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而易见,二十级军功爵位制一旦推行,凡我吴国将士,定当悍不畏死,奋勇杀敌。” 季札侃侃而谈道:“方才太仆息言及,此军功爵位制一大弊端,俸禄过重?” “岂不知军功爵门槛极高!且不说簪鸟,一级爵位公士需斩杀一名敌方甲士,孰易乎?若敌军有一万将士,披甲之士恐不过千人,只有数百人之多!” “若我军士卒,能斩杀敌方一名甲士,有此待遇又有何妨?” “这……” 季札这话说得没毛病。 像申息之前所说,吴军若有一万名簪鸟,岁俸就是一百五十万石。 再加上日常所损耗之精米、酱、菜羹等食物,不可计数! 但,军功爵岂是那么容易获取的? 一级爵位需要斩杀敌军的“甲士”一名,而甲士并非普通士兵,而是身披战甲的勇士,是军队中的精锐,可能是低级将领(军官)。 一般为前锋部队,并非那么容易斩杀,之后还要将其首级安全带回才行。 虽然斩杀敌人就能获取军功,但原则上,对爵位高者赏赐重,对爵位低者赏赐轻。 九级爵位为一道分水岭,如长平之战后的邯郸之战中,秦军第一个出场的将领(王陵),便是九级爵位五大夫。 “再者,太仆息说这二十级军功爵位制是不循古制,爵位不应下于庶人。实在是大错特错!” 季札掷地有声的道:“军功爵位与世卿世禄虽有同工异曲之妙,然本质上有所不同。” “军功爵位只适用于军中,便是关内侯、彻侯,若无官职在身,同样无法登堂入室,与二三子坐于王前,共议国政!” 季札这番话,着实是有些强词夺理的。 都已经立下赫赫战功,成了关内侯、彻侯,怎么可能没有被庆忌封作大臣? “再有,太仆息言及二十级军功爵位制,扰乱国法。大缪!” 季札吹胡子瞪眼的道:“有功必赏,有过必罚。赏罚分明,这是古往今来的道理!” “不论是治国也好,治军也罢,甚至是治家,都少不得赏罚分明。” “既然能激励将士杀敌报国,何不使其福泽全家?惠妻荫子?” “若斩杀敌军两名甲士,士卒就可以免除自己父母之前所犯的罪或妻子的奴籍,如此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有何不可?” “彩!” 范蠡、孙武、伯噽等在朝中极具话语权,且死忠于庆忌的大臣,纷纷鼓掌,声援季札。 “最后!” 季札沉声道:“太仆息唯恐杀戮过重,将士有杀良冒功之举。大王何不设立监督之军吏,若有犯禁者,杀无赦?” “善!” 庆忌微微颔首,赞同了季札的这一主张。 申息、被离、狐庸等一众老世族大臣,也被季札怼的说不出话来。 庆忌于是顺势而为,道:“大司马!” “臣在!” 大司马孙凭立即站了出来。 “此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当即日颁布于军中,以激励士气。另外,有赏也有罚,随后会有刑罚立于军中,以为惩戒!” “臣,谨遵王命!” 孙凭立马答应下来。 庆忌这不过是在抛砖引玉。 以二十级军功爵位制,来引出最根本的目的——立法! 庆忌随后道:“寡人以为,适才太宰与太仆所言,皆有道理。” “所谓军功爵制,是指根据军功而赏赐爵位、田宅、食邑的爵禄制度,与世卿世禄制有所不同!” “是故,如此丰厚的奖赏,也应当有相应的惩罚制度。” “其一,军中实行连坐之法,五人编为一伍,若战时一人逃跑,其余四人皆有罪。只能通过斩杀敌人一颗首级,方能免除刑罚!” “其二,战亡伍人,及伍人战死不得其尸,同伍尽夺其功,无功者,戍三岁,得其尸,罪皆赦!” “其三,陷队之士,面十八人。陷队之士,知疾斗,不得,斩首!“ “队五人则陷队之士,人赐爵一级。死,则一人后,不能死之,千人环,规谏,黥鼼于城下!” “……” 一听这话,群臣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庆忌这是在给普通的庶民画大饼! 对于一般的士卒而言,惩罚制度有三条。 如果一个伍的人有阵亡的或者同伍的没有抢回同袍的尸首,一个伍的战功全部被剥夺相抵消。 要是战死了同袍还没有获得战功,则直接判处戍边三年。 在攻城战争中,还会在城的四面分别派出称为陷阵之士的敢死队。 要是敢死队没有获得首级战功就要斩首,一支敢死队伍获得五个以上首级,活下来的每个人赐爵位一级。 如果贪生怕死,后退了,整支队伍都要在千人的围观之下,在城下接受刺面、割鼻的羞辱性惩罚! 在这样的严酷标准下,普通士兵虽然凭借拼死作战可以完成一级或者二三级这种爵位,但要凭借战阵杀敌获得十级以上的爵位几乎很难。 这二十级军功爵位制打开了吴国黎庶从奴隶、平民到贵族的上升通道,一个普通人因为战功成为一级“公士”希望还是蛮大的。 但是要因战功成为顶级的“彻侯”希望几乎为零! 也就是说普通的黎庶想凭借军功来成为上层的贵族几乎不可能。 历史上,从秦孝公商鞅变法开始直到秦国统一天下,史书中也仅有区区数人获得最高等级的“彻侯”,比如商鞅、魏冉、范雎、吕不韦、嫪毒、王翦等。 他们非富即贵,有从一级公士斩首升级升上来的吗? 到了东汉明帝