顶的烈日。
“月见山——就吃一个冰淇凌也不行吗?”拉长了调子,乱步晃着我们交握的手,第六次向我提出了这个愿望,“就一个!名侦探保证!”
“没门。”我不为所动地看着前方,第六次驳回了他的请求,“巧克力、奶昔、棉花糖……你今天都吃了这么多东西了,还都是甜的,就算不怕闹肚子,你难道也不怕会蛀牙吗。”
“但是好——热——”
“所以说……”我头疼地捂住了脑袋,“为什么你要连披风都穿上啊!”
三十多度的高温,如果说是穿了件长袖的衬衫我还能理解,但乱步连那件小披风都披上了,完全就是平日里上班的打扮。可问题在于平日里他都是宅在开足了冷气的侦探社里,即使外出破案,大多也是有空调的地方,出行更是坐的开了冷气的计程车。在那种情况下,即使穿得像是春秋季节的衣服,也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